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動物,沒有休止符
本報評論員 陳 莉
團團濃霧中,一隻貓頭鷹被樹杈卡住了翅膀。過路村民發現後馬上報警,民警很快趕到現場將它救下並送到了白洋澱溼地生態野生動物保護志願者手中。
這幾天,這隻被稱為「笨笨」的貓頭鷹正在志願者的精心照顧下恢復身體,等待重新回歸自然。
(據12月21日《滄州晚報》4版)
「笨笨」是幸運的,在寒冷的夜晚遇到了一群愛鳥、護鳥的人。他們愛心接力,挽救了「笨笨」的生命,令它終有一天能回歸大自然的懷抱。
(一)
愛心救助,為受傷野生動物撐起一把傘。
像「笨笨」一樣被熱心人救助的小動物不在少數。近年來,隨著我國不斷加大對野生動物的保護力度,保護動物的理念漸入人心,村民、民警、志願者、專家……他們救助受傷、受困小動物的事跡時常見諸報端。
去年4月2日,任丘市出岸鎮袁果莊村民在坑塘裡發現一隻撲稜著翅膀飛不起來的蒼鷺。村民將它抱回家,並輾轉找到當地野生動物保護志願者。這隻中毒的蒼鷺得到及時救治。
去年11月9日,一隻翅膀上纏著網線的夜鷺被狗追得左躲右閃。滄縣杜林一位村民救下了它。滄州師範學院教授孟德榮將它接到了滄州野生動物保護中心救治。
今年5月23日,滄州市區出現一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市民撥打報警電話,巡警「連哄帶騙」捉住了它,將它送往動物園,由專業人員照顧。
像「笨笨」一樣的小動物得以重回自然,少不了眾人的愛心,更少不了專家和志願者的努力。志願者們常年行走在田間地頭,拆鳥網,救傷鳥,風雨無阻。他們一心奉獻,不求回報,始終懷著一份保護野生動物的「執念」,從不退縮。
(二)
愛護動物,人人有責。
大自然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家園。野生動物是大自然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人類自己。
今年突如其來的疫情,讓我們再次審視人類和野生動物的關係。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近期,因販賣野生動物獲刑的案例,給那些不法分子敲響了警鐘。身體力行地保護環境、保護動物,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與義務。
(三)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作為普通市民,我們也許不能像專家那樣,專注於動物保護事業。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至少能夠做到不捕殺野生動物,對非法捕獵、買賣、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主動勸阻或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就像一則公益廣告說的那樣,「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拒絕購買野生動物製品,不要為了自己的口腹之慾使野生動物遭受滅頂之災。
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能身體力行地保護野生動物,野生動物就會與我們在同一片藍天下和諧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