鱉,俗稱團魚、甲魚,鱉肉味鮮美、營養豐富,自古被列為餐桌上的珍饈。
我國食鱉的歷史可上溯到春秋戰國時代。《左傳·宣公四年》記載了一個「染指於鼎」的故事:
鄭靈公元年(公元前605年),有一天鄭國大夫子宋與子家一起上朝,忽然子宋的食指無緣無故地顫動起來,就對子家說:「以前我指顫時,都預示著有異味可嘗,看來今天又有好吃的了。」入朝後,果見廚師在殺黿(大鱉),兩人不覺相視而笑。子家把此事告訴了鄭靈公。當鱉燒熟時,鄭靈公將鱉肉分食眾臣,偏就不給子宋,這本是開個玩笑,可子宋覺得傷了面子,一氣之下,不顧一切地從鼎中撈起一塊肉,弄得他手指都染滿了湯汁,邊吃邊走了出去。靈公大怒,想殺子宋但又忍住了。但不久反被子宋搶先,把鄭靈公殺掉了。
因吃鱉釀成一起「弒君」之禍,聽來令人咋舌。於是後世就用「染指」一詞來比喻「沾取非應所得的利益」,這也為漢語增添了一則典故。
抗戰前夕,京劇大師梅蘭芳在徐州上演《霸王別姬》,全城轟動。演出結束後,東道主設宴餞行,席中有一道菜:一隻白瓷盆內幾隻鱉漂浮在湯上,四爪張開,盆底是塊塊雞肉,用筷子一撥,鱉的甲、殼、肉即行分離,食之其味似雞似蛙;雞塊也酥軟如豆腐,入口即化。梅蘭芳連食兩口,讚賞不已。問侍者此菜何名?侍者答:「霸王別姬。」諸客聞之,莫不拍案叫絕。原來,「霸王」音似鱉的俗稱「王八」,「別」同鱉音,「姬」同雞音,菜名與梅蘭芳唱的戲曲名配合得天衣無縫,令人回味無窮。
鱉肉除了作為皇宮御膳譜中「水中八珍」的美食以外,鱉甲還是一味歷史悠久的常用中藥。
早在2000多年前的《神農本草經》就記載∶「鱉甲,味鹹,平,主心腹症瘕,堅積寒熱,去痞息肉,陰蝕痔惡肉,療溫瘧,血瘕,腰痛,小兒脅下堅。生池澤。」
明朝李時珍《本草綱目》記載:「除老瘧瘧母,陰毒腹痛,勞復,食復,斑疽煩喘,婦人難產,產後陰脫,丈夫陰瘡,石淋;斂潰癰。」
鱉甲炮製一般以砂炒後醋淬用。醋鱉甲主要用作滋陰清熱的補虛藥,或者用於軟堅散結的癥瘕之症,比如抗癌。張仲景的《金匱要略》中就有一個用於治療「癥瘕」、「瘧母」的鱉甲煎丸。
清朝光緒皇帝自幼羸弱多病,一天清晨,忽覺腰椎俯仰皆痛,其後日甚一日,不能自已。宮中太醫絞盡腦汁為其治病,也未見起色。
光緒皇帝斥責太醫道:「屢服湯劑,寸效全無,名醫伎倆,不過如此,亦可嘆矣。」後詔招天下,一位民間醫家應徵入宮,給光緒皇帝號脈開方,只見藥方上畫了一隻鱉,其旁寫道:將此背甲與知母,青蒿水煎服,連服一月。
光緒帝半信半疑,試服不到一個月,果然病情好轉。原來醫者聽說光緒帝年幼時曾患肺結核,從症狀上看,很可能是結核擴散轉移到了腰推引起腰椎疼痛,看準了病情,於是對症下藥。
這個方實際上是吳鞠通《溫病條辨》中的青蒿鱉甲湯的簡化版,只是少了生地、丹皮。祖國醫學稱結核病為「骨蒸」。這三味藥中,知母滋腎降火,對陰虛骨蒸盜汗有良效;青蒿能清熱降火,可退骨蒸勞熱,也是治療骨蒸的要藥,而鱉甲在治療骨蒸方面,更有獨到的療效。
為鱉科動物鱉的背甲。主產於河北、湖南、安徽、浙江等地。以砂炒後醋淬用。
本品主入肝、腎經,其滋陰與退熱之功俱佳,為治陰虛發熱,陰虛風動,陰虛陽亢之要藥。又善軟堅散結,為治癥瘕積聚,久瘧瘧母所常用。
1.用於肝腎陰虛證。本品能滋養肝腎之陰,適用於肝腎陰虛所致的陰虛發熱,陰虛風動,陰虛陽亢諸證。對陰虛發熱證,本品兼能退虛熱,有標本兼顧之效,故尤為臨床多用,並常與青蒿、秦艽、知母等同用;治熱病傷陰,陰虛風動,手足蠕動,常與生地黃、龜甲、牡蠣等同用;治陰虛陽亢,頭昏目眩,常與生地黃、牡蠣、菊花等同用。
2.用於癥瘕積聚,久瘧瘧母。本品長於軟堅散結,適用於肝脾腫大等癥瘕積聚,常與柴胡、牡丹皮、土鱉蟲等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