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回顧一下富士康13連跳真相是什麼?自殺是複雜的社會現象,從來不是因單一的因素導致。社會學家埃米爾·迪爾凱姆認為:當個體同社會團體或整個社會之間的聯繫發生障礙或產生離異時,便會發生自殺現象。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所長劉開明說:「沒有一個合適的機制讓這種問題得到一個舒緩,把自己從一個機器人、一個賺錢工具變回一個人,那可就會有心理、生理等各方面問題出現,就會發生極端事件。」
那麼,今天的滴滴為什麼存在那麼多強姦、殺人案,到底有什麼關係,為什麼現在又存在千億欺騙市場,與強姦、殺人案有什麼關聯?下面隨著小編翻閱眾多媒體文章開始。
第一篇查到最新欺騙案件,由公眾號用車指南曝光:順風車司機李軍說:「現在有一個矛盾,滴滴出行解釋了順風車不屬於非法營運,不需要辦營運證;而開封市車輛運輸局說是順風車也要辦證,不辦證也屬於非法營運?我現在搞不清楚到底哪個說的是對的。後來執法人員還表示,李軍來訪時,他們還告訴他滴滴順風平臺給車主有承諾,在未備案城市,運管部門對順風車主不處罰,目前存在三萬處罰金,罰金由滴滴公司承擔。但李軍和滴滴公司溝通時,並未告知其相關信息。
第二篇查到滴滴網約車交通事故,今年網約車在深圳市共有176948宗交通違法記錄,涉及網約車的交通事故共有3879宗,僅深圳就接近平臺註冊總數的十分之一。如此龐大的交通事故數據,全國有多少罰款及交通事故損失滴滴負責了?根據公眾號劉曄律師指出,在整個過程中,司機接活系根據滴滴系統的指示,乘客對司機的人選並無指示權,滴滴與司機的法律關係符合《侵權責任法》第35條及最高法《人身司解》第9條」從事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之勞務關係之法律本質。此前北京海澱法院以滴滴公司與滴滴司機存在勞務關係為由,而判決滴滴公司亦應承擔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按份責任),茲事體大,不過劉曄律師基本贊成這個判決的。如果按照滴滴出行唐劍公布的數據,目前滴滴註冊用戶超過了5.5億,每年完成高達110億次的運送來計算的話,滴滴至少為此省下數百億,甚至數千億的開支!
第三篇文章由公眾號陸棄發布,指出滴滴5星司機劉先生捅人,事實上,這兩個因素是目前滴滴平臺無法控制的。即使退一萬步講,滴滴能夠控制司機不帶管制刀具出車,也無法控制司機的情緒。因為情緒的爆發的一瞬間的事,激情殺害、激情殺人都是不可控制的行為。雖然平臺一直在推脫責任,但有一個事實證明完全與平臺有關係的,後面有個案例說明平臺司機工作時間、賺錢壓力、現實殘酷等問題引起。可以肯定地說,滴滴平臺把所有的司機從一個機器人、一個賺錢工具變回一個人,那可就會有心理、生理等各方面問題出現,就會發生極端事件。
第四篇特別引起注意,由公眾號終結詐騙發布的一篇文章《我們研究了17宗滴滴司機強姦、殺人案件,告訴你到底該如何保護自己》,在中國裁判文書網輸入「滴滴+刑事案件+強姦」等條件,可以查詢到36個結果,經過逐一查看去重,涉及滴滴司機強姦的案件共有13個。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和媒體廣泛關注並已經地方公安機關公告確認的故意傷害(殺人)案件共有4個。從文章中看出,作者只是指出了人性弱點和心理問題,以及社會現實殘酷問題,也指明了十點防範建議,並沒有查出滴滴平臺千億欺騙市場與強姦、殺人案有什麼因果關係。本小編不在這裡詳細說明,讓大家一起指責下面關於平臺如何推脫責任,如何實現千億欺騙市場的,包括其壓榨管理系統與強姦、殺人案的因果關係,下面一個事實訪談統一說明上面所有問題的起因。
所以小編走訪了很多滴滴司機,終於查出滴滴平臺千億欺騙市場與強姦、殺人案有什麼因果關係,下面一步一步來看看司機後臺數據和事實採訪。
小編從上面的公眾號看出,不管順風車,還是快車、專車,都存在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即勞務關係,可是平臺不管發生什麼交通事故,還是罰款,還是強姦、殺人案,都習慣性踢球,推脫責任,這個事實大家都是目賭的。那麼現在講一講滴滴司機到底如何與平臺發生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從劉曄律師對北京海濱法院判決來看,兩點說明了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
