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官司纏身的「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12月23日獲得保釋之後,各界人士對他的議論仍未減少,不少網友紛紛表示,黎智英等人做了這樣的惡行為什麼還能被保釋?甚至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傅健慈教授在香港媒體採訪時直接指出,法官在已經犯了原則性的錯誤,如果律政司向終審法院上訴的訴求被奪回,那麼我發出呼籲:將黎智英等人移交內地進行司法審訊,避免在保釋期間他有潛逃的機會。
多名「港獨」已潛逃,黎智英潛逃機率極大
12月23日,黎智英前往香港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兩個案件的保釋申請,隨後,李運騰法官批准黎智英以一千萬的港幣現金作為保釋外出的條件,並且還需要3名擔保人且每個人繳納十萬港元作為擔保。
傅健慈教授在接受報導的時候明確表示,當黎智英等人的事件爆發之後,香港很多暴徒直接放棄了被保釋的機會,選擇趁機潛逃,細想一下,為什麼會有人棄保潛逃呢?答案顯而易見,這明顯就是有組織為他們提供了有利的幫助,而黎智英作為香港反對派的「高級玩家」,現在又有很多案件導致他涉嚴重罪行被揭露,所以可以斷定他潛逃的機率十分之大。
若黎智英潛逃,法官必須負責
根據有關報導可以得知,香港法院近期處理的很多關於「黑暴」的案件,都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的反響,令香港各界人士對此表示深深的失望,甚至有人表示,對香港法律失去信心。即使此次黎智英的保釋條件眾多,包括:交出個人的全部旅遊證件,不可以離開香港、未得到允許不得私自離開目前的居所,每周要前往相應的警署報到3次、保釋期間不得和外國的所有官員會面、不得接受所有媒介的採訪、不可以在紙本或者是網際網路上發布任何的信息等。
傅健慈表示,法官給黎智英設置這麼多的保釋條件,說明法官也十分擔心黎智英潛逃和再犯。他對律政司迅速上訴表示讚揚,但也表示,若黎智英最後真的潛逃,有關法官必須問責;而且倘若律政司迅上訴失敗,香港政府應該參考國安法第55條和第66條,將黎智英移送內地審理。
文丨淺陌 審丨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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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消息參考:中國青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