對道路綠化的態度,城市道路和公路並不相同。公路設計者謹慎地將植物限制在中央分隔帶內或路外,傾向於以保守的方式,減少植物對交通的影響。而城市道路的設計更靈活,將道路視為人們散步、購物和聚會的公共場所,植物顯得不可或缺。
不過,無論城市道路還是公路,都以交通安全和路權為核心目的,街道的樹木不僅是景觀或裝飾物,更應是道路安全的組成部分。
上海主幹道上的車流。路側交通組成複雜,行道樹也是影響安全的重要因素。澎湃新聞記者 周平浪 圖
道路綠化的關鍵,是路權近年來,道路綠化投資越來越多,道路上的顏色也更為豐富。但這並不一定意味著安全度的提升。為此,需要梳理當前道路綠化目標。控制道路綠化的目標,應是以下這些:
保持駕駛員可見的交通標識、標線、信號燈;
使駕駛員可以發現道路使用者(車輛,自行車和行人);
幫助行人和騎自行車的人發現汽車;
保持人行道暢通無阻,沒有阻擋行走的植物,如懸垂的樹枝;
在公路上清除靠近行車道的喬木,以免發生會導致嚴重後果的撞樹事故;
調整樹木樹冠,改善採光,以便冰雪地區冬季道路維護;
幫助道路排水系統正常運行,保護道路的結構安全;
通過採光和根系控制來保護人行道。
……
這些目標中,前四條直接體現道路通行中最重要的路權原則——「看見與被看見」。綠化首先應保護和突顯的是用路人的路權,而非在道路上建造樹林。在路上,無論司機、騎車人還是行人,都應能在足夠遠的距離,無遮擋地觀察到任意標誌或道路上可能的危險,以保證能對各種情況採取必要的安全反應。而城市公共道路的綠化,尤其是在幹線、集散道路上的綠化,是為與城市公共場所,如商業場所、公園等建立聯繫,而不是成為樹林。
這樣的目標無疑符合投資道路的初心。
不過,人們經常發現,城市道路和公路,對綠化控制的標準不一樣。譬如,同樣四車道或六車道的公路和城市道路,公路的路側和中央分隔帶很少種植高大喬木,而城市道路卻有高大的梧桐、榆樹或其他樹種。難道公路上的安全要求比城市高嗎?
公路和城市道路,都應在足夠遠的距離,暢通無阻地觀察任何標誌或道路可能的危險。不過,由不同的路權控制方式和速度,可以形成不同的綠化布置方式。而路權區別的目的,是基於不同用地的需求。
以下以交叉口為例。
傳統上,對交叉口視距的需求以及計算的基礎,取決於視距三角形。即圖1中紅線劃出的三角形。視距三角形內不能有任何影響視線的建築物和植物,對周邊地塊提出了較高的清空要求。
NCHRP的一項研究報告(Report 383)認為,駕駛員的決定會影響所需的三角形大小。駕駛員進入交叉口前,有兩種可能的決定,(1)不管交叉口情況如何,都減速並準備停車,或(2)一直保持對交叉口的判斷,根據情況要麼減速,要麼保持速度,甚至加速以安全方式通過交叉口。這兩種不同的決定,會形成如圖2中的兩種不同視距三角形,打算停車的司機,只要保證靠近交叉口時能看清交叉口情況即可,因此,形成的視距三角區較扁,對周邊地塊清空要求不高,在靠近交叉口的位置仍有地方可種樹。而不打算在交叉口停車的司機,視距三角區仍是傳統的視距三角形,靠近交叉口的位置都不能種樹。
如果在靠近交叉口的入口位置設置「停車讓行」的標誌,用交通控制的方式將司機的自主決定變成強制性要求,要求所有駕駛員靠近交叉口時都必須停車,那麼所有司機都適用較扁的視距三角形。由此,這個交叉口的視距三角形要求就是扁三角形。這是用交通控制的方式,形成不同路權。城市道路和公路的區別就在於此。
因此,道路綠化的關鍵是路權。遮擋交通控制設施,影響路權的綠化,如遮擋交通標誌、標線、信號燈,應一經發現立即清除。與交通安全相比,綠化必須無條件退讓。
傳統的視距三角形
司機不同決定前提下的不同視距三角區
遮擋交通控制設施——如交通標誌、標線、信號燈的綠化,一經發現應該立即清除。
人行道和交通島的植物人行道的綠化,會影響行人的安全和舒適性。種植在車行道和人行道之間的喬木,既可為用路人帶來清晰的界限區隔,還可在夏季為行人帶來陰涼。不過,還有許多要考慮的問題,譬如樹木會隨時間長大,會引來各種鳥類,還會影響日間光照和夜間照明,等等。
中國城市道路的許多植物,過多考慮其靜態觀賞性,缺乏對道路功能的考慮。人行道主要使用者是行人。除走路者以外,還有坐輪椅、拉著行李箱的人等。人行道一旦種下樹木,樹木會隨時間成長,樹冠或懸垂的枝條會侵入人行道淨空,使行人碰頭。樹木根部還會逐步蔓延,引起人行道鋪面變形,抬高或降低並破壞人行道,容易絆住行人,也使輪椅無法使用。長大的樹木,還會引來鳥類築巢或停留,鳥屎會影響人行道使用。而落葉也會堵住雨水口,道路積水成為安全隱患。在一些多降雨地區,人行道的樹木的維護成本有時巨大。