1、從法律關係看,乘客通過平臺下單後,滴滴公司通過系統配置(主要是就近原則)而向司機發出信號,而後司機接單,在整個過程中,司機接活系根據滴滴系統的指示,乘客對司機的人選並無指示權,滴滴與司機的法律關係符合《侵權責任法》第35條及最高法《人身司解》第9條」從事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之勞務關係之法律本質,滴滴與司機之間確非簡單的居間合同法律關係;
2、從法經濟學看,滴滴平臺統一收費後,再按固定提成比例向司機支付勞務費,平臺扣除的比例相當之高,據稱在30%左右,而且這個比例針對平臺下的所有司機,系滴滴公司單方制定,司機幾無議價權,這個費用很難用居間費來定義,從法律經濟學角度,應當理解為僱主(或者是用人單位)獲得收入後,再將收入的一部分支付給僱員(或勞務提供者)作為工資或薪水,符合僱傭或勞務關係之經濟學本質;
其實不僅僅這些,事實上大部分司機都是經過嚴格的考試,聽取中山司機小黃介紹,他經過面試,筆試,路試等整天考試才做上司機,平常請假還要寫請假條,出車還要打卡拍照等等,事實上就是勞動合同關係,系列行為和管理方法都涉及勞動合同關係,可並沒有負責勞動合同關係相關義務。
後來採訪到小黃工作時間及平臺福利有什麼?得到的回答什麼福利都沒有,只當司機是賺錢工具,更離譜的就是所有司機的工作時間實在嚇人,每天工作達十七、十八小時,也許是所有交通事故,包括強姦、殺人案的根本原因,如圖司機部落小黃及其它司機工作時間截圖:
司機小黃還表示,即使工作如此長時間,並沒有多少純收入,如果按每月二萬流水(大部分沒有二萬流水),扣除租車或貸款費用,加上油費,生活費用,社保,交通意外損失等等,每個人的開支至少達一萬二左右,所剩無幾。為什麼開支如此之大?司機除了家庭壓力,社會現實殘酷生存壓力外,因為還有很多沒有一技之長,只能做這個。當然還有很多不懂法律的,不知道自己和滴滴平臺存在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也不知道如此做完全是壓榨司機這個弱勢群體,原則上可以找律師聯合起來,集體起訴到法院......
上面小黃介紹中還有一個問題他強調指出,如果自己長時間開車當機器幫平臺賺錢,自己也發生了幾起交通事故,基本上小事故自己出錢修理,大事故報保險,自己還得出二千元。這個從法律講小黃表示不懂,自己交的租金不包括這個費用,保險公司的所有保險費用不負責這個所謂二千免賠。小編根據劉曄律師指出,根據前面分析的滴滴公司與司機之間的法律關係和法經濟學關係,滴滴公司與司機對重新投保第三者責任商業險有同等的法律注意義務,不管把責任轉嫁出租公司,還是籤了所謂二千免賠合同,都屬於合同欺騙行為,因為籤合同時,都是通過平臺籤約,款項也是直接交給平臺的,平臺屬於擔保方。根本原因就是滴滴平臺沒有管理好司機的工作時間而引起,按照勞動合同和商業保險,平臺和出租公司負全部責任。下面截圖就是所謂二千免賠合同的截圖部分,霸王條款還是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小黃表示,為了生活,還必須咬著牙在做,不做就是違約,損失更大,真是逼得沒辦法哦,這讓他想起了富士康事件,滴滴平臺只當司機是賺錢工具,遲早要出大事的,之前的強姦、殺人案並沒有挖出滴滴平臺所謂責任證據。今天小黃說這種話,真正原因就是小黃的司機資格被平臺永久停止服務了,平臺以騷擾其它用戶為名停止服務,原因就是和乘客聊天了,平臺規定不能聊天,更不能聊到性教育等新一代年輕人問題。小黃為什麼很生氣,因為沒有警告直接封號,好幾天電話客服經理也不處理,計程車公司也不管,一定要按違反合同約定來處理。小黃把事情告訴所有隊裡的司機,表示聊天的目的就是當時犯困想睡覺,乘客聊天說自己感興趣的性教育問題,多說了一些敏感的問題等等。大家都表示同情,平臺是寧可殺錯,不可放過,起到殺一儆百效果。但小黃表示,停止所有服務也好,本身不想做也不賺錢,一吃飯時間不穩定,餓壞了胃;二開車時間久,腰椎,頸椎疼痛;三長達十七八小時在線,容易疲勞駕駛,存生命危險。歸根到底,小黃所表達就是退車損失大,平臺和出租公司都不責任。上面小編也分析了,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商業保險法,滴滴平臺屬於擔保責任,連帶的合同損失負全部責任。根據劉曄律師的判斷,關於平臺和出租公司有沒有形成合同詐騙,目前只有出租合同和上萬元壓金都是通過平臺完成的,真正有沒有其它內幕,小黃一直沒有找到詳細證明材料。
