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狗的人,或者將狗視為子女,或者與狗成為朋友;愛貓的人,則往往自稱貓奴,不是因為貓尊貴,而是果真要把貓愛到位,除開俯首稱臣,無法可想。
我的同事褚瀟白教授一家人都愛貓,她的「媽咪大人」呂吉明女士尤甚。家中養著一隻叫Findus的小公貓,是瀟白夫婦從路邊救回的流浪兒,不是珍稀的品種,卻是絕對的權貴。母女倆為之偷起了綽號「巴依老爺」,兩人自居阿凡提,每日與這刁蠻老爺鬥勇鬥智,但是心底的稱呼應該是王子。只是母女倆的想法或許有細微的差別:對瀟白來說,貓就該像王子一樣對待;而對吉明女士來說,是王子變成了貓。她全心全意地伺候那隻貓,像要把那貓身子裡的王子召喚出來。
吉明女士為貓寫了一本書:《媽咪大人的貓咪札記》。書名一看就是女兒所擬,女兒還鄭重地為之作序,說家裡的貓都用上海話叫「姆妮」,其實是一世,二世,三世,都叫同樣的名字,像輪迴,一隻逝去了,隔著長長短短的時間,又會有另一隻回來。但在病痛折磨中早逝的父親不會回來。瀟白說,惟有貓最能給予我們慰藉和喜樂,特別是在我們行過死蔭幽谷之時。
逝去的貓又何嘗能夠回來。年逾古稀的吉明女士不說輪迴,只說陪伴,而一切的陪伴所要的都是情。情分兩種,長情與短情,因為人生有暇而享受寵物之趣,這是短情;因為心有所系而憐惜浮生之短,這是長情。吉明女士只懂長情,卻又愛得分秒必爭,她是真的記得與貓相伴的每一刻,不惟貓行貓止的萬千情態,更是觀者心潮的起伏高低。我猜她寫日記是在Findus睡著的時候,她用筆描畫一如用掌心輕撫,能感受得到身體的柔軟與溫暖,微微的鼾聲引發的顫動,由筆尖傳至手臂。讀者捧讀,感同身受。
感同身受四個字,行難,知亦不易。養貓最麻煩的是食色二字。大部分合格的貓奴會發現貓主子十分挑食,而且往往有奢侈的癖好,Findus每天早晨就要吃兩隻大蝦。但是海蝦對貓並不好,吉明女士常常左右為難。色字頭上一把刀,Findus也逃不過絕育手術,但吉明女士每見他無精打採,便心中有愧,覺得自己剝奪了貓生的歡樂,只為了與其相伴的一己之私。除此之外,Findus還有強烈的嫉妒心,容不得其他貓來分享關愛,取捨之間,免不了抱怨、心痛與無可奈何。
吉明女士的愛算得上痴,這痴中永遠帶著愧疚,是對貓的愧疚,也是對女兒的愧疚,還有更多。她寫自己曾經跟三歲不到的女兒開玩笑,在公交站臺上藏起來,女兒惶悚無措,撕心裂肺地哭。這可怕的一幕,竟然成為創傷,時時進入女兒夢中。母親叫女兒大寶,又叫貓小寶,大寶小寶一起來時,她的愛此起彼伏,對雙方都覺得虧欠。丈夫生病住院,她要在丈夫、寄放在外婆家的女兒與不能見容於外婆家的貓之間拉扯;後來,是一度病重住院、痛到形容憔悴的女兒和被獨自關在家中、急不可耐等她回去的貓。以一己之力日復一日的操持溫飽,回頭想來已是驚心動魄,但她卻責怪自己為人母親的遲鈍,沒有能體察入微,在本該相濡以沫之際,辜負了光陰。
於是我們在這部寫貓的書中看得更多的不是悠遊與閒適,而是親人間的關切有如密扎的針腳,常有不經意的刺痛。媽咪大人總是在道歉,「這道歉的說詞是給大寶聽的,小寶只會從我的柔聲細語中,再一次確認他依賴的是個可靠的人。」這種依賴,有時會被認為不平等,人與貓之間如此,人與人之間也如此。但是依賴發乎本能,能有什麼是非?倒是要做到可靠二字,不憑本能卻又近乎本能,那不是「我我我」的成就感,而是眼裡滿是對方。對哲學家德希達來說,貓的注視是一個絕對「他者」的注視,我們與貓的相遇是who與who的相遇。而我們在吉明女士這裡看到的是貓眼如鏡,照出人之為人的全部煩躁、畏懼與死生大事帶來的隱痛,又明明如月,萬象清影,仿佛一切都有了個說法。此時的愛,哪有什麼人貓之分,譬如一汪靜水,風來了,便起坎坷;雨來了,便有創口;船來了,便分開,避讓,又跟隨。
子曰:必也正名乎?給貓起名也難。「姆妮」在上海話裡其實是螞蟻,Findus則是英語中的「找到我們」。每一隻螞蟻都如此相似,仿佛生生不息,這一世完了便是下一世;卻又像是走不出魔法的王子,只能一次次駐足回首,凝視著面前的人。而當我們滿懷著大歡喜認出他的那一刻,也就既吉且明,原諒了自己。(湯擁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