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慘劇的發生其實都可以避免,慘劇發生前或有起因、或有先兆,如果這時候加以介入可能慘劇就不會發生。
下面為大家介紹幾件典型的本可以避免的慘劇。
銀川火燒公交車案
2016年1月5日7時許,銀川市公交公司301路由賀蘭天駿花園開往銀川火車站的公交車行駛到109國道金盛國際家居廣場門口,突然發生火災,事故已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傷。
案件的起因是犯罪嫌疑人多次討要拖欠的工程款未果,心生怨恨報復社會引起的。而這起案件在發生之前本可以有很多次機會加以避免,但是因為某些人的冷漠或者是疏忽造成了慘劇的發生。
事發前一個月,12月7日早8時,馬永平在身上潑灑了汽油爬上溫州商城旁的一座電視塔樓頂,叫喊討不到工程款就自焚並跳樓。
新華街派出所副所長楊俊磊和另外兩個人攜三十萬現金來到現場,政府工作人員說下來就給錢,馬永平相信了走下樓。
但是馬永平只拿到了九萬九千元。鎮政府帶來的二十幾萬,又被拿走了,但承諾會在月底給付。
鎮書記李生君對馬永平父親講說:「我們政府欠丁成寶工程款1千7百多萬,這(欠馬永平)二三十萬有多大的問題,由我來負擔,不用找丁成寶」。派出所長楊俊磊也說:「其餘的錢你們不能拿走,這事由李書記全部承擔了,在12月底之前一定把剩餘下的錢給你們付清。」
最終馬永平被以擾亂治安為由將其拘留十天。如果鎮政府能夠遵守承諾在月底前將那些錢給馬永平,那麼還會發生之後的慘案嗎?
可能基於種種合理理由,鎮政府沒有替包工頭給付這些錢,馬永平已經接近癲狂的心靈在受到鎮政府的哄騙以後徹底的瘋狂了。
2015年12 月 31 日,馬永平給洪廣鎮領導打電話要剩下的錢,對方口氣很硬,「再等等」。可能鎮領導認為馬永平只是為了要錢裝成瘋狂的樣子,並不會真正做出瘋狂的事。
傍晚,馬永平走出屋子,留下「絕筆信」,家人在幾公裡外發現馬永平「已經癲狂,誰攔就打誰,還喊『不出去怎麼要錢』。
馬家人報了警,聯繫了鎮領導,但都未獲重視,如果此時馬家人所訴能夠受到重視,最低限度不會有那麼多無辜的生命罹難。但是沒有,沒有一個單位或者領導重視這件事。
馬永平之前曾經找到鎮長朱曉崢,朱說答應協調解決,但沒有後文。找賀蘭縣政府,大門都不讓進。找勞動監察大隊,包工頭不接電話。到法院起訴,法院說要先交8千元訴訟費,但是馬永平根本拿不出這筆錢。如果這些部門有一個部門考慮馬永平的實際困難,多用一點心來幫助他,那麼慘劇都可能不會發生,但是沒有。
5日燒車慘案發生後,不到一個小時鎮長就打電話叫馬永平的父親到鎮上領錢,或許只要提前一天給錢慘劇就可以避免。為什麼在慘劇發生以後才能得到政府的重視才能得到解決呢。
張扣扣殺人案
2019年7月17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籤發的死刑執行命令。被告人張扣扣因故意殺人、故意毀壞財物罪行,被依法執行死刑。
1996年。張扣扣的母親,被王正軍用木棒打死。但是張家並不認同這種說法,張扣扣的父親稱這只是王家為了減輕處罰而讓未成年的王正軍頂罪。
最終王正軍被判七年徒刑,但實際上服刑四年便出獄了,而王家也未對張家進行應有的補償,這一切讓張扣扣已經充滿仇恨的心靈變得更加滿脹。
終於,在張扣扣回家過年的時候,張扣扣看到了王正軍,心中鬱積多年的仇恨終於爆發了。案發當天,張扣扣在自家樓上觀察著三人,看到他們正準備上墳祭祖,於是張扣扣進行偽裝,把帽子口罩帶在臉上,手中拿著刀刃伺機行動,在王正軍、王校軍歸家途中,張扣扣拿刀先行刺傷王正軍,隨後衝其腹部連捅多刀,他追趕上逃跑的王校軍,衝其腹部連捅多刀,最終二人死亡。事發後,他又拿著刀來到王自新家中,將他刺死後逃離。
