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上級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堅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全力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確保經濟社會健康穩定有序發展,現就樂清市堅決打贏防控阻擊戰、發展主動仗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小編提煉了政策中的一些「乾貨」,整理成這份企業復產復工政策大禮包,復工復產的樂清企業請收好~
一、全力保障重要物資供給
(一)支持重點防疫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生產
口罩、體溫槍、消毒水等生產企業,在2月20日至5月31日期間購置相關設備併到廠生產的,按設備投資的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實施口罩等防護急需用品流通特殊管理
政府大力組織口罩等防疫急需物資採供,實施定期定價供應,差價補貼。積極鼓勵醫藥連鎖企業(總部在本市)採供防疫急需物資。
(三)強化農產品穩產保供
對規模養殖出欄家禽按每羽2元補助,原訂單收購冷儲企業按每羽1元補助,最高每月補助40萬羽。從事速生蔬菜種植且面積5畝以上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按實際種植面積給予每畝300元的一次性補助。參加省政策性葉菜價格指數保險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按保費總額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
二、全力保障企業復工復產
(四)緩解企業員工返程費用壓力
開闢員工返崗綠色通道,積極組織安排「點對點」專列專車,支持企業赴四川、貴州、安徽等勞務輸出重點地區,集中安全接回外地員工,疫情防控期間經批准包車的費用,按政府與企業2:1的比例分擔解決。經備案復工復產的重點企業,其來自湖北等重點疫區員工因疫情防控需要進行集中隔離租用賓館、民宿等產生的費用,按每人每日不高於100元給予補助。
(五)支持各類人才招引活動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復工復產企業成功招聘非重點疫區首次來樂就業的勞動者5人以上的,根據2月、3月、4月上崗時間不同分三檔給予每人1200元、600元、300元補貼;一次性招進20人及以上的,按上崗時間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再提高20%。大力推廣「以工招工」模式,參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標準執行,補貼標準每人500元。同類政策只享受1次,不重複享受。
(六)著力穩定勞動關係
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與員工集體協商,採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保留勞動關係。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停工期間組織員工(含勞務派遣人員)參加線上職業培訓的,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等培訓類專項資金補貼範圍,按照實際培訓費用享受不超過95%的補貼。平臺企業(電商企業)及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
三、加大企業降本減負力度
(七)降低企業運輸成本
全面落實2月17日零時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免除高速公路全部車輛通行費政策,大幅度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八)調整企業水電氣價
對企業生產經營用電、用水、用氣實行「欠費不停供」,所欠費用允許企業在疫情防控解除後3個月內補繳。
(九)減免企業房屋租金
企業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從2月起,免租3個月。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減免企業稅費
支持企業開展捐贈活動。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業發生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準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冠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含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十一)延期交納稅款務保障
受疫情影響,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存在困難的企業,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申報;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企業受疫情影響致使納稅信用受損的,由企業申請,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予以修復。
(十二)支持受疫情影響企業稅費政策
因疫情導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企業因疫情影響造成的資產損失,可依法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十三)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
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從2月到6月可對中小微企業免徵,從2月到4月可對大型企業減半徵收。同時,6月底前,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在此期間對職工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的公積金貸款,不作逾期處理。
四、加大金融援企紓困力度
(十四)加強信貸紓困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暫時出現還款困難的企業,各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直至疫情防控一級響應解除。受疫情防控影響出現流動資金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優先給予市應急轉貸資金支持。
(十五)優化金融服務
