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軍隊中上將層級中分有一級上將(四星),二級上將(三星)。在此兩級之上,還設有特級上將 (五星)。此項殊榮只有蔣介石一人獨享。但也出現過一次「列外」可為時極短,只存在了10多天。
1936年12月,西安事變和平解決後,蔣介石到南京後即將張學良扣押軟禁,並要交軍事法庭審判。但是卻遇到了麻煩:「按規定,對將級軍官的審判,應由一名比審判者的軍銜高一級的將官擔任審判長。可是張學良的軍銜是一級上將,據此審判長的軍銜必須是特級上將,可國民黨軍隊的特級上將只有蔣介石一個人,空前絕後。
眾所周知,此案斷不能由蔣介石親自審理的,而擬定的審判長李烈鈞的軍銜卻為二級上將。讓二級上將來審判一級上將,既不合程序又將淪為笑柄。無奈之下,不能變法,只能變通。蔣介石即通過國民政府為李烈鈞臨時加」星「升至」特級上將「。
開庭當天,由法庭書記官先向」罪犯「張學良宣讀國名政府對審判長李烈鈞晉升」特級上將「的決定書,這等於由法官先向罪犯對自己」驗明正身「,然後才進入審判程序。審判結束後,李烈鈞立馬就被降」星「,讓人跌破眼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