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
你的思想很危險啊!
注意!
考研作弊
判刑!判刑!判刑!
不知道大家在上廁所蹲坑的時候,有沒有發現:在男女衛生間的門板上總是有各種考試包過的作弊廣告。大到考研、司法考試、會計證,小到普通話、四六級、計算機二級。
騙子們給人感覺很專業,基本上都是一條龍服務,讓人看得還有點心動!(有這個想法很危險啊)其實,明白人都知道,那些玩意99%都是假的,還有1%的"良心"作弊服務人員呢?基本上都在牢裡面改造了!
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對外發布《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在高考、研究生考試以及司法考試等4大類「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嚴厲懲治考試作弊犯罪。
各位小夥伴們都是有志青年,相信大家不會不知輕重!但有時候,一些無意的行為,你覺得沒什麼,但可能會被判為作弊!
◆下面就來看看這些容易被忽視的「作弊」行為!
1
在準考證上塗寫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第四條明確表示《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塗改或書寫。
這句話的正確解讀是:準考證無論是正面還是反面,都不能當成草稿紙,也不能記答案!否則就會被判定作弊。
之前有人在準考試背面寫英語作文了,密密麻麻的一大片。監考老師發現後問她什麼情況,她回答說是自己的草稿!但監考老師擔心是作弊,將她帶到交接室,要求她填寫《研究生入學考試違規說明》表格。然後就是調取監控,被證實不是作弊後才讓返回教室考試!耽誤了很多時間,你想想她英語能考好麼。
建議:大家考試前問問老師可以申請幾張草稿紙,如果只能申請一張,打草稿的時候,就控制下字體的大小。能申請多張自然就很好了。別抱著多帶幾份準考證當草稿紙不靠譜的想法了!畢竟你也不知道自己點正不正!老師較不較真!
至於考試結束後考試結束的時候能答案抄下來估分?首先考試結束後對答案沒有任何意義!用現在流行的佛系說法就是,一切都自有定數。其次部分地區每考一場都會在準考證上蓋章。證明你去考試了,如果下一場考試你的準考證上沒有章,可能會一點點小麻煩,影響考試心情。
2
私自攜帶草稿紙
考試嚴禁私自攜帶草稿紙,哪怕是空白的也不可以,一經發現以作弊論。草稿紙不夠了可以舉手再要,聽說有的考場只能有一張草稿紙,所以最好在考前詢問監考老師能否多給,不行就只能字寫小點,布局緊湊點,省著點用。
考試結束後稿紙也是要上交,不能帶離考場。重點提示:大家在答題的時候可以簡單在草稿紙上理一下思路。
3
攜帶有文字或包裝紙的水杯
透明無文字無標記的水杯或者撕下包裝的礦泉水可以帶進場,注意最好放在地上,以免做題時水弄到試卷上影響卷面。
4
攜帶手錶
禁止攜帶一切電子產品,運動手環禁止攜帶!嚴格的地方連沒有記憶及計算功能的機械手錶都不能攜帶。所以在入場時要記得詢問監考老師,遵守考點的規則,否則一旦被發現,就會被判為作弊!考場內置有掛鍾用於計時參考,開考和終考時間以考點統一信號為準(監考老師會提示開始答題、還有**分鐘結束考試)。
一般情況下,機械手錶也是不允許帶的,但是,每年都有一些考場的學生可以帶手錶進去,所以,不是很絕對。建議大家如果沒有明確要求,可以提前準備,到考場後,監考老師不讓帶再說。(每個考場必須有掛鍾)
重點提示:近視的同學眼鏡帶上,不然不讓帶手錶,然後你還不戴眼鏡,看不見牆上的鐘,能把人急死!20年黑龍江省考研規定:
5
小聲讀題
有同學在做題時會小聲讀題,請馬上改掉這個習慣,不但影響周圍同學的考試,還會被監考重點看護,試想在考場上有老師敲你桌子,你還能安心做題嗎?
6
攜帶手機
手機必須關機,而且不能帶進考場!!一些嚴格的省份,手機一旦響了,那就會被視為作弊,不管你是不是鬧鈴聲。也儘量不要幫別人放手機,因為他要是沒關機響了,你就會被連累。如果存著僥倖心理,關機隨身帶進考場,無論有沒有拿出來,一旦被發現直接當作弊論!
7
在考試時間外答題
考試規定,遲到15分鐘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不早於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不能搶答或者延遲答題,開考信號發出後,考生方可開始答題;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應當立即停止答題並停筆。否則搶考或拖延很可能會被當做作弊處理。
《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進入考點後,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外逗留,應當主動配合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三、考生只準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如黑色字跡籤字筆,以及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註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等)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考生在考場內不得私自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領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後,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要求粘貼條形碼等。凡漏貼條形碼、漏填(塗)、錯填(塗)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但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五、開考信號發出後,考生方可開始答題。
六、開考15分鐘後,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考生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試機構規定的區域逗留或者交談。
七、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故意損毀或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考生應當立即停筆並停止答題。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考員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者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並密封。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後,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十、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執行,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原文連結(研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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