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食用有害無益!嵊州市查獲2起非法購買野生動物案

2020-12-22 浙報融媒體

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嵊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定期對各大市場開展巡查摸排,並大力加強對非法買賣野生動物的管控力度,本月已查獲兩起非法購買野生動物案。

2月5日,嵊州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嵊州市江濱西路一處倉庫內有人儲藏買賣野生動物。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隨即聯合森林公安局前往,現場查獲野兔37隻、斑鳩49隻。經調查確認,這些凍品的主人方某並未經過相關部門批准,自行非法收購野生動物用於售賣與食用。2月18日,方某因非法買賣野生動物被處罰款17660元,並被收繳所有涉案野生動物,這些動物將送往無害化中心進行無害化處理。

同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查獲了另一起非法買賣野生動物案。市民商某在並未具備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明的前提下,自行購買野生豪豬和竹鼠欲養殖,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野生動物身上易攜帶各類細菌、病毒,群眾食用有害無益。目前相關部門已發出通告,嚴禁一切市場進行野生動物交易。本報這裡也呼籲,為了自己與他人的健康,請勿非法狩獵、非法買賣、養殖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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