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9 15:4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鹿鞭腎寶、帝王腎寶丸
如此高大上的名稱背後是什麼成分?
它們是如何製作的?
又有什麼效果?
日前,雲和法院審結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告人張某、劉甲、劉乙、陳某、王某、展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各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1年8個月,罰金8千到15萬不等的刑罰。
案件經過
2019年6月初,被告人張某發現銷售生產性保健品的利潤非常可觀,將「西地那非」摻入其他原材料粉中,一盒成本僅幾毛錢的膠囊,經過包裝就可以變身為幾十元一盒的保健品。
於是張某在河南省某村出租房內購置機器、工具、原料設置作坊,僱傭劉甲和劉乙二人違法生產紅黑膠囊。後張某利用微信將紅黑膠囊及其購買來的補腎小丸子銷售給王某,銷售金額達4萬餘元。
▲查獲的紅黑膠囊
王某購買到上述膠囊及丸子後,將膠囊包裝成名為鹿鞭腎寶的保健品,以「行醫」為名,通過實地和網絡兩種方式推銷其產品。其中將補腎小丸子銷售給展某,鹿鞭腎寶和補腎小丸子銷售給陳某。展某又將其購買來的部分補腎小丸子銷售給陳某。
最後陳某將購買來的補腎小丸子包裝成帝王腎寶丸,將帝王腎寶丸與鹿鞭腎寶銷售給多人,銷售金額達2.98萬餘元。
民警從張某生產、加工窩點內查扣膠囊30萬餘粒,盒裝成品530盒。案涉膠囊和小丸子在網上已經銷售了6萬多粒。
▲製藥作坊現場
經檢測,上述的產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經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確認,帝王腎寶丸和紅黑膠囊屬於有毒有害食品。
雲和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張某、劉甲、劉乙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被告人張某、陳某、王某、展某明知是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予以銷售。
張某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劉甲、劉乙構成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陳某、王某、展某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雲和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
何為「西地那非」
西地那非是一種處方藥,俗稱萬艾可,民間流傳的名字叫「偉哥」,它是一種處方藥,用於治療男性勃起功能障礙,還可以用於治療肺高壓與高山症等;其不良反應包括頭痛、潮紅、消化不良,鼻塞,視覺異常等,因此該藥必須在醫生指導下使用,不然會對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造成威脅。我國食品安全法中明確規定,在食品和保健品中,禁止添加這種藥物。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法官提醒
保健品市場魚龍混雜,特別是性保健品行業更是亂象叢生,市面上宣稱具有改善男性性功能、壯陽的效果屬虛假宣傳,很多實際上都是三無產品,更有甚者為了獲取私利不顧他人的身體健康,隨意添加有毒有害或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物質。消費者在選擇食品或保健品時一定要擦亮眼睛,選擇有資質的商家和符合相關標準的商品。
原標題:《小心,你買的這盒「腎寶」可能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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