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賭場刷卡消費手續費高,且賭客帶不了大量現金,施某某瞄準這一「商機」,做起了「洗碼」生意,即利用在賭場開立帳戶的信用等級,向賭客提供所需賭資的籌碼供賭客在賭場中賭博,結束後再回境內結算。短短一天時間,施某某就能依此攬金300多萬港幣。
「光是銀行流水就裝了整整三大箱」,全程參與該案偵辦的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一大隊隊長周斌如說,這是從警31年辦理最為艱難的一起賭博案件,案件的卷宗堆起來差不多有一層樓高,「為了確保數據準確,帳目調查組的16名民警人手一把直尺,防止查看時出現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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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記者 趙朋樂
6月4日,江蘇南通警方披露,經過7個月偵查,破獲一起公安部督辦的特大組織境外賭博案。該案摧毀施某某為首的1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涉案賭資折合人民幣超過13億元。參與賭博人員近百名,是南通迄今為止破獲的涉案金額最大的賭博案件。有的賭客一夜狂輸5000萬港幣,有的賭博成癮,數億資產打了水漂。全程參與該案偵辦的民警介紹,該案光是銀行流水就裝了整整三大箱。施某某終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處罰金1.23億元。
▲江蘇南通警方破獲特大組織境外賭博案:涉案13億元 賭客一夜輸五千萬港幣。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ID:wevideo)
昨日,江蘇省南通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披露經過7個月偵查破獲的一起特大組織境外賭博案,抓獲以施某某為首的涉案成員共18人。
通報稱,為了謀取巨額利益,施某某等涉案人員組織出境賭博,施某某還成了不少參賭人員的債主,並指使手下通過非法拘禁、軟暴力等手段逼要賭債。
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長杜松華介紹,該案涉案賭資折合人民幣超13億元,參與賭博人員近百名,是南通迄今為止破獲涉案金額最大的賭博案件。目前,施某某因賭博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終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1.2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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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企業家」到案後零口供
新京報記者從南通警方獲悉,2018年4月,警方在偵查一起網絡賭博案件時發現另一起賭博犯罪線索,江蘇海門人施某某等開設網絡賭場,並組織人員到境外賭博,從中攫取高額利益。南通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指定由港閘公安分局偵辦此案。
警方偵查發現,以施某某為首的涉案組織從2007年開始組織賭客到澳門等地賭博,並提供網絡賭博帳號供賭客在境內賭博,之後又逐步開設賭場、逼要賭債。因施某某正在辦理出國移民,隨時可能出逃,2018年5月27日,專案組實施抓捕行動,在海門某小區地下車庫將施某某及其妻子黃某某抓獲歸案。
據了解,施某某今年43歲,對外的身份是澳門某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在老家是位頗有名氣的「青年企業家」。
到案後,施某某對於組織境外賭博的行為拒不承認,幾乎「零口供」。專案組通過銀行流水、賭客旁證、團夥其他成員相關證據等尋找突破,也前往澳門、廣東、河北、山東等地開展調查取證。
「光是銀行流水就裝了整整三大箱」,全程參與該案偵辦的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一大隊隊長周斌如說,這是從警31年辦理最為艱難的一起賭博案件,案件的卷宗堆起來差不多有一層樓高,「為了確保數據準確,帳目調查組的16名民警人手一把直尺,防止查看時出現錯行。」
經過7個月追查,以施某某為首的涉案組織「浮出水面」,團夥18名主要成員先後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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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內攬金300多萬港幣
▲警方對涉案電腦進行查封。受訪者供圖
與案發時商界「成功人士」的形象不同,20年前的施某某還在海門與上海間從事黑車客運生意。
據專案組了解,隨著施某某手頭有了一定資金,開始在農村流動賭場放起高利貸。2005年,他因參與聚眾鬥毆被通緝,後逃往境外。其間,他混跡賭場並逐漸掌握了其中的門道。
境外賭場刷卡消費手續費高,且賭客帶不了大量現金,施某某瞄準這一「商機」,做起了「洗碼」生意,即利用在賭場開立帳戶的信用等級,向賭客提供所需賭資的籌碼供賭客在賭場中賭博,結束後再回境內結算。
南通警方查明,在2007年,施某某就開始組織境內企業家赴澳門賭博。隨著「生意」越做越大,施某某與老鄉陸某某合作,陸某某擔當「地陪」並招募3名「馬仔」,全程陪同客戶賭博。
「他們主要通過『洗碼』、『佔成』等方式牟利。」周斌如說,施某某等人向賭客提供「洗碼」服務,賭場會根據賭客流水給予其1%至2%的佣金。此外,一些賭客會暗地參與地下賭場賭博,即根據賭場檯面上的賭博情況,在地下賭場同時押注,與地下託底公司進行賭博。施某某等人則在託底公司佔成押注,以期斬獲可觀收益。
短短一天時間,施某某就能依此攬金300多萬港幣。2018年3月20日,賭客張某在澳門一家賭場賭博,同時在地下賭場押注,賭資達600萬港幣,而施某某從中獲利340.82萬港幣。