王家想方設法逃脫了殺人罪的法律制裁,卻受到了受害者家屬瘋狂的報復,如果法律在當初就讓王家人受到應有的制裁,可能慘劇就不會發生。
慘劇發生後,王家也沒有給予受害者應有的補償,一條人命僅賠償九千多元,去掉喪葬費相當於僅賠償一千五百元,一千五一條人命,任誰不會心存怨恨。
將一個大活人打死了,王家沒有表現出愧疚,多年來既未道歉也未賠償,這些行為都在為日後的慘劇埋下種子。
如果王家能對受害人家屬進行一些補償,可能就不會有後來的慘劇,如果王家能受到法律的嚴懲可能也不會有後來的慘劇,但是都沒有,直到十幾年前的慘劇再次引起更大的悲劇。
李依依自殺
2016年9月5日,李依依因為胃部不適在教師公寓休息,遭班主任吳某厚親吻其額頭、臉部、嘴部等部位。
在李依依第一次被猥褻的時候她就勇敢地進行了舉報,但是她的舉報並未換來應有的公正,卻掉進了不公平的深淵。
李依依在被猥褻後找到老師學校,但是學校卻未對施暴者進行嚴肅處理,而是勸李依依息事寧人。
如果說吳某的猥褻行為是在李依依的心上插了一刀的話,這些人的偏袒就是在她的傷口上撒鹽。李依依的內心無比委屈,終於得了抑鬱症。
之後李依依多次自殺,終於在被猥褻八個月後,吳某被處罰了,但僅僅是拘留十日,行政降級。
如果在李依依第一次舉報吳某時學校或者警方能夠秉公處理,她可能就不會自殺。但是在她多次自殺未遂以後還是沒有人重視她內心的苦痛與委屈,吳某仍然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
終於,在一系列的打擊下,2018年6月20日,李依依自殺身亡。2018年8月,甘肅省人民檢察院作出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撤銷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和慶陽市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複查決定,由西峰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最終吳某因猥褻罪被判處兩年徒刑,如果在李依依自殺前吳某能得到這樣的處罰,李依依還會自殺嗎?
陳援杭、韓春迪溺水
2017年7月27號那天。剛滿17歲的陳援和表哥韓春迪一行人來到了沈家庵村附近的拒馬河邊野炊,那天天氣晴朗微風拂面,拒馬河微波粼粼。
但是就在這淺淺的河水裡,卻有一處盜採砂石留下的大沙坑,周圍沒有警示標誌提示水深危險。
當時河邊還有其它遊人,小女孩的鞋掉進水裡,陳援杭幫忙去撿。陳援杭一下踩進了這個深坑,他掙扎著想爬上來,韓春迪一見表弟弟溺水連忙去救,但是奈何沙坑的邊緣似鍋般光滑,兩個人一起跌入坑中。
事後孩子家人的打聽到,拒馬河上盜沙問題一直存在,當地的村民都知道那裡有一個大沙坑,而這個大坑基本每年都有人在那裡淹死,迄今為止已經淹死十多個人,但是沙坑周圍卻沒有設立明顯的警告標誌。
在兩個孩子出事後不久,就有人在那個沙坑邊立上了一塊警示牌,甚至還有人試圖將沙坑填埋。
如果在第一起慘劇發生後就在周圍立上警示標誌可能陳援杭和韓春迪就不會溺亡,如果早點將這個沙坑填上可能後來的慘劇都不會發生。為什麼一定要亡羊補牢而不能未雨綢繆呢?
馬永平焚燒公車後,給錢了。李依依自殺後,判刑了。陳援杭溺水後,警示了。為什麼不能在慘劇發生前就把這一切都做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