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星空下的大西瓜
排版/星空下的小魚
2020年12月5日,正當廣大人民群眾享受難得的周末放鬆之時,一紙處罰信息刷爆朋友圈:「會對中國銀行就『原油寶』產品風險事件罰款5050萬元」。
雖然事已過去半年,但當時「原油寶」事件發生後的轟動效應依然歷歷在目。今天西瓜君就帶大家復盤整個原油寶事件的始末,一起來看看這5050萬罰款多嗎?罰了是否有效?
一.中行「原油寶」事件始末
北京時間2020年4月20日晚,對於投資中行「原油寶」產品的國內投資者來說註定是個不眠之夜。「原油寶」產品掛鈎的WTI5月原油期貨價格正在飛速下探(WTI即West Texas Intermediate Crude Oil,美國西德克薩斯輕質中間基原油),手機不停的彈框消息顯示,WTI 5月原油期貨價格已經穿倉(跌為負值),投資者在祈禱:本金不要就算了,千萬別再倒欠銀行錢啊
然而,第二天中國銀行的公告讓「原油寶」產品的投資者們祈禱落空。投資者均收到了按照WTI原油5月期貨合約CME官方結算價-37.63美元/桶的價格進行軋差或移倉的簡訊,有一位持倉20000桶的投資者曬出了自己的持倉明細單,除了本金損失外,還需補繳920.7萬元。投資者們紛紛要向中國銀行討要說法,認為之前產品宣傳和客服回復均未說會出現本金全額虧損還倒欠保證金這種極端情況,不應該讓投資者承擔穿倉損失。
整個社會就「原油寶」產品的罪與過展開了大討論。5月4日,重要領導在會議中特別指出,要高度重視當前國際商品市場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部分金融產品風險問題,提高風險意識,強化風險管控。要控制外溢性,把握適度性,提高專業性,尊重契約,理清責任,保護投資者合法利益。
在此背景下,中行於5月5日發布公告,表示將與投資者協商和解。據了解,最終拿出的方案是:對於投資額度低於1000萬的大部分客戶,由於不具備足夠的風險投資能力,可以退20%保證金,對於投資額度在1000萬以上的客戶(不足100人),認定為專業投資者,不退保證金。也就是說,對於大部分投資額度低於1000萬元的客戶,可以拿回20%的本金,虧損幅度80%;對於投資額度1000萬以上的客戶,本金全額虧損;而對於所有的穿倉損失,中國銀行來承擔。至此,「原油寶」事件逐步平息下來。(相關閱讀:太虧了!中行原油寶爆雷,投資者不僅賠光還要倒貼 )
二.WTI原油期貨出現負價格的底層邏輯
最初的期貨交易是從現貨遠期交易發展而來,最後發展成為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標的物的標準化合約。一般來說,期貨價格很少出現負值,但並不意味著出現負值就不合理,它是有其潛在的經濟意義。
當地時間4月15日,芝加哥交易所已經發布了測試公告,如果出現0或者負價格,CME的所有交易和清算系統將繼續正常運行,所有常規交易和頭寸處理都可以在清算中執行。
芝加哥交易所這次修改交易規則之所以允許出現0或者負價格,其主要目的是為了讓原油期貨交易更接近於原油現貨的交易。因為在現實交易當中,原油價格確實是有可能出現負數的。
【需求端】:疫情之下,能源消費急劇衰退,無論是汽車耗用還是工業耗用燃油,都大幅度減少,對原油需求降低。
【供給端】:沙特和俄羅斯為了遏制美國頁巖油,互相默契投產打壓市場價格,市場存在過量供給。
在供需共同影響下,油價大幅走低,市場擠壓了許多原油庫存,都存在儲油罐了,連海上漂的油輪都成了儲油倉庫。
回到期貨市場,一般合約到期之後多頭(買入了期貨合約的一方)是必須跟供應商做實物交割的,也就是按照合約價格真正買下石油。大部分的期貨多頭只是在市場投機,並沒有實際交割的打算,所以期貨合約最後真正交割的佔比也就1%左右。如果多頭持有到了最後一個交易日,又不想把這些油運回來,就可以將交割的原油存儲到儲油罐,再在市場上賣出去。然而在今年特殊行情下,儲油罐基本都滿了,多頭交割的話就處於兩難境地了,運回來成本實在太高,不可行;留在手上又不好處理,把原油倒掉會汙染環境,是違法的。最後,為了快速脫手自己手上的合約,多頭最後不得不接受低價格甚至是負價格將手頭的合約賣出去,也就出現了4月20日晚間期貨市場的極端情況。
三.「原油寶」產品漏洞思考
儘管中行「原油寶」產品運氣不好,正巧趕上了4月15日芝加哥交易所修改交易規則,趕上了石油市場暴跌的市場環境,但其他銀行的類似產品卻未常出現穿倉情況。說明「原油寶」產品確實在產品底層設計、風險控制以及營銷宣傳上確實存在諸多問題。
01產品合規性存疑
2011年1月5日,公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其中,第十四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根據本機構的經營目標、資本實力、管理能力和衍生產品的風險特徵,確定是否適合從事衍生產品交易及適合從事的衍生產品交易品種和規模。」
辦法明確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從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在開展新的業務品種、開拓新市場等創新前,應當書面諮詢監管部門意見。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逐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交易管理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謹慎涉足自身不具備定價能力的衍生產品交易。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自主持有或向客戶銷售可能出現無限損失的裸賣空衍生產品,以及以衍生產品為基礎資產或掛鈎指標的再衍生產品。
「原油寶」產品作為掛鈎海外衍生品市場的再衍生產品,是否書面諮詢並取得監管部門的批准?
