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一家女子旅店被關閉了,那裡的房費十分便宜,5塊錢就能住一晚,住客主要為農村進城務工的單身女人、下崗的女工人、被家暴後逃出來的已婚婦女。有的人睡了一晚就走,有的甚至將女子旅店當成了自己養老的場所,她們沒有社會保障、沒有美色、不再年輕、沒有技能,也沒有出路。
房費這般便宜,條件自然好不到哪裡去,真正屬於她們的空間也就比一個人略微大一點,她們把行李放在枕頭下,因為將行李寄存在老闆娘那裡,需要支付10塊錢的保管費。旅館裡只有一個水龍頭,女人們用它來洗頭、洗澡、解渴。
77歲的劉桂蘭是旅店裡最年長的一位,她已經斷斷續續住了20多年了,老伴因為癌症去世,家裡邊為治病背了一屁股債,在老家種莊稼,壓根就賺不了多少錢。聽人說去城裡有活兒幹以後,她就賣掉了老家的土房,收拾了幾件舊衣服去了吉林。用5年的時間把債還清以後,她又把攢下來的錢給了孩子。
這種旅館是無法拿到營業執照的,在衛生、消防問題上也不過關,一直都在法律邊緣遊走,以前沒有多少人關注,相關部門也沒有注意到,還可以存活下來。可12月以來,連續有媒體報導了這一旅店,老闆娘的"好運"就到頭了。
將其關閉,從法律上來說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從人情的角度來講,又有多少人真正考慮過這些女性該何去何從呢?住正規有執照的旅店,動輒幾十上百的房費她們無力承擔,想找個包吃包住的工作,但她們的年齡和學歷實在是沒有競爭力,回老家?這斷送了她們的希望,讓她們的日子更加絕望。
現如今的社會,男女平等的呼聲越來越高,極端女權人士在網際網路上頻頻發聲,甚至給了人一種錯覺:"現在的女性地位要比男性高很多",若是女性單指大城市裡年輕貌美的女孩的話,那這句話或許是成立的。但農村那些年老、不好看的女性,從來不在討論的範圍內,她們不會在網絡上與人爭辯,享受不到性別紅利。
農村女性到城市裡來打工賺取生活費,本身是一件好事,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有了錢她們才有話語權,才能夠活得有尊嚴。但她們法律意識不強、人際圈子過窄、接收信息的能力比較差,很難找到好工作,只能去當工地小工、飯店服務員、流水線工人、環衛工人等,這些工作不需要技術,但是經常會出現被人歧視、被拖欠薪水等問題。
新中國成立後,"婦女能頂半邊天"的口號喊得很響亮,也確實卓有成效,但在現實中,"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模式還是主流,這就使得部分女性在外邊要頂半邊天,在家裡邊要頂一片天,壓力過大。雖然《繼承法》規定了男女有同等的繼承權,但在部分農村地區,還是有"傳男不傳女"的陋習,僅有2.69%的農村女性認為自己和男性享有同樣的權利。
中國女性的自殺率超過男性,而且自殺者多為農村少婦,她們有的無法忍受丈夫的暴力,有的被婆媳關係逼到絕境,有的因為丈夫出軌,總之,婚姻家庭不幸福,是奪走她們生命的最主要原因。
而城市裡,似乎沒有這些農村女性的立足之地,往後退,農村的家庭也無法帶給她們溫暖,她們的處境十分尷尬,但同時又如同餘華小說《活著》裡邊的富貴一樣,十分堅韌,能夠因為吃飽飯而高興,會努力想找個好工作養活自己和子女。多關注她們的生存狀況,而不是為了彩禮、口紅、房子加不加名的問題和男性爭吵不休,才能夠真正推進男女平等。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個新聞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