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師跟巫師在翻譯上都可以稱之為wizard,現在也常將二者視為一體,其都是以神乎其神的非常規現象使人們信服的施術者。雖然技能相似,但是在中世紀的歐洲,二者的地位卻天差地別,皇室常將法師的話奉為聖經,法師在歐洲享用著皇家津貼,成了國家統治者的私人佔卜師。
而巫師則是在躲避大範圍的捕殺與戕害,成了街上人人喊打的角色。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得二者遭受如此之大的差別待遇?
一、巫師跟法師本是同根生
法師跟巫師都屬於外來文化,是西方文化中所傳遞的擁有超人類技能的職業角色,我們也很快能夠從二者中分辨出好人與反派。說到巫師,我們腦海中浮現起來的形象應該是白雪公主中皇后製作毒蘋果時的惡毒形象,自古以來我們就覺得巫師是利用巫術與毒藥戕害人類的人類。
並沒有因為他們神乎其神的技能而產生崇拜與依附之情,這是因為我們從小所接收的信息,如動畫片、電視劇和電影中都將巫師、女巫當作邪惡的反派,那麼又是什麼讓創作者們從一而終地將反派禁錮於巫師身上呢?
中世紀,在天主教的影響下,巫師開始受到大規模的抓捕與殺害,但其實從很久以前,巫師在人們口中並非那樣的邪惡。
古德魯伊教是基督教佔領英國之前,在英國具有統治地位的宗教組織,且權利巨大可與國王相匹敵,其起源甚至可以追溯到不列顛的母系社會時代。教中人可以是各種職業,他們以魔術教導人民,利用自己的職業特性服務於人民,受到了全國上下的愛戴和尊敬。
那時,並沒有明確地分出法師與巫師,男女也皆可入教作為教士,在社會上享有同樣崇高的地位。我們在一些影視作品中也能看到,在古老的部落中巫師與巫婆常作為地位崇高的角色出現,而在一些近現代的文藝作品中巫師的地位就顯得不那麼盡如人意了。
後來,由於殘忍的祭祀活動激怒了羅馬政權,德魯伊教於公元一世紀被羅馬帝國大規模屠殺。羅馬帝國衰落後,歐洲進入中世紀時期,又被稱為「黑暗時代」。
那時由於羅馬帝國的隕落,歐洲的大部分地區陷入混亂,歐洲文明出現了短暫的倒退,人們開始容易被人蠱惑與說服,女性、女巫逐漸與邪惡、嫉妒等詞語聯繫到一起,女性地位一落千丈。
二、法師成為王室私人所有的同時巫師的存在衝撞了宗教的教義
中世紀是三大宗教形成並廣泛傳播的時期。當時,不僅是英國,基督教在整個歐洲地位一時無兩,人民廣泛且充分地將生活融入教會,人的一生都生活在基督教的框架之中。基督教成功替代古德魯伊教成為歐洲人民的信仰。
在基督教的教義中,有「人人都是神的孩子」和「女性應當依附男人而活」等內容,而巫師則自認為自己能力乃天賜,是上天的寵兒,這直接與基督教教義相悖,導致了聖經裡甚至有內容直指女巫,「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
基督教無法容忍這種擁有力量與智慧的異教徒存在,也就順水推舟地把之前推在惡魔身上的天災人禍轉移到女巫身上,並將女巫帶來的災禍埋進人們的生活中——疾病傳播、家畜病害、糧食減產、戰爭暴亂,甚至是一次麵包的漲價,無孔不入的傳播使無知的人們相信這些不幸都是因為女巫的黑魔法。
而這時的法師又為什麼能夠夾縫求生呢?原因是當時的教會反巫師、不反魔法,二者的不同就在於是否臣服於天主教。