當下中國城市,人行道樹木最常見的影響,是擠佔人行道空間和影響夜間照明,甚至成為人行道的主要風險。相關問題會變成皮球,在各相關部門踢來踢去。這是可預期的,誰都不願憑空增加責任去處理這樣棘手的事。
如果建設初期能專業些,就不會出現這麼多難以處理的維護問題。譬如,可以考慮路權位置,避免在交叉口位置種植大樹;避免選取橫向生長的植物,防止長高后侵入淨空;與照明燈杆錯位種植,或與其協調高度;預先對樹木根部進行處理,設置必要的防護裝置,等等。
道路綠化不同階段管理權責的不合理分配,管理部門將個人審美凌駕在專業之上,以及管理部門與用路人權益的分離,可能是當下國內道路管理的典型狀況。道路綠化經常會為了觀賞目的,忘記道路的基本屬性,以及行人或司機的需求。這一點急需改善。
樹根侵入路面,使路面不平,老人不易行走。
樹葉會使路面積水。
樹枝遮擋交通標識。
路邊的植被,包括草木、野花和喬木,是道路美學的重要組成。道路美學也會影響路權。雜草叢生的道路綠化,會讓司機認為規則鬆散,認為該區域較落後。改善道路治理,應使現有綠化達到可接受的外觀水平。要定期檢查和維護路邊樹木以保證視距,路邊障礙物清晰可見。
有時設計者也利用植物的顏色和外形,作為道路路權標識的重要補充。如下圖,由於植物的親和力和柔性特點,既可將道路與周圍環境融為一體,又能自然而然地向用路人傳達雙向分隔行駛的路權要求。
交通島上,利用樹木和顏色的改善,為雙向隔離的交通島提供視覺引導。
多車道的街道,給司機的感覺常是寬闊、筆直、平坦,極易讓車輛速度提上去。採用高大喬木設置在中央分隔帶分隔道路斷面,可以從視覺上使道路變窄。
這樣做好處是,會讓司機自然減速。高大整齊排列的樹木,形成一條分隔屏障,在視覺上,迫使駕駛員保持限速。而從城市景觀講,寬闊的道路中間設置的高大喬木,會使粗獷的景觀變得柔和,提升整個區塊的宜居性。
不過,這有許多前提條件。譬如,需解決道路設計中常提到的「側向淨空」的路權要求。側向淨空概念是,認為司機需要有足夠的完全無障礙的側向空間,保證開車不受影響。有人把這個距離形象地比喻為害羞間距(Shy line offset),類似陌生人社交時的距離。這個害羞間距與司機車速成正比。一般認為,速度在50km/h以下,車行道與高大喬木的害羞間距幾乎可不考慮。因此,城市道路狹窄的中央分隔帶,可種植一些樹冠不大的喬木,不必顧及對行車安全帶來影響,而喬木對車輛速度的抑制作用會提升安全性。
當然,對設計師來講,概念性的比較遠遠不夠,還需對真正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做調查。譬如對車輛是否會意外撞到這些樹以及可能後果做評估。以及考慮喬木多年生長形成的樹冠會不會侵入行車道裡,或飛花落葉會不會干擾用路人,會不會讓道路清理變得麻煩等。
對中央分隔帶種植高大喬木的問題,一直存在爭議。不過,統計上看,已有一些共識,譬如公路上尤其穿越人煙稀少地區的公路,無論限速多少,側向淨空距離不能縮減。而在城市道路,雖仍存在深夜駕車導致的撞中央分隔帶事故,但與不種植高大喬木的主幹路相比,越過中央分隔帶導致的車輛正面對撞降低了。佛羅裡達州的比較結果認為,總體的中央分隔帶事故降低了11%,傷亡事故也同樣降低。
因此,利用中央分隔帶種植喬木,適用範圍非常狹窄,設計師對道路的選擇也很有限,只有符合寬馬路和中低速的街道,才可能考慮種植喬木,而且種植位置只能在不靠交叉口的中間路段上,遇到交叉口位置,就不允許種植了。
而國內一本規範裡,將街道分隔帶上種喬木作為推薦方法,還創造性提出「通透性配置」的概念,可能想破解喬木擋司機視距的問題。但是,視距本身指的就是在無任何遮擋能看到的距離。提出通透性視距,難道還有遮擋性視距?這樣的概念沒有說服力。設計師強調「通透性」,真正問題就會集中在那些「遮擋性」的位置。破解喬木遮擋問題,應靠具體實踐中詳盡調查和跟蹤,並因地制宜提出解決辦法,而非提個新概念,將問題留給老百姓。
害羞距離圖示
花團錦簇的中央分隔帶綠化,目的是讓司機分心嗎?
道路綠化雖有許多目標,如美觀等,但路權清晰無疑是首要衡量標準。當然,還應有全壽命周期內低成本的考量。公共資金投資於道路,如缺乏這兩類衡量指標,很容易做出雖五彩斑斕但可能害人的「景觀」道路。
(作者郭敏系交通工程師)(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