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箭這種簡單而又偉大的工具的發明,使得人類從此可以在遠距離上準確並有效地殺傷目標,不必再冒著巨大風險近身肉搏。堪稱火器誕生之前,人類雙手最偉大的一次延長。
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之間軍事衝突不斷,兼併戰爭頻發。在巨大的軍事壓力之下,軍事組織、作戰方式與戰術水平相較殷商與西周時期,都有了普遍的飛躍。商代晚期以至西周,精熟射藝成了對貴族子弟抑或精銳部隊的要求。而戰國前期的魏國,時任上地守的李悝(公元前455 年~公元前395 年)為了激勵(或者說逼迫)轄下民眾精熟射藝,居然頒布法令:當發生不容易判決的訴訟時,以原被告雙方之間的射箭比賽來決定官司輸贏。以至上地郡民把大量精力花在練習射箭上,幾乎人人都到了精熟射藝的地步,待到與秦國作戰時,還因此大敗秦軍。這個例子便是春秋戰國時期全民皆兵、全民習射的寫照。在趙國,則發生了一項影響更深遠的改革。
地處北疆的趙國,與樓煩、林胡、匈奴等遊牧民族為鄰。面對北方遊牧民族靈活機動的騎射兵種,延續自商周的「左人持弓, 右人持矛,中人御」的呆板兵車戰術難以對抗。因此主要依靠傳統的車兵、步兵來進行作戰的趙國陷入了不利的境地。為了改變這一狀況,公元前307 年,趙武靈王下令國人改穿胡人的服裝,練習騎射,是為「胡服騎射」。與人們的固有觀念不同,「胡服騎射」並非是中國騎兵的騎射之始。至少早在趙國尚未完全立國的趙襄子時代(在位時間為公元前475 ~公元前425 年),趙氏便已擁有騎兵。可是,時人的服裝上衣、下裳(即遮蔽下體的裙)、寬袍、大袖,根本不便騎馬射箭,所以想要掌握嫻熟的騎射技術就必須改穿北方遊牧民族的服裝。事實證明,騎馬本是習慣於乘車的中原人所不熟悉的,在馬背上使用弓箭射中目標更是中原人一時難以掌握的。但只要願意向「北方的老師」模仿、學習騎射技術,並勇敢地革除弊病,就完全能夠取得成功。果然,改革十分有成效,趙國騎兵很快得到了空前的發展,漸次足以與胡騎相對抗。
(上圖)趙武靈王(約公元前340年~公元前295年)胡服騎射復原圖,摘自《中國古代軍戎服飾》
漢朝建立後,匈奴對中原的壓力遠超戰國時期。為了適應與匈奴作戰,漢朝統治者對兵種設置、軍事訓練、武器裝備均進行了大幅度改革。到漢武帝時,騎兵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練習騎射成了軍事訓練的主要內容,而鐵質箭鏃取代銅質箭鏃成為主流。正是在這樣的條件下,衛青、霍去病才得以多次率領數萬騎兵,深入敵後,大破匈奴。
漢匈戰爭中的漢朝騎兵有大量來自於邊地六郡——隴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這六郡邊民所處靠近遊牧民族,因此剽悍好戰,精於騎射。漢武帝出於培養騎兵骨幹的目的,曾經長時期只在「六郡良家子」的範圍內挑選羽林騎士。出身六郡的兩漢將領更是數不勝數:李廣、李敢、李陵、李蔡、李息、甘延壽、上官桀、傅介子、趙充國、趙昂、公孫賀、公孫敖、辛武賢、辛慶忌、廉褒、廉範、皇甫規、皇甫嵩……甚至連「膂力過人, 雙帶兩鞬(弓袋),左右馳射,為羌胡所畏」的那個董卓,都是邊民善騎射者的典型。
