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救人之事都是非常偉大的,佛家更是有言: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救人是一種善行,值得我們敬佩,而見死不救往往會被我們唾棄。
12月4日,安徽省安慶市「望江縣17歲女孩跳河事件」受到全國網友的關注。對於幾位民警沒有及時施救的表現,輿論的風由全面反對到有人理解,最後央視主播評此事件:挽救一個生命,不應該以犧牲另一個生命為前提。至此為止,這件事就告一段落,就像蓋棺定論了。
雖然事情告一段落,但是不知是否有細心的網友發現,安徽17歲女孩跳河事件發生之後「某某地某某人跳河救人」這樣的事件好像多了許多。
當然,不是說跳河的人多了或是救人的事多了,而是這樣的事被報導得多了。
12月3日,江蘇無錫江陰84歲高齡的陳杏妹奶奶跳進冰冷的河水中救起3歲孩子。
12月6日,浙江衢州江山市祝建軍醫生跳水救起5歲的孩子,而其本身並不會遊泳。
12月6日,江蘇泰州興化市90後民警莊祖光勇救落水醉酒男子,幾次險些溺水。
這樣的報導最近實在太多,網友也會通過這些事件來與安徽17歲女孩跳河的事件作對比,然後得出某些結論。為什麼這樣的報導突然多了?筆者認為是因為流量,流量就是金錢,所以報導這些事的根本原因就是錢。
對於安徽17歲女孩跳河事件民警是對是錯個人有個人的看法,在此也不對此事做點評。而央視點評:「挽救一個生命,不應該以犧牲另一個生命為前提」這句話如果沒有實際案例可能大家理解得不是很透徹,筆者在此以最近發生的一個案例來為大家增加理解。
10月8日下午3點40分,四川省廣元市蒼溪縣公安局接到報警稱:一名年輕女孩跳入嘉陵江。民警李雨闐、歐皓等隨即跳入嘉陵江中對墜江女孩進行施救。因江水湍急,李雨闐與墜江女子被衝走。當天下午4點25分,墜江女孩李某被打撈上岸,但是已經沒有了無生命體徵,而民警李雨闐失聯。
10月12日早上,經過多支救援隊的持續搜救,民警李雨闐被打撈上岸,因公殉職,年僅31歲。李雨闐系家中獨子,尚未結婚,有一個交往兩年多的女友,本來準備年底籌備婚事。
民警李雨闐跳水救人殉職,是個英雄,但是我們不能否認這是一起悲劇。本來是一個人的悲劇,因為救人而變成了兩個人的悲劇,更是幾個家庭的悲劇。
跳水救人雙雙殞命的案例很多,而我們從這最近發生的一個案例中可以深刻體會到央視點評的這句話:挽救一個生命,不應該以犧牲另一個生命為前提。
有人問:既然救人太危險,不救沒人性,那麼這人到底救不救?
在這裡筆者只想說:跳水救人是值得肯定的事,是社會正能量的體現,但是在救人之前請根據自身能力量力而行。如果沒有救人,也請輿論放過。
最後,希望有些媒體不要再帶節奏,有些事情長時間的宣揚會變成道德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