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
關於破產案件管理人初審名冊的公示
為公平、公正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推動實現管理人市場充分競爭,保證破產審判工作依法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依照統一評審標準,本院破產案件管理人名冊評委會對申請入冊的社會中介機構按照程序進行了嚴格的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確定以下5家機構進入我市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初審名冊,現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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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十天(自2020年12月16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止),公示期內,對編入初審名冊的社會中介機構有異議的,可向市中院破產案件管理人名冊評委會辦公室提出實名書面異議。經審查,異議成立、申請人確不宜擔任管理人的,將從初審名冊中予以除名。公示期滿後上報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備案,同時在《江蘇法制報》、《連雲港日報》上正式公布。
聯繫地址:連雲港市海州區朝陽東路15號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
聯繫人:王法官 趙法官
電話:0518-85295015
江蘇省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5日
12月15日上午,市中院召開破產案件管理人名冊入冊評審會。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蔡紹剛出席會議,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李江蓉主持會議 。 市司法局黨委委員、二級調研員薛玉江,市中院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七紀檢監察組組長吳中嚴,市中院司法鑑定處處長謝善娟及民二庭全體員額法官等十人組成的評審委員參加會議。 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七紀檢監察組副組長梁海燕全程參與監督。
為確保本次選任工作的公開透明,12月7日,市中院在微信公眾號發布關於編制破產案件管理人名冊的公告,並於 12月8日 在 連雲港日報和江蘇法制報 刊登 。 共有13家機構申報,7家機構通過初審並參加了此次評審會。
評審會上,7家社會中介機通過PPT展示了工作實績、競爭優勢和工作計劃,評委會經過聽取匯報、查閱申報文件、現場提問,對申報機構的規模實力、經驗業績、保障能力等因素進行了綜合評判並打分。根據評審結果,確定5家機構進入我市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初審名冊。公示期滿後,確定的破產管理人名冊將報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備案。
近年來,市中院高度重視加強破產管理人隊伍建設工作,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建立健全了我市破產管理人選任、管理制度。下一步,市中院將充分發揮破產審判合議庭作用,不斷完善破產審判工作機制,全面加強破產管理人隊伍建設,不斷提升破產審判水平,切實發揮好優化營商環境的司法功能,全力服務高質發展。
圖片 | 方帥
編輯 | 張曉曉
供稿 | 民二庭
【來源: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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