「即便是『馬仔』,收入也十分可觀。」周斌如說,賭客贏錢時,常常會給陪同人員送上「喜錢」。由於賭資巨大,「喜錢」也數額不菲,「馬仔」劉某某就曾在一天時間獲得10多萬港幣的「喜錢」。
南通警方查明,自2007年4月至2018年5月案發,施某某涉案組織在澳門等地多家賭場開立賭博帳戶,多次組織境內人員進行賭博,賭資共計港幣4.6億餘元、人民幣5.2億餘元,施某某非法獲利港幣2341萬餘元、人民幣117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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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場「搬」到境內會所、酒店
其間,施某某等人還將賭場「搬」到境內,安排賭客通過網絡和電話投注方式進行境外賭博。
在海門市區,施某某將一樓盤售樓處改造成私人會所,結交商界名流,尋找目標。「有實力的企業家都是他的目標客戶」,具體負責此案偵辦的南通市公安局港閘分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曹興磊說,施某某的會所裡有兩臺電腦專門用於網上賭博,施某某安排人手提供賭博網站網址、帳戶密碼等。賭客通過網絡,能實時觀看到賭桌上的畫面,一旦進行電話投注,施某某等人則從中獲得「洗碼」費。為了方便賭客參賭,施某某等人還在賓館開房設賭,甚至提供帳號、密碼直接讓賭客在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家中參與境外賭博。
海門某建築公司負責人殷某常在天津辦公。2012年至2018年,施某某涉案組織多次向殷某提供賭博網址、帳號密碼,供其在天津、海門等地進行境外賭博,總賭資高達2.5億餘元。同樣的手法,2017年6月至8月,賭客黃某某在三個月期間在南通市區家中電話投注共計745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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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有前科人員催收賭債
無論是組織人員赴外賭博,還是安排賭客通過網絡賭博,施某某等人均是先向賭客提供所需賭資的籌碼,賭博結束後再行結算。
「不合法的賭債通過銀行流水轉帳和欠條的形式,轉變為合法借貸債務」,專案組民警、南通市公安局港閘分局治安大隊三中隊中隊長費超告訴新京報記者,施某某專門安排有犯罪前科的顧某催收賭債。顧某與多名前科劣跡人員在催收賭債過程中,通過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
多名企業家參與境外賭博後,深陷巨額賭債償還困局。
江陰籍賭客胡某參與賭博,並通過施某某「出碼」,欠下96萬元賭債。施某某安排人手在機場強行攔下胡某,將其帶至賓館。途中,胡某被扇數個耳光。遭非法拘禁後,胡某被迫在96萬元的還款協議上簽字,並於次日將一處房產過戶給施某某一方,作為賭債的擔保。
受到侵害的還有賭客的親友和職工等。2013年4月至6月,施某某指使顧某等人多次向賭客於某催收債務。在未找到於某的情況下,顧某等人多次至於某前妻的住所和單位。「長時間按門鈴,到我單位樓下喊話,同時還列印了我和我小孩的尋人啟事,在我家小區、單位和附近的公交站臺張貼。」於某前妻說,當時自己一度有抑鬱症狀,現在提起仍心有餘悸。
2016年至2017年,施某某等人多次到賭客沙某的辦公室等地滋擾,索要賭債。沙某稱,施某某等人輪番帶人到自己公司,白天不讓他正常辦公,晚上還將他帶到賓館索要賭債,持續時間長達3個月。「有時候把我關房間裡整個通宵,弄得我人不人鬼不鬼的。」沙某說無奈之下,他先後將公司17.7%的股權(折抵賭債1.7億元)、南通市區36間店面轉讓給了施某某等人。
「認識他之前我從來不賭錢,後來經常打電話邀我去國外和澳門賭。我一開始想贏點錢,後來輸得多了又想繼續賭,沒想到越賭越輸,我的企業和家庭都因為這件事情受到很大影響。」沙某說,自己辛辛苦苦大半輩子辦企業積累下來的積蓄,被一步一步吞噬。深陷賭博深淵也讓他很後悔,此前經營良好的幾家公司資金周轉出現問題,甚至面臨破產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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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某某二審獲刑16年
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儲開林說,施某某作案時間跨度長達11年,涉案人員眾多,絕大多數都有前科劣跡,他們逃避打擊經驗豐富,反偵查意識也極強。警方抓捕歷時半年之久,但施某某到案後拒不交代,給案件偵查帶來困難。
而案件參賭人員多達百餘人,分布在全國10多個省(市、區)。出於個人信用、企業運轉等種種考慮,這些人對參賭事實乃至被非法拘禁、軟暴力逼要賭債的經歷諱莫如深,「抓捕難、審查難、取證難,專案組幾乎窮盡了所有偵查手段。」
「從這起案件的辦理情況看,賭博危害觸目驚心。」杜松華說,本案中,參賭人員大多都是企業經營者,因為沾染賭博惡習,有的人一夜輸掉5000萬港幣,有的賭博成癮,數億資產打了水漂,嚴重影響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2019年2月,南通公安機關對施某某涉惡勢力犯罪集團移送檢方起訴,同年11月案件一審宣判。
2020年初,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決,維持一審判決,施某某犯賭博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1.23億元。
團夥成員顧某、陸某某以及幫助毀滅證據的施某雲等其餘17名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相應刑罰,同時對涉案賭資及非法所得3億餘元予以追繳。
值班編輯 吾彥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