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怎樣算「合適」?

2020-12-14 WeGo戀愛援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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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原創| WeGo_花花

插畫-轉自 | Jay Fleck

我們都知道,三觀不合的感情很難走得遠。

喜歡是重要的,合適也很重要,找到一個喜歡且合適的人實在太難了。

有時需要在某些地方做點妥協,因為喜歡,所以甘願。

可是妥協到某種程度會感到委屈,不禁懷疑這種犧牲值得嗎?為愛改變自己,那份感情是否已經不再純粹?

想得多了會退縮,逐漸收斂付出的感情,偶爾想分手,卻放不開手。

到底還是愛著的。

是自己要求過高,戀愛本應如此,還是因為不合適,趁早分手更好?

談戀愛,怎樣算「合適」?

不存在完美的合適。

戀愛中的合適,並不是指完美契合。

因為沒有一個人是為了配合成為你另一半而成長的。

只要雙方大體的價值觀相似,甚至至少是不衝突,那麼即使在具體某些事件上的意見不一致,仍不妨礙你們可以變得「合適」。

這裡的合適,就是磨合的結果,是彼此或博弈或溝通後達成的共識。

另一個需要我們明白的概念是,人是不斷在變化的,隨著個體成長和環境的改變,儘管過程緩慢,人的想法始終在不斷地變化。

結果就是以前合適的,現在不合適了;以前不合適的,現在覺得可以接受了。

悲觀的人可能會把這種轉變看作向現實低頭的結果,但我個人更願意視為周邊世界與自己達成平衡與和解。你不接受,永遠擰巴著與世界對抗,也是一種值得羨慕的活法,但妥協不是洪水猛獸,只要有個度,堅持底線,讓自我邊界變得柔軟大概算不上壞事。

沒必要非黑即白,中間還是存在不少灰色緩衝地帶的,拋開劑量談毒性都是耍流氓。

合適是磨合的結果。

從不合適到合適,在彼此磨合和相互妥協的過程中,跌跌撞撞地攜手前行,整個經營感情的過程,就是互相塑造成彼此「合適」的過程。

不吵架的情侶未必感情真的好,可能只是沒遇到矛盾,這樣的感情是否經得起風浪是要打個問號的。

相反,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情侶未必就走不下去,很多人只看到表面的吵架,卻沒看到每次吵完還能和好,正是感情深厚的證明。

要是有兩個人吵吵鬧鬧過了一輩子,還能白頭偕老,你能說他們不合適嗎?

所以不怕意見衝突,合適本來就是磨合的結果,放棄對「完美愛情」「滿分伴侶」的追求,從現實面好好去審視和面對一段親密關係,是經營感情的重要一步。

讓渡一部分的自由。

既然感情可以磨合,每個人都在不斷地成長變化,那就說明任何時候想要追求「合適」都是可能的。

只要你願意讓渡出一部分的自由。

好比挽回感情,有的人想挽回,但不願放棄自我,底線特別高。

先說明這沒什麼錯,堅持自我是值得肯定的,貪心是人的本性,想要堅持自我不改變,同時希望對方去改變配合自己,最終實現複合,沒有任何問題。

唯一的問題是,選擇了高難度,就要接受可能失敗的結果,愛情本來就是個願賭服輸的遊戲。

不想付出卻要求收穫,拒絕成長和改變,每天做同樣的事情,甚至什麼都不做,只是一味地等待,卻期望有不一樣的結果,那不叫夢想,叫妄想。

如果真的更重視自由和自我感受,趁早放棄磨合,一個人過也可以挺好;如果想要建立穩定和諧的親密關係,試著主動去付出和爭取才是正途。

真的沒有絕對的合適,就算遇到有人願意配合來遷就,也要有相當的高價值才能吸引,運氣還得足夠好才能做到。

而且到時候會否因為「太沒挑戰性」而感到無趣,想追逐「更合適」,就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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