02產品設計存在重大缺陷
「原油寶」產品選擇最後一天進行移倉操作,而工行、建行都在一周前就選擇「移倉換月」(假設投資者購買了「5月原油期貨」,結果遇上了大跌,在無法實物交割的情況下,只能平倉。但是平倉的話虧損比較大,如果認為後面還會漲回來,那可以把倉位提前轉移到後面的月份,比如6月原油期貨,這就是移倉換月)。但是中國銀行遲遲未進行移倉操作,因為「原油寶」產品的默認模式為到期移倉。表面上給與了投資者更高的自由度,滿足一部分投機者的需求,但同時也讓大量問題隨之而來。一方面,國內大部分投資者可能缺乏相關的投資知識,甚至不懂得如何展期,在交割日前的1-2天,易引發流動性風險導致價格大幅波動,給投資者帶來無謂損失;另一方面,中行透明的交易機制,直接把自身的要害暴露在做空者的面前,使得做空者的逼多操作有機可乘。
03總行風控敏感性不足
按照「原油寶」產品規定,投資者可選擇的在北京時間22:00之前移倉,而在之後由中行負責相關的移倉交易事宜。這段時間屬於真空時期,對於已確定進入移倉或到期軋差處理的,銀行將直接按結算價為客戶完成到期處理。而在這時間內,不再盯市與強平,一定程度上,為此次危機打開了窗口。而另一方面,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早在交割日前兩周就已公告稱允許價格為負,中行顯然對此公告未能足夠重視,更並未進行足夠的投資者教育。
04投資者適用性匹配和銷售宣傳上存在誇大宣傳
西瓜君看了「原油寶」產品部分宣傳PPT,其中片面誇大原油產品的波動和收益,且刻意強調產品不帶槓桿,會給投資者帶來原油寶是現貨產品而非期貨高風險產品的誤解。同時在客戶開戶過程中,僅有流於形式的遠程風險測評,沒有任何錄音錄像過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缺失。很多開戶參與原油寶交易的個人客戶,壓根不知道投資的其實是原油期貨產品。
四.「原油寶」事件啟示
事已至此,被狙殺也好,陰謀論也罷,國際市場上的空頭們最終利用了規則修改之利,洞察到了市場上一些多頭持倉的漏洞,讓中國銀行和國內的投資者都見識到了國際金融市場的殘酷。
其實我國的目前的金融機構經營體制對殘酷的金融戰爭來說不是很適應,直白的說,在華爾街金融老炮面前我國機構的水平堪比幼兒園。因為我國的金融市場主力依舊是國企。國企的機制決定了不可能去冒險,畢竟國有資產必須保值增值,這就從客觀和主觀上斷絕了我國金融機構鍛鍊風險操盤的能力。就算你是一個天才,要成為真正的金融操盤大師也需要無數的實戰。任何人都不可能每次都贏,這個和天賦沒關係,就是經驗的積累,沒有飛足夠的小時,不可能成為頂尖飛行員,沒有打足夠的子彈,不可能成為頂尖的狙擊手。
基金、保險、證券已經逐步對外資放開了,銀行依然是紅牆不敢完全放開的國內金融最後一塊淨土。這是一種保護,希望銀行家們能從此次事件中看到自身與國際銀行的差距,摒棄官本位思想,苦煉內功,早日縮短與國際投資銀行的差距。
這麼來看,5050萬不可能一罰解千愁,不過是一筆小小的學費而已。然而,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金融市場,這點學費恐怕不過是杯水車薪罷了。
註: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