從司機小黃還得知,小黃經常碰到一個莫名其妙的投訴,說服務不好,亂收費等等,其實小黃也經常吃飯或上廁所的時候,接到訂單沒有及時接客而扣分或罰款。更多的還經常聽乘客埋怨,自己明明叫快車,現在為什麼派個專車,費用還多幾十元或上百元等等亂收費現象,小黃自己只能任勞任怨,沒有半點權利反擊。更離譜的還有乘客說到計費軟體問題,存在亂計費,多計費,軟體亂跳價等問題。小篇查詢了一下,網絡車計費軟體目前沒有管理標準,國家也沒有採取相關管理方法,存在亂收費都是正常的。關於計程車計價器是計程車運營者和乘客之間貿易結算的重要工具,包括網約車及其計費軟體,都屬於國家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網絡車計費軟體同樣要受到國家強制性檢測管理,其量值的準確與否直接關係到消費者的切身利益。檢測主要依據JJG517--2016計程車計價器檢定規程,網約車計費軟體同樣可適用此標準,更需要年檢或在線檢測,對相關計費項目和細節進行檢定,並將採集到的數據與計價器的數據進行比對,檢定合格的計價器發放檢定合格證書。
目前央視曝光弱勢群體包括司機在內的亂收費現象,如果按滴滴出行唐劍表示,目前滴滴註冊用戶超過了5.5億,每年完成高達110億次的運送。現實網絡車計費軟體還處於監管空白,並沒有曝光出來。如果按乘客說的,平臺隨便動一下亂收費,由此計數,很明顯就會達到數百億,甚至高達數千億的欺騙費用,國家對此不得不重視起來。對於定價的問題,小篇覺得滴滴可以儘量做到簡單透明化一點。大家除了抱怨滴滴抽成太高,江湖上傳言太多,滴滴自己也有闢謠,真實情況如何不太了解,總體上說跟公裡數、時長、時段、車型、路況,甚至服務分等等有關係。今年兩會期間,李亞蘭代表提出,建議相關部門審查滴滴、神州專車收費是否合法。李亞蘭在建議中直言「神州專車收費讓人一頭霧水」,起租價、裡程費、時長費、遠途費等收費項目未清晰告知。市場監管總局表示,不管滴滴出行還是神州集團等網約車平臺,將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網約車行業價格行為監管,指導督促網約車平臺公司主動公開計價規則和動態加價機制,按照相關標準明確運價結構,確保事後帳單清晰規範透明。同時,將加大對網約車等新興業態價格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甚至加大計費軟體在線檢測管理。
目前沒有一樁強姦、殺人案件與平臺亂收費相關,平臺會不會給了封口費用?但小篇認為很多案件都是無中生有,無緣無故發生,目前並沒有報導此類案件,好像沒有發生,並猜測不代表未來不會發生!最後,小黃電話給小篇告訴一件事件,由於經常發生交通事故,自己通過平臺買了綜合意外保險,保額近100萬,這個在幫滴滴賺錢的服務期間發生的合同,現在平臺終止所有服務後,這個費用是不是被平臺騙走了?所以小篇最後回復,如果滴滴平臺不關閉你的帳號,可以打開軟體,能查到綜合意外保險合同及相關服務,就不算欺騙行為,因為是自願交費的,也籤了保險合同的。
最後所有的讀者可以想到或看到,以上種種網約車管理情景以及與滴滴平臺關聯的合同關係,都在滴滴平臺強制控制範圍內,不僅僅沒有盡到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義務,還沒有承擔擔保人責任。而所有媒體目前報告的只有司機和乘客的問題,這些弱勢群體到底誰來代表,誰來幫助申訴一下應得的權利呢?誰來保護這個被欺騙的弱勢群體?政府部門誰來監管千億詐騙市場......
根據上面種種證據表明,滴滴千億詐騙市場包括強姦、殺人案與富士康跳樓事件有什麼關聯呢?綜合文章內容看出,滴滴平臺把所有的司機從一個機器人、一個賺錢工具變回一個人,那可就會有心理、生理等各方面問題出現,就會發生極端事件。這種極端事件會不會類似富士康跳樓事件一樣的性質,未來會不會發生更多數千億的欺騙,會不會出現更多的強姦、殺人案,會不會引起全社會關注?不如現在曝光出來,引起中央最高管理層關注弱勢群體,引起全社會愛國人士重視起來,大家聯合起,把之前發生的所有事情聯繫起來,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治標並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