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夫妻離婚,孩子歸一方撫養,另一方以沒錢為理由,不支付撫養費,我真的很無奈。不要著急,這麼辦,讓他乖乖支付。
生活就是要貼著自己的性情走,你是什麼人就拿什麼腔調,別跟別人去湊熱鬧。湊熱鬧,熱鬧終歸不是你的。不眼紅別人,不抱怨自己,走一條自己的路,越是安靜,越是能聽到自己與外界召喚靈魂的聲音。
大家好,我是不做作,不裝逼,有稜角也有修養,有大智若愚,但絕不同流合汙的豬小律。每天在此跟大家分享見聞及法律知識,乃一大幸事,望喜歡、望包容。
今天跟大家分享的話題是:離婚的夫妻一方,不按時支付撫養費,另一方該怎麼辦?
去年代理了一起離婚案件,2019年年底,這個案子已經審結,並且被代理人(女方)成功把婚離掉了,並且取得了孩子的撫養權,判決男每月向男方支付800元撫養費,直到孩子成年。但是,昨天意外地又收到了被代理人的電話,說現在前夫不按時支付撫養費,各種理由推脫,說自己沒錢。問我,這種情況該怎麼辦。那麼今天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執業經驗,梳理一下比較實用的方法,希望能幫助更多的人。
撫養費包括哪些費用?
1、生活費,即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方面所必需的費用;
2、醫療費,即用於未成年子女在生病時醫治的費用;
3、教育費,即未成年子女在接受文化教育方面的費用,包括學費、書本費和其他學習費用。
撫養費支付方式
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通過法院訴訟離婚,對於撫養費的給付,有以下幾種方式:
1、一次性給付;
2、定期給付(按月、按季、按年);
3、以物折抵。(主要適用於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用其財產折抵撫養費)
不按時給撫養費怎麼辦?
離婚後,一方不給撫養費的,這個可以根據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地通過以下途徑維權:
(1)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你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如果他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是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2)如果一方拒不執行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
(3)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以上就是有關撫養費和拒絕支付撫養費時,可以怎樣維權的法律問題。做下總結,如果你是協議離婚,離婚協議裡約定了撫養費,而對方不按約支付,此時你可以拿著離婚協議書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你是訴訟離婚,有法院判決書,並且判決書中有對撫養費支付的裁定,對方不按判決書履行支付撫養費的義務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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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分享就到此結束了,希望對您了解法律知識有所幫助,謝謝您讀到最後,願您一切安好,我們下期不見不散。如果你喜歡這樣的豬小律,歡迎點讚、收藏、評論、關注,期待與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