自東漢開始,毒箭被廣泛地應用於軍事用途,增強了弓弩的殺傷力。例如東漢明帝永平十八年(公元75 年)三月,北匈奴以兩萬騎兵進攻漢戊己校尉耿恭屯兵數百的金蒲城時,耿恭就是依靠毒箭才得以在兵力差距懸殊的情況下擊退敵軍的。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割據紛立,戰亂頻仍。這一時期湧現了大大小小的匈奴、鮮卑、羯、氐、羌等少數民族國家,國民們多為遊牧民族出身,曾長期過著逐水草而居的馬上生活,自然精於騎射。譬如匈奴「士民力能彎弓,盡為甲騎」,又如鮮卑「人人善射, 以戰為樂,以戰死為榮,預戰時,族人操弓箭飛身上馬,歡呼相應」。他們普遍推行「取士選材,必先弓馬」的選舉標準,進一步促進了中國北方社會騎射風氣的興盛,也使得軍隊的主要作戰方式由秦漢時期的步弩為主轉變為騎射為主。隋唐的軍事風格很大程度上正是北朝的延續。
(上圖)騎射示意圖,以北齊壁畫為藍本繪製(楊翌繪)
為了對抗「控弦之士多達百萬」的突厥, 李唐王朝從立國之初便強調加強箭術訓練的重要性。府兵「居常則皆習射」,並定期考試,如「有教習不精者」,就要將該府兵所屬折衝府的軍事長官折衝都尉問罪,有時甚至連該府兵所處州的地方長官刺史也要一併問罪。唐代箭術理論的風格傾向,從《射經·馬射總法》中「勢如追風,目如流電;滿開弓, 緊放箭」的口訣即可一窺。此外,武周長安二年(公元702 年)武則天創設了與文科科舉考試並列的武舉,九項考試科目中射箭類獨佔五項(馬射、步射、平射、筒射、長垛),唐代對箭術的重視由此可見。因此唐朝也湧現出許多射箭的行家裡手。「將軍三箭定天山,壯士長歌入漢關」詩句中所誇讚的「將軍」薛仁貴(公元614 年~公元683 年)便是個中典型。他是唐代出名的善射者,在唐高宗的測試中,曾以勁弓鋼鏃一箭洞穿五層鎧甲。與九姓鐵勒(回紇、僕固等九個鐵勒部落的總稱)在天山作戰時,曾依靠「三箭射殺三人」的氣勢,迫使敵軍投降。
宋代對箭術的重視,相較唐代似乎更勝一籌,有所謂「軍器三十有六,而弓為稱首;武藝一十有八,而弓為第一」的說法。北宋神宗元豐二年(公元1079 年)九月,朝廷頒布了《教法格並圖像》,其中對步射、馬射等各類箭術,以及執弓、發矢之類的細節,均有文字說明和圖解,同近現代的軍事操典很相似。由於弓弩是主要兵器,故而當時衡量一個人的武藝優劣,主要是看他能挽多大弓力的弓與弩(弓力越大射程越遠、殺傷力和穿透力越強,當然是非線性的),以及射擊的精準度。由此,選拔士兵,尤其是選拔精銳士兵時,對他們的箭術水平自然也會有比較高的要求標準。北宋仁宗時制訂的《禁軍選補法》載:「凡入上四軍者,捧日、天武, 弓以九鬥(弓力約68.36 公斤),龍衛、神衛,弓以七鬥(約53.17 公斤);天武,弩以二石七鬥(約205.09 公斤),神衛,弩以二石三鬥(約174.71 公斤)為中格。」選補班直(相當於近衛部隊)的要求標準更高,「弓射一石五鬥(約113.94 公斤),弩蹠三石五鬥(約265.86公斤)」才算合格。到了南宋寧宗時,選拔精銳士兵的標準則為穿著甲冑後,「射一石(約75.96 公斤)力弓,三石(約227.88 公斤)力弩為上等;射九鬥(約68.36 公斤)力弓,二石八鬥(約212.69 公斤) 力弩為次等」。
