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向市民發放宣傳單。記者馬樂攝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馬樂通訊員高建)《德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近日,為了提高群眾對於《條例》的知曉率,市公安局德城分局在轄區內組織開展以「遵守禁放規定,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為主題的煙花爆竹禁放集中宣傳周活動。
根據《條例》規定,自實施之日起,德城區所轄各街道和二屯鎮德濱高速路以南區域,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所轄區域,德州運河經濟開發區除趙虎鎮、抬頭寺鎮南外環以南之外所轄區域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德城區人員集中、居民區密集,是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主戰場。
集中宣傳周期間,德城分局在中心廣場設立集中宣傳點,安排部署各派出所在轄區主要繁華街道、大型居民區等人員密集場所設立30餘處宣傳點,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標語、懸掛宣傳橫幅等多種形式,向市民告知禁放區域、禁放要求,宣傳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社會危害,教育和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禁放規定,確保禁放宣傳達到全覆蓋、無死角。
截至目前共發放宣傳單3萬餘份,接受群眾諮詢2000餘人次,大家均表示理解。「燃放鞭炮既汙染環境又有安全隱患,禁放我們一定全力支持。 」市民李先生說。「根據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市公安局德城分局相關負責人同時提醒廣大市民,要切實增強守法文明意識,自覺做到支持、遵守、宣傳禁放規定,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發現違法燃放行為,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舉報電話為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