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辛苦的環衛工人傷心地向媒體傾訴:求你們不要再亂丟東西了,我們半夜3點鐘就起床,4點鐘就要開始清掃了,一直清掃到現在,頭上的出汗都溼透了。你們亂丟一片垃圾,如果沒來得及清掃,被發現了就要罰我2000元。
看到這裡,請允許我先站在這裡,給這位環衛工人鞠個躬,對你道一聲:謝謝!
街頭隨手丟東西,順風一飄,何等的「瀟灑」,可能你絕對想不到,你隨手丟棄的這一小片紙張,它能價值2000元。為了街道的乾淨整潔,也為了行人丟棄垃圾的方便,社區部門都在街道兩旁設置了很容易辨識的垃圾桶,實在不明白有些人為什麼還要隨地亂丟棄垃圾?人能懶惰到何種程度,多走兩步都不願意?曾經有一位成都的5歲女孩,每天幫助做環衛工外婆掃地,還幫助外婆制止路人亂丟垃圾,難道丟垃圾的人比5歲孩子都不如?
現在家庭都有車了,很多人喜歡自駕遊,龍爪手也喜歡這種旅遊方式,也去過不少景區了,在許多美麗的景區,也發現有亂扔垃圾的現象,食品包裝袋、飲料瓶,以及各種生活廢棄物,隨處丟棄。這種素質習慣實在是不好。如果大家都是這樣丟下去,估計許多的自然風景區,很快就會變得你都不想去了。
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社會公德的教育程度,不總是在那些高大上的地方,而恰恰是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情上,最能體現出來。一位網友這樣評論街道亂丟垃圾的人:其實往往不懂得愛護環境的人,他們不會照顧別人的感受,這樣的人通常比較自私,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一般會遠離這種人。不知道,丟垃圾的人看到這種評論作何感想?怕是沒想到,別人已經把你的壞習慣與你的人格問題關聯起來了。既然做一回人類,就要有點人格。
看看古代對亂丟垃圾是如何評論管理的:「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韓非子·內儲說》。意思是如果有人,把灰燼這類生活垃圾倒在街道上,被發現後將被切掉手。是不是看著有點害怕,現代社會如果真要是這樣做了,一定沒有人敢亂扔垃圾了。古人十分重視城市環境衛生是有道理的,古代的時候,醫術等條件很有限,如果得病很可能造成人群中的傳染,重視環境衛生是為了人們身體健康的需要,同樣,在現代社會,乾淨的環境也具有這種功能——維護市民的健康。
東南亞有花園之國美稱的新加坡,對亂丟垃圾者,最高會處以1000以上新元的罰款,如果不知道新元與人民幣的比值,可以上網查一下。新加坡把愛亂丟垃圾的人稱為「垃圾蟲」,並針對地推出了「垃圾蟲勞動處罰規定」。多次違犯者要被處以3至12小時的公共勞動服役,並且要穿上標有「我是垃圾蟲」的特製服裝,在規定時間和規定地點打掃公共衛生。相比新加坡的處罰規定來講,我們對亂丟垃圾的人,處罰就太輕了。
有一點讓人不能理解的是,為何對環衛工人處罰得這麼重?本身他們的工資收入就不高,這樣一處罰,大半個月就白幹了。真正要處罰的主要對象,也不應該是環衛工人,而是那些亂丟垃圾的人。
雖說基礎教育是國家大計,對於亂丟垃圾這些人,先不要談什麼教育問題了,這些人是缺乏教養了,連基本的家教都沒有。
網上有這樣的奇談怪論:我不給你扔垃圾,環衛工人你不就沒工作幹了。這亂丟垃圾的人還丟出了優越感,這是比較可笑的道德悖論,甚至連悖論都算不上,就算是你丟垃圾給環衛工人提供了工作崗位,並不能說明亂丟垃圾就是對的,亂丟垃圾這種行為本身就是錯的。壞人給法律提供了崗位,壞人做壞事就是對的?根本原因是,這種觀點是把本身沒有因果關係的事情,搞成有因果關係了。
街道是公共場合,是屬於公眾的,你可以把它認為是一個公眾的家,我要是去你家裡丟點垃圾,你願意嗎?如果是這樣做人,要考慮自己做人的意義了。
管住自己手裡的垃圾,做人有底線,社會有底線,在乾淨整潔的環境裡,愉快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