同時,宋朝皇帝也時常對軍隊提出教閱、測試的要求標準。譬如南宋孝宗時就規定,弓箭手在六十步(約93.6 米)開外射8 箭, 射中5 箭為合格。南宋光宗時,對殿、步司諸軍的要求則是:「弓箭手帶甲,六十步射一石二鬥(約91.15 公斤)力,箭十二,六箭中垛為本等(即指合格);弩手帶甲,百步(約156 米)射四石(約303.84 公斤)力, 箭十二,五箭中垛為本等。」另外,在與敵國接壤的邊地、戰區,甚至不光要求軍人擁有嫻熟的箭術,還希望民眾也能夠精於弓弩,以備不時之需。譬如種家將的第一代——北宋將領種世衡(公元985 年~公元1045 年)在陝北與西夏作戰時,就曾經使出類似戰國時魏國李悝的方法來激勵當地民眾精熟箭術——「常課吏民射,有過失,射中者則釋其罪;有辭謀事,請謀事,輒因中否而與奪之。人人自勵,皆精於射,敵數年不敢近」。
蒙古乞顏部孛兒只斤氏的鐵木真統一了蒙古各部,結束了草原上似乎會「永無寧日」的自相殘殺,作為「成吉思汗」創建了蒙古帝國。隨後,這個「馬背上的民族」成為一股不可阻擋的力量,連續滅掉西夏、金、大理、南宋,更徵服了吐蕃地區,建立起版圖遼闊的元朝。而元朝的建立,依仗的正是蒙古軍隊的強大戰鬥力。蒙古軍隊之所以戰鬥力強大,其主要原因之一,恐怕便是從小學習「男子三藝」。
蒙古男子認為立身處世有三項必須掌握的技藝——騎馬、射箭和摔跤,是為「男子三藝」。這與蒙古人長期遊牧射獵的生活密不可分。殘酷的生存環境與頻繁的內部戰爭, 迫使蒙古人自幼便得開始學習、掌握騎射技術。在「追、圍、捕、殺」的狩獵中,在「分析、判斷、進攻抑或後撤、包圍抑或迂迴」的實戰中,蒙古騎兵練就了非常靈活的騎射戰術:或迅速衝到敵軍近處,從四面八方暴風驟雨般地放箭襲擊,然後忽然遁去;或先在較遠距離以強弓攢射,儘可能地殺傷敵人並破壞敵人的陣形,然後依靠自己的快速機動能力巧妙地拉開距離,如此不斷往復,直到消滅敵軍。
(上圖)元世祖出獵圖裡的蒙古獵手
明朝初年,統治者對騎射能力的重視很大程度即是蒙古騎兵餘威的體現。然而曾經的情況——軍人普遍騎射嫻熟,文儒之士善射者亦不鮮見,到明中期時已經為之大變。這主要是火器製造與應用的大發展導致的。雖然弓箭在射擊頻率上有一定優勢,因此尚且可以作為與火器互補的兵器留在中國戰爭舞臺上,而不是像弩一般幾乎完全被排擠出中國戰爭舞臺,但弓箭的重要性仍是難以避免地不如以往了。
清朝,作為中國歷史上的最後一個封建王朝,其創立者女真人作為我國東北地區的少數民族,從肅慎、靺鞨、女真一路傳承下來的騎射之風依然極盛。騎射作為清代軍事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及滿族文化的核心內容,滲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清朝統治者亦將「騎射」與「國語」(滿語)並列,當作支撐國家的八旗根本。為保持騎射傳統, 清室採取了各種措施,比如規定八旗子弟參加科舉,需先考步射、騎射,合格者才可繼續參加鄉試、會試考試。又比如武舉考試無論鄉試、會試、殿試,考試順序皆為第一場騎射,第二場步射,第三場才是軍略,前一場考試不合格者,不能參加接下來的考試。再比如建立考封制度,給沒有爵位繼承權的宗室通過考試獲得一定等級爵位的可能,考試內容為騎射、步射、滿漢翻譯三項。
然而弓箭畢竟已經落後於世界武器發展潮流了。1840 年,中國的大門被西方殖民者以堅船利炮轟開之後,清帝國逐漸建立的新軍隊,已經不可能再以弓箭為主要武器了。弓箭,這種在中國軍事實戰中佔據了幾千年重要地位的武器,很快就被槍炮等近現代兵器所取代。失去了主要需求來源——軍事用途,弓箭製造業也就此日薄西山,逐漸衰落了。
本文摘自《中國古代實戰兵器圖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