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哭,我最愛的人」這句話,用在當下的我正合適,我29,她33,單身的我遇見已婚的她,初識的時候,聊了許多,得知,她聽到別人說自己的老公如何如何好的時候,她都會默默落淚,這到底是經歷了什麼樣的生活,才讓這個美麗的女子這樣的垂淚。
原來,19歲的她,不圖任何物質,只圖他對她好,14年過去了,為他生了2個孩子,但是卻再也感受不到他的愛,因為一句話就會動手,痛罵,但是她選擇忍受,因為當初就是她自己一意孤行的遠嫁他鄉。因為孩子,她選擇了自己吃下苦果,不與父母說,怕他們擔心。
時間轉眼來到2020年,而我,也因為種種原因來到工廠,一開始,我是被父母逼著來廠裡找女朋友,但是到了之後發現,這裡的女孩子大多集中在16-17或者20-21歲,完全和我想像中的對象不符,也漸漸灰了心,準備過年就離職回老家工作。但是,幸福就是這樣的不期而遇,她到來的第一天,我記得她穿著吊帶牛仔褲,那一刻看到她,覺得好漂亮,心生歡喜,但是又覺得她不會看上我。
但是,有一天,我坐在她身邊,問她為什麼來廠裡的時候,我們的話匣子就打開了,也讓我更多地了解她。
一個合肥的女孩子,嫁到河南的山溝溝,從衣來張手飯來張口的大小姐,變成了田間地頭的婦人,兒子可以心安理得在家躺著睡覺,她卻因為不忍公公婆婆年事已高主動下地幹活,對於老公和孩子,她是無微不至的,以至於最後要離婚的時候,自己的媽媽說他變得不好,全是因為自己慣得,大人孩子都是飯送到嘴邊,水果切好。
如果說對一個人好,導致他變壞,把責任推到對方身上,這真是一種笑話。
因為愛上她,現在我也面臨一種困境,捨不得放手。前幾天,他來找她,和她說得明明白白,要把離婚的態度擺出來,結果,陪他開房了,第二天,又再次和她強調,如果想要離婚,就堅決做出選擇, 不要在中間猶豫,要麼選擇我,要麼選擇他,而不是猶豫不決。
結果,他騙她回家離婚,看孩子最後一眼,最後跟他回家了,身份證也被藏了起來,跟我說,想離婚,卻無法拒絕他,甚至是不能擺明態度的說出自己的想法。
我願意接受你沒有離婚,但是死心塌地的跟著我,卻不能接受,一邊說著愛我,還一邊無法擺脫他,陪著他。或許此刻,我因為心軟會像舔狗一樣捨不得,但是終有一天我會累,會疲倦,也會離開。
無論有沒有我的出現,離婚是你需要做的,而不是因為我離婚,你可以因為捨不得孩子離婚,但不能因為捨不得我離婚, 那樣我就成了第三者,而你就是出軌了。
希望你一切安好,可以做出一個不讓自己後悔的決定,也尊重你的選擇,成全自己,成全你。
如果你也陷入這樣的境遇,你會怎麼做?為了孩子,委曲求全,還是勇敢地走出來?
至少我當初給我的姐姐建議就是:如果對婚姻、對家庭、對他都感到絕望,沒有任何希望,那就請你放下對孩子的不舍,活出自己,如果實在捨不得孩子,就請放棄自己。
離婚,不代表你不能盡到做母親的責任,並不能阻擋你對孩子的愛,孩子一樣可以成長,相反,不幸的家庭,充滿暴力的家庭,孩子生活在其中也是充滿不幸的,對孩子一樣影響,還不如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