當時臣服於教會的法師們靠著技能與教會的助力,在王室中如魚得水,成了國王會魔法的私人秘書。著名的亞瑟王身邊的魔法師梅林,他有著及其正面的形象與積極的行為,他極力輔佐亞瑟王且對他助力良多,但實際上他應該是一個有著相當修行的德魯伊教徒,後世卻多稱其為法師,而不是巫師。
在唯一神學天主教的推波助瀾之下,中世紀後的十五世紀到十七世紀,獵巫行動如火如荼地在歐洲民間展開,所有組織都在鎮壓當時的邪惡力量,有了上百年意識的累積,巫師形象退無可退,成了過街的老鼠人人喊打。
一切發生過的事實都將被文字所記錄。據記載,中世紀歐洲這場長達三百多年的獵巫行動中遭到殺害的巫師90%以上為女性,所以這場運動又被稱為「魔女狩獵」。
最早開始出現組織性巫師狩獵是在1486年,由修道士海因裡奇·克拉莫和傑科布·斯普蘭格共同出版了《女巫之錘》,書中首要內容就是告誡人們巫術是邪惡的,不要相信巫術,並且詳細敘述、貶斥了女巫與魔鬼的交易與女巫玩弄男性的罪惡行徑。
中世紀的獵巫行動直接導致歐洲女性在人類中的比例大幅度下降。4歲的女孩Dorothy Good被迫承認自己被惡魔控制,導致她的媽媽被處死,她在監獄中度過了艱難的幾個月,之後終身都被精神問題困擾;
無依無靠的無子寡婦被村裡人視作負擔,然後就讓人打上了被惡魔詛咒的鐐銬;聖女貞德被當時英格蘭當局控制下的宗教審判所以以端與女巫的罪名判處火刑。
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更是將中世紀歐洲女性的生活慘境直接在我們面前鋪陳開來。直到十八世紀,安娜·果爾迪作為最後一個在歐洲被處決的女巫,用自己的死亡拉下了這場臭名昭著的獵巫行動。
三、人們將對女性的迫害粉飾成了對巫師與黑魔法的正確抵制
起初,巫師地位式微是由於宗教之間鬥爭的結果,但漸漸地,巫師地位的下降並沒有停止,當你匍匐在地上時還是有人不斷地用力,準備將你碾進泥土裡。
而且被懲罰、謾罵的巫師中有90%為女性,這表明在中世紀後半部,巫師與法師的地位差距基本上是男性與女性、貧窮與權貴的高低之別。
首先,男性可以利用性別優勢與身份地位進行隱身。最早的時候,巫師中還是有不少的男巫的,只不過漸漸地巫師地位被宗教所驅逐,巫師的整體數量都在下降。
在中世紀對女性主要的抓捕運動——獵巫行動中,還是有少量的被殺害的男巫存在的,而男巫在整個巫師抓捕行動中佔的比例之小是因為在當時,男性地位本來就比女性高,而且男巫的大部分都擁有著不同的身份背景,他們能夠輕易地將自己隱藏於別的身份之中,從而躲過宗教與國家組織的抓捕。
獵巫行動從實際結果來說,就是一次對女巫、女性的獵殺。在所有人擁有同樣罪名的條件下,男性可以利用社會地位與身為男性這個本身優勢逃脫罪責,而那些無依無靠的巫婆與寡婦,就只能俯首認罪。
其次,人們早已將對巫師的仇恨歸咎於女巫這個單一角色上。女巫因為性別原因被冠以「與惡魔交易」「利用性交方式向男性施黑魔法」的莫須有罪名。
一開始,人們接受教義,對異教徒與巫師進行驅逐,後來以驅逐魔鬼為名對女巫進行抓捕,然後判處死刑。漸漸地,一步步走向深淵的麻木的人們從中發現有利可圖。
女巫被抓捕後,是不需要進行公正裁審的,而是由宗教審判所,甚至民間組織審判來決定女巫的去留,當然,只要你跟女巫兩個字沾上邊,那基本上就是沒有活路了。當時證明你是女巫的方式有多麼方便快捷且荒唐的呢?
