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月27日,科比的意外離世震驚了整個體育界,球迷紛紛表示無法接受這個噩耗。在20年的籃球生涯中,科比全部效力於洛杉磯湖人隊,並為球隊帶來5座NBA總冠軍,科比用自己執著、倔強、堅持的性格贏得廣泛的認可,他也被稱為NBA歷史最偉大的球員之一。
最近有一種聲音,球迷表示NBA標誌是不是應該換成科比-布萊恩特呢?
對於這種說法,小編認為可能性幾乎為零,為什麼這麼講呢,並不是對科比不尊重。首先一點要清楚的是,NBA是一個全球範圍之內的職業賽事機構,更換主商標的話要很麻煩。
眾所周知,NBA在世界範圍之內有很多分支機構,包括現有的服裝、整體產業,從上到下可以說每一個小細節都得變,包括辦公文件、周邊產品等等,這個改動是很大的,這種改法成本太高了,就算對於財大氣粗的NBA來說,也是付出太過於沉重了,而且,還得需要注意,目前的NBA標誌是來自於NBA名將傑裡-韋斯特,這些年來NBA並沒有給他所謂的代言費之類的。
據了解,誰都清楚NBA現LOGO就是模仿傑裡-韋斯特運球來的,但是NBA從來沒有公開承認過,當然,NBA不承認是有理由的,第一、一個運球的形象,你怎麼能認為這就是韋斯特呢?第二、如果承認這個LOGO就是韋斯特,那麼NBA肯定要像他支付一定的形象使用費用。
有的球迷可能會認為,韋斯特為什麼不狀告NBA維護自己權益呢?
小編認為,這根本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情,對於傑裡-韋斯特而言,這對他來說也有好處,把自己的形象放在NBA這麼一個頂尖籃球賽事的LOGO上面,是多高的榮譽啊,所以他不會選擇那麼不理智的做法。
就算最後NBA不用你的LOGO了,那韋斯特反而會吃虧。根據NBA整個法律部門來講的話,韋斯特很難抓到他的把柄,想要得到賠償基本是不太可能的。所以,這種費力不討好的事情誰會願意做呢,韋斯特也不會去較這個真。
至於說換科比的運球標誌,那就會涉及很大的費用,如果真的確定要用科比作為LOGO,那必須是要支付一定的費用了,這就會涉及很大的商業利益,考慮到本身這樣一種顛覆性的做法帶來的巨大成本,所以這個幾乎沒法操作。
還有一點就是,如果真的要談論用科比的話,那作為「籃球之神」的喬丹是不是更有資格呢?相信這種聲音肯定會有的,就算拋開喬丹不談,像魔術師詹森、拉裡伯德之類的NBA傳奇人物,不是更有資格當選嗎?並且他們都有很多的球迷和支持者,如果真的要選出一個人,那就很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