組織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開展線上服務,推動融資供需精準匹配。加強金融機構服務效能建設,建立對受疫情影響小微企業的信貸、匯兌等金融服務綠色通道,配置專員、特事特辦,安排特定信貸額度,簡化信貸審批流程,提高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比重,有效滿足企業資金流動性需求。
(十六)降低融資成本
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適當下調貸款利率,減免金融服務手續費,2020年普惠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較上年降低0.5個百分點。對受疫情影響產生逾期的企業貸款,減免逾期利息、罰息和違約金。
(十七)發揮政策性擔保機構作用
開闢政策性融資擔保「綠色通道」,著力做好融資擔保服務,免收擔保費,市財政對免收費用按擔保額的1%給予專項補助。
五、全力暢通經濟循環
(十八)提振消費信心
合理安排農貿市場、超市、便利店等場所營業時間,無正當理由不得關閉。搭建食品生產企業與餐飲企業、農貿市場、大型超市的信息互通平臺。
(十九)降低檢驗檢疫費用
海關對疫情防治所需的各類進口設備及物資,要求出具相關檢驗檢疫證明的;對用於疫情防治的入境援助、捐贈設備和物資,免收檢驗檢疫費用;對因疫情增加的商品檢測項目,按照實際成本收取費用。
(二十)加大出口支持力度
疫情防控期間,對出口小微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保費給予全額補助,對其他出口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保費補助比例提高至50%。企業受疫情影響無法參加境外展會造成損失的,對已支付且不能退回的展位費,按現有政策標準給予補助。
(二十一)辦理不可抗力證明
實時更新出口目的地國針對PHEIC的政策信息,及時為企業提供出具國際商事證明書服務,受疫情影響導致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市政府將積極幫助企業申請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證明。
(二十二)著力暢通物流
嚴格執行「一斷三不斷」原則,對持有專用通行證的車輛不得攔截,堅決杜絕未經批准擅自設卡、斷路阻礙等行為。暢通疫情防控物資和生產生活物資運輸,最大限度簡化綠色通道查驗手續和程序。在確保阻斷疫情傳播渠道的前提下,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出行車輛通達。鼓勵快遞企業創新業態形式,擴大服務範圍。
六、全力穩定有效投資
(二十三)強化政府投資引導帶動
調整優化政府性投資計劃,突出鐵路、公共衛生、防災減災、老舊小區改造等補短板投資,加快推進市中醫院、市第五人民醫院、市人民醫院感染病區遷擴建工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等重點衛生項目建設。
(二十四)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建設
分類分批優先組織實施21個省、溫州市重點續建項目有序復工。持續加大重大產業項目謀劃推進力度,聚焦「六個千億」產業投資工程,加快推進省市縣長項目建設進度,狠抓500強項目,力爭實現五十億製造業項目突破。強化重大項目月度協調例會、領導聯繫制度,開通建材供應、物流運輸綠色通道,加強工程材料價格監督。
(二十五)強化項目要素保障
用足用好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資源要素保障服務17條措施,對6月底前能開工的省重大產業項目、省重點建設項目和新建非營利性醫療場所項目,積極爭取落實或預支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提高省統籌佔補平衡指標比例。政府專項債券優先支持6月底前開工建設的醫療衛生、鐵路等基礎設施和補短板項目;加強與國開行浙江省分行對接,爭取補短板穩投資應急專項融資。
(二十六)創造性開展招商引資
疫情防控期間,大力推行「標準地」在線招商,組織「線上招商會」「在線招聘會」等線上推廣活動,確保招商引資不斷鏈。發揮外商投資企業「服務大使」作用,及時向外商投資企業傳遞疫情防控信息和支持企業發展重大政策措施,穩定外商投資預期。
七、全力培育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
(二十七)大力培育數字經濟
大力實施數字經濟「一號工程」,加大機器人、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產業支持力度,推進產業數位化、智能化改造。加快培育在線診療、在線教育、在線辦公等新業態新模式。電信運營企業、雲平臺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企業免費提供雲上辦公服務和提速服務等。
(二十八)全力培育生命健康產業
大力發展網絡診療、醫療用品、醫療器械等健康產業。加快構建覆蓋全市的公共衛生、醫療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全市統一的網際網路醫院平臺,打造「第三方藥房」,實現網上就診、藥品到家,打響健康城市品牌。
八、全力優化服務
(二十九)深入開展助企服務
把疫情防控、企業復工復產、項目建設與深化「兩萬」行動有機結合起來,確保「三服務」落實到位。開展助企服務,實施「一對一」服務模式。制定疫情防控期間惠企政策措施,搭建企業訴求響應平臺,及時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突出問題。
(三十)實施審批綠色通道
依託投資項目在線平臺3.0,大力推進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最多80天」改革, 6月底前需開工的一般企業投資項目,立項、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環評、能評等審批事項可依規依法實行承諾制。對生產疫情防控所需物資的新投資建設項目,開闢優先審批、限時辦結、費用減免的綠色通道。
(三十一)加強應急公共服務保障
建立保險理賠綠色通道,優先處理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出險理賠,做好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和生活物資生產企業的保險保障服務。企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履行、勞資關係等糾紛,要建立相關救濟機制,及時提供諮詢、指引、調解、援助等服務。
(三十二)緩解履約壓力
政府投資項目,受疫情影響造成建築、交通、水利等工程施工企業延誤的天數不計入合同工期。非政府性投資項目按照疫情影響實際,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幫助企業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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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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