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元至順三年(公元1332年),世界上第一臺火銃內被製造出來後。火器就成為了世界戰場上的主角,而隨著時代的發展,火器的種類也越來越多樣化。到了二戰時期,全自動又快速多發的機關槍,就成為了戰場上的神器。
從諸多表現近代戰爭的影視劇中我們也可以看到,在進行大規模戰役的時候機關槍永遠都是不可或缺的武器。甚至在一些抗日神劇之中,一頂機關槍便可以實現對敵軍陣營全軍壓制的作用,無限火力的不間斷射擊。
當然了,這樣的場面也只有在抗日神劇之中才會出現。實際上若是對機關槍稍微有些了解的軍事迷大多都會知道,二戰時出現在戰場的機關槍原理大多都是仿製馬克沁機槍的原理。
1884年的時候世界上第一挺機關槍「馬克沁機槍」被發明出來,根據當時準備將這臺機槍賣給清政府的美國軍火商介紹,這臺機槍每分鐘射速是600顆子彈,可以單發,也可以連發射擊。
這樣看來似乎1000發子彈,也就是兩分鐘的事情。但是我們忽略了這只是理論射擊速度,一分鐘600發子彈的射擊速度大多只會發生在測試槍械持久工作性能的情況之下。
在實戰之中,對機槍的射速就不能這樣看待了,這時候主要看的是戰鬥射速。所以在真實的戰場之上,1000發子彈自機槍中射擊出去需要大約半個小時的時間。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就是機槍的後坐力很強,真的連續射擊1000發子彈,機槍手本身也是控制不住的。且機槍在快速射擊的時候,子彈在槍膛內高速旋轉會導致槍管膛內發熱的現象,一般在射擊百餘發子彈之後,槍膛便會變紅。
在槍膛變紅之後若是還射擊的話,不但無法保證子彈的輸出準確性,還容易導致槍管炸膛,造成槍毀人亡的結果,給己方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每射擊一段時間之後,都需要更換槍管再繼續射擊。
而士兵則會趁著機槍冷卻的時間,端著機槍以及子彈箱迅速換位射擊。防止被地方的狙擊手瞄準,或者是被敵方炮彈瞄準。要知道抗日戰爭之中,日軍發動白刃戰的前提就是他們擲彈手將炮彈對準我方機槍手,消滅之後才敢放心上刺刀。
所以機槍手也很少會單獨行動,一般都是四個士兵為小組單位活動。一個機槍手,一個副機槍手,以及一個專門負責帶彈藥的士兵。他們三人為一個單位,打完就迅速一起拆卸機關槍,換位置組裝。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機槍沒有可以更換的槍管。這種情況要麼就是冷卻方式的不同,槍管放置一會而可以有辦法快速冷卻。還有一種就是沒有帶更換的槍管,若是如此的話,機槍手就會採取另一種射擊方法。
也就是先單發點射一會兒,再連續射擊掃射。趁著單發點射的時候,使得機槍槍膛冷卻。因此,在正常的戰爭情況下,結合以上情況。打完1000發子彈最少是需要半小時的時間。
當然了,一千發子彈在戰場上到底可以打多久。終究還是要取決於機關手的習慣,也要根據戰場上的情況來決斷。如果對方人數較少也較為隱蔽,相信1000發子彈幾個小時都打不完。
但若是敵方是成列的士兵掃蕩,那麼採取看似十分浪費的掃射方法,才是更好的選擇。在戰場上,機關槍的存在並不是為了更快的消耗子彈,而是為了更快的消滅敵人。將子彈的利用率達到最大化,才是機槍手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