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日報報導,近日,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一些村(社區)黨組織開始學習當地編印的《村級小微權力清單》。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在2020年11月全面完成轄區內155個村(社區)黨組織的換屆選舉工作,為規範新一屆村(社區)黨組織權力運行,深入推進村級小微權力制度化、規範化運行,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紀檢監察工委組織編印並下發了《村級小微權力清單》。
《清單》內容涉及村級重大決策、集體資產和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工程項目管理等11個大類,對其中31項日常管理中易產生問題的關鍵環節以流程圖的形式予以明確,為村級權力規範運行提供了剛性約束。
也許有人有疑問:「蝦仔作大浪,成不了氣候」,反腐就該打老虎,和村、社區一級有什麼大的關係?
不防微杜漸,有時「微腐敗」可能成為「大禍害」。村級權力雖小雖微,卻直接關係到農村群眾切身利益。所以,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確定,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加大基層小微權力腐敗懲處力度,嚴厲整治惠農補貼、集體資產管理、土地徵收等領域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把管住「微權力」、嚴防「微腐敗」作為整治「蠅貪」的重要抓手。
從浙江的具體情況來看,新一屆村社組織剛剛完成換屆,村社一把手的權力更加集中。基層幹部身上的責任更重了,同時廉政風險也加大了,這需要我們提前在制度上做出預防。
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由浙江寧海從2014年開始推行,屬全國首創,2018年被寫入中央一號文件,為鄉村振興提供政策保障。它圍繞著規則的建構及其運作展開,以清單化方式釐清了村莊治理的各項權力,構建了小微權力的運行規則體系。它為鄉村、基層的治理提供標準化流程,促進政府公共服務的有效延伸,解決治理中的"權力尋租"等問題。小微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可從源頭上防止小權力滋生大腐敗。
制度建設注重防微杜漸,要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裡。清單制度釐清村級組織、村幹部的權力邊界,讓權力制度像交通規則一樣明了,讓暗箱操作難以得手。它有助於農村的穩定,有助於提升群眾的獲得感。(項向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