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車之家 原創】溫嶺槽罐車爆炸事件帶給我們慘痛的教訓還未過去,近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對兩名貨車司機提起公訴,判處貨車司機周某拘役2個月,緩刑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判處蔚某拘役1個月,緩刑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據了解,這兩名大貨車司機都是在沒有危險品運輸資質、沒有任何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驅車近1500公裡,用普通貨車從內蒙古運輸近48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電石到上海。
「我後來才知道是電石,遇水就會燃燒爆炸,想想都後怕。」據介紹貨車司機周某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在貨運app上看到該貨物運費比以往貨物要高,於是接了單,但並不了解具體是什麼貨物,
另一名司機蔚某則是根據車主姚某的指示,去內蒙古化工公司裝貨。姚某得知運輸的是電石後,抱著僥倖心理,提醒蔚某一定要蓋好雨布,希望運輸過程中不要出事。
● 還在用普貨拉危險品?別傻了最後傷害的還是自己
運輸危險品某一環節或某一步驟沒有做到位就可能把司機置於危險境地,更不要說「普貨拉危險品」,如果發生意外造成的傷害無法估量。然而毫不誇張的說,現在的貨運行業依然普遍存在著普貨拉危險品的現象。通過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而這種現象存在的原因無外乎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一些貨主為了利益,寧願冒著風險用普貨車拉危險品。很多物流公司為了競價得到貨源,甚至用普貨的價格競標危貨貨源。於是很多時候一些物流公司就鋌而走險的用普貨的規格包裝危險品,然後走普運。
如果貨主或配貨站不告訴司機是危險品,這時候很多司機自己都不知道已經背上了「定時炸彈」。對於這種情況相信經歷過的卡友都深有感觸。
第二種情況:一般情況下拉危險品的運費會比普貨高,因此有些司機抱有僥倖心理,明知道自己沒有危險品運輸資質,卻冒險裝運危險品。
但無論司機知情或不知情,如果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或運輸車輛不具備運輸資質或證件不符,一旦抓住就有可能面臨著最高10萬元的巨額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說白了,最後受到利益損失的還是貨車司機自己。
● 危險品分為九大類 拉貨前一定仔細查看!
為了避免讓自己置於危險境地,大家首先要對危險品及其分類有所了解。危險品是指易燃、易爆、有強烈腐蝕性、有毒和放射性等物品的總稱。國家按照其危害特性,主要分為九個大類。
第一大類: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力下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的壓力急劇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人員財產安全造成損害的物品。如煙花爆竹等。
第二大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壓縮的、液化的或加壓溶解的氣體。這類物品當受到外界不可控力的時候,容器內壓力急劇增大,致使容器爆裂,物質洩漏、爆炸的壓縮液化氣體。如天然氣(CNG)、液化天然氣(LNG)。
第三大類:易燃液體,指在常溫下易揮發,其蒸氣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汽油、乙醇等。
第四大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這類物品易於引起火災。如硫磺、樟腦等。
第五大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這類物品具有強氧化性,易引起燃燒、爆炸。如過氧化鎂、硝酸鹽等。
第六大類:毒害品,指進入生物肌體後,累積達到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危及生命體安全的物品。如煤氣、二氧化硫等。
第七大類:放射性物品就是含有放射性核素,並且物品中的總放射性含量高於國家規定值的物品。如核鈾等具有放射性元素的物品。
第八大類:腐蝕品,指能灼傷動物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傷的固體或液體。如硫酸、鹽酸等。
第九大類:其他危險品,指存在危險但不能滿足其他類別定義的物質和物品。例如電池組等。
● 意想不到 這些物品竟然也是危險品
如何分辨自己的貨物是不是危險品?這對於很多人來說都很困難,一般在易燃品、爆炸品、有毒品、腐蝕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的運輸包裝上表明其危險性質的文字或圖形說明,方便做以區分。
但也有一些物品沒有標註,甚至如果不說大家根本不會想到它是危險品,比如豆餅屬於四類危險品,因為長期儲運過程中容易發熱自燃;其他的如油紙、潮溼的棉花、賽璐珞碎屑等同被歸類為易於自燃的物品;常見的噴霧殺蟲劑、化清劑、泡沫清洗劑等屬於二類危險品。
● 編後語:
迫於生活的壓力,卡車司機每天都重複著裝貨、運貨、卸貨的過程,對危險品知識的了解和學習是十分欠缺的,但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大家在裝貨前一定要對要運輸的貨品有充分的了解,等到意外發生後再後悔一切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