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冬天怎麼過冬取暖?農民過冬取暖方式方法很多,而過去和現在又有很大的不同了。我從兩個時段來交流一下。一、過去農村冬季取暖問題。過去改革開放前後又不盡相同。一是改革開放以前,冬季農村取暖多以木材、散煤炭為主。我們這邊上世紀六十年代末才通的電,八十年代前尚很少用空調的。
那是主要以燒柴和煤為主,做飯在小火爐上做飯,燒柴配煤泥、煤塊,條件好的家庭買點好煤,無煙又耐燒的,一般的戶燒的是劣質煤便宜煤甚至帶煙的煤,大鍋灶燉菜或蒸乾的時燒柴或劣質炭。
取暖有在室內生爐子燒煤取暖兼做飯,部分農戶把爐灶和土坯炕煙道連起來,或單獨燒火炕的,煙囪通到室外排煙,燒暖炕以柴火為主。那時,尚沒有環境汙染一說,山清水秀、天藍藍!農村根本不汙染。
二、現在農村冬季取暖做飯。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經濟條件發展越來越好,家用電器進入千家萬戶,條件好的家庭,有用上現代化的家電產品空調、小太陽、電熱毯等。
但做飯取暖,多數農民仍以煤爐燒散煤或蜂窩煤球或採暖爐做飯取暖,土坯炕都換成了木床及席夢思大床了。有部分使用電鍋做飯的。
近10~20年來,國家對環保工作逐步重視,逐漸加強對散煤及柴火做飯取暖進行禁止,實施「煤改氣,煤改電」工程,推薦使用天然氣和電取暖做飯。
這個措施理論原則上確實不錯,環保衛生。但細算不經濟,往年燒煤做飯取暖,一冬季費用,一般3~5口人的家庭,有2~2.5噸散煤即可,散煤每噸600元左右,冬季有1200~1500元費用即可。而使用天然氣或電取暖做飯,所用費用至少在3000元左右,就是說相差一倍。環保型煤800元/噸。
農民種2畝地,年收入也不過3000元,這樣,如果一個人等於把全年的收入都投入到冬季取暖做飯了,對於一般的農戶屬實承受不起。
對於不便使用天然氣和電取暖做飯的農戶,國家(應該是各當地行為)允許燒環保型煤無煙煤球。經過兩三年的實踐證明,不知道是製造方的問題或是什麼原因,反正就是燒熱暖氣片很費勁,室內溫度達到10°C以上都不容易,做飯也不好使。
燒柴或生活冒煙,有關部門會嚴厲檢查偵測,一旦發現,輕則批評教育,嚴重的則罰款或拘留。直叫農民無所適從,想省個錢只有挨冷受凍。最後說的雖然是實話,但總覺得有點「負能量」的嫌疑,望編輯審核老師體諒!
總之,環保工作利國利民好處顯而易見,殷切期望上級領導能實事求是的解決農民的切身問題,在「煤改氣,煤改電」工作中,群眾利益無小事,適當給予照顧,及提高型煤的質量,達到即環保又保障農民安全越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