抓捕女巫的人會直接脫光女巫的衣服,然後摸遍她的全身以求找到關於惡魔的汙點,只有找到一個胎記、一顆痣就能夠證明那是惡魔的痕跡。而女巫是沒有絲毫人權的,只能讓人為所欲為。
在這樣的環境之下,在連母牛的一次流產都能夠嫁禍到女巫頭上的大環境下,男性們在其中嘗到了甜頭,甚至當街調戲、粗魯地對待女性,只要他聲稱他手裡的女人是女巫,那麼就不會有人來阻止他。
人們獵巫的初衷早已改變,利益跟色慾蒙蔽了人們的雙眼,將他人性命視如草芥,陷害一個人像切菜一樣簡單。我們可能會覺得這樣的社會形勢或許跟我們現代生活相去甚遠,但實際上也只不過相差三四百年的時間。這時候人們想懲罰的不是巫師,而是某個女性。
再來,女巫的仇視者並非只有男性。在中世紀時期的歐洲,指控一個女性為女巫成了你解決一個敵人的最有效的方法。
在被戕害的女性中,不僅有年邁的巫婆,更多的是年輕貌美的女人,因為在那時誣告成了一件非常簡單的事,人們也不會為了孤單無助的女巫而去努力求證,所以就常有女性因為嫉妒別人的美貌而去誣告,你的敵人永遠不只是異類,還有你部分的同類。
這樣做不僅能夠剷除自己不想見到的人,並且能夠分到這些女性的被沒收的財產,是個一舉兩得的好事情。當下的人們並不能看到身為女性的自己所身處的環境是多麼的堪憂,跟現代人一樣,抱著只要不是我的僥倖,充分利用環境漏洞佔取利益,直到有一天烈火燒到了自己身上。
中世紀法師與巫師的地位差距為何如此之大?歸根究底是因為巫師的地位過於低下,並不是巫師的巫術多麼低劣,也不是巫師做了多少傷天害理的事情,而是利益驅動的結果。地盤的爭奪,國家主教地位的血拼,這一切都充分細化到每一個百姓身上。
久而久之,由於人類的劣根性與女性天生的弱勢,女巫、女性的社會地位直線下降。許多被處決的人甚至都不是巫師,只不過因為她們或貌美、或孤苦、又或者與善告密者對視。
被蓋上女巫帽子的女性中不乏那些獨立自主的女性,她們充分享受作為一個獨立個體的生活且為人優秀,但這反而更加激發了別人的嫉妒與對其所有物的覬覦。教會地盤的爭奪、對他人財產的掠奪、對女子身體的覬覦等等都是出於人類的嫉妒心跟佔有欲。
人類的嫉妒心跟佔有欲是可怕的,這種肆意侵犯他人領域的毫不講理的心理是世界上最危險的原生武器,它可以很強也可以很弱,它所衍生出的千萬種行為模式充斥著人類生活,只有去克制它,才能維護一個相對公平公正的正常人類社會形態。
中世紀歐洲巫師地位低下,表示的不僅僅是巫師、或者女巫的地位有多麼低下,而是當時全體女性堪憂的處境。我們要探究的不是巫師與法師的地位之爭,而是女性與男性的公平之意。
天生的性別弱勢使女性沾上女巫一詞就難逃罪責,執法人員像湊人數一樣在城市裡亂闖亂抓,你沒有地位與權利、不是男性,就只有被抓的份。
中世紀的人們堂而皇之地將對女性的迫害稱之為對黑魔法的抵制,意圖掩蓋他們無理、無恥的罪惡行徑。馬克吐溫說過,「婦女之中有戰士有畫家,也有詩人。」或許經過幾百年的掙扎,女性的地位在逐漸恢復,但我們不應該忘記的是無法擁有獨立意識的曾經。
參考文獻:
《中世紀的女巫》
《歐洲中世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