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山東八旗駐防山東長期延續的八旗駐防地區有德州、青州兩地。旗兵連同其眷屬劃地集中居住,不同他人混同。 德州駐防:始於順治十一年(1654年)。駐紮城北。雍正二年(1724年)駐鑲黃、正黃滿蒙各二旗馬步甲兵五百名。城守尉一員,防禦一員,驍騎校一員,筆貼式一員,領催三十四員。據乾隆《德州志》記載,城守尉年俸銀一百三十兩,偉米百三十石,隨任官地四百八十一畝。防禦年俸銀八十兩,米八十石,隨任官地若干。驍騎校年俸銀六十兩,米六十石,隨任官地若干。
筆貼式年俸銀二十一兩,米二十一石,隨任官地三十五畝(滿蒙四旗原圈官地870個漢子地,每個漢子地35畝,共計30695畝)領催每名月餉銀三兩,年餉米四十四石,馬甲(騎兵)四百六十六名,每名月餉二兩,米年四十四石。步甲(步兵)五十名,每名月餉一兩,米折銀一兩五錢,月米一鬥五升。弓、鐵匠月餉一兩,年米二十二石。
青州駐防:始於雍正八年(1730年)。駐青州(今益都)城北五裡。額設滿州馬甲二千名,步甲四百名,內將軍一員(乾隆二十六年載)、副都統一員,又委前鋒校十六名,前鋒一百八十四名,炮領催八名,鳥槍領催四十八名,馬甲八百七十二名,鳥槍馬甲七百五十二名,炮馬甲八十名,弓、鐵匠各八名。《皇朝政典纂要》卷三三三引《會典事例》)
光緒二十一年(1895)巡撫李秉衡挑練綠營練軍的同時,也挑練青州滿營練軍一營。兩處旗兵一直延續到清朝的滅亡。
山東綠營駐防
(一)綠營兵概況
綠營兵又稱綠旗兵。清軍入關以後,招降了六十餘萬明
朝軍隊,以綠旗為標幟,稱為綠營兵(綠旗兵)。這六十餘萬部隊,除少數駐紮京師外,大部分布防各直省。大體上是每省設提督,總統全省,省內重要防地設鎮總兵,下轄副將、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千總、把總、外委、額外外委等官。清初,全國設有六十六個鎮。武官提督接受文官總督、巡撫的
節制、調遣、改黜,同時,總督、巡撫也有直轄部隊。一般說,總督、巡撫、提督、總兵各直轄幾營標兵,稱督標、撫標、提標、鎮標。河道總督所屬稱河標。副將所統官兵稱協,
參將至守備所統官兵標營。各營除駐地防守操練外,還各分領汛地,在沿海、沿江、沿河、沿邊、大路通衢設立墩堡,駐紮官兵,劃地分守,叫做汛地,執行緝私(私鹽、私鑄、私礦及其他違禁物品)、「察奸」、「防盜」、「捕賊」的任務。
綠營兵基本也是職業兵。其兵員的補充,是徒步戰兵中拔取騎兵(馬兵),從守兵中拔取戰兵,從營兵子弟餘丁(十六歲以上)中拔取守兵,沒有餘丁,才從民丁中招募。薪餉定製:馬兵月餉銀二兩,步戰兵一兩五錢,守兵一兩,餘丁五錢。兵丁月給米三鬥。額外外委與戰兵同。外委月支俸銀一兩五錢,米三鬥,年支養廉銀十八兩,把總月支俸銀三兩,年支養廉銀九十兩,千總月支俸銀四兩,年支養廉銀一百二十兩。守備月支俸銀七兩五錢,年支養廉二百兩。至總兵,則年支俸銀二百一十一兩,養廉銀一千八百兩。
(二) 山東綠營駐防 清朝初年,山東與直隸、河南共一總督,督署駐大名府,後山東,河南各為巡撫直轄。康熙元年(1662年),為鎮壓於七起義,設山東提督,初駐青州,後駐濟南,十六年,裁提督,由巡撫兼領。山東綠營,計有巡撫直轄之撫標及受巡撫節制之登州鎮、兗州鎮、曹州鎮。另,駐濟寧州之河道總督還轄有防河護運之河標,據《清史稿》載,順治初年山東巡撫所屬之綠營兵有七千八百餘名,河標兵三千名。據《會典》,嘉慶初年有兵八千七百餘名,河標兵二千五百四十三名。
嘉慶十九年,(814年)添設曹州鎮,兵有增加,至同治八年(1869年),雖歷經裁汰,尚有兵一萬七千九百九十三名,本年裁弱留強,存一萬六千餘名(據丁文誠公遺稿》卷七)。至光緒二十八年。巡撫周馥擬將所存五千八百七十六名全行撤裁,然迄止清亡,並未實現(據《周慤慎公全集,奏稿》)。
現將清末山東綠營各標鎮情況列表於下。
水師:順治元年(1644年)設登州水師營,駐水城。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改為前後二營。道光三十年(1805年)添設文登水師營。皆歸登州鎮轄。
同治十二年(1873年)巡撫丁寶楨整頓水師。將三營遊擊以下官三十九員,兵一千三百一十一名,載撤核留戰兵七百名,守兵一百名,分為登州水師營、榮成水師營。設統領一名,每營管帶一員,左、右、前、後中哨官五員。改歸撫標直轄。
所用戰船,改原來首尾均齊、形體笨重之紅頭船、趕繒船為頭尖尾大、船身較低的拖繒船,專去廣東定做十四支,每營配備六支,每船置炮二十一尊,並配以德制銅炮及洋槍,延德人端乃爾教練。同時每船設正副舵長、桅長、繚兵、炮兵等員,改變了過去舵工、桅工、水手臨時僱募的情況。
外委以下至各戰守兵糧餉亦有增加,大體準照防勇、練薪餉(據光緒《登州府志》及《丁文誠公遺集》)卷八九、十、十一、十二)。 綠營兵平時分散駐防,戰時臨時抽調。在康熙徵「三藩」及後來平定準噶爾部、回部大小金川的叛亂中,綠營兵都還有相當的戰鬥力。但是,隨著封建制度的日趨沒落,自嘉慶朝以後,綠營兵的腐朽性就愈來愈明顯地暴露出來。
清朝政府把八旗兵視為它的軍事主力,綠營兵只作為輔助力量。所以八旗集中駐防,而綠營兵則散處各地,零星駐守,這就使它難於集中操練。尤其是軍官坐吃空額,缺員長期得不到補充,加以官兵之間,朋比為奸,賄賂公行,士兵糧餉微薄,生計困難,久之,即出現兵士罷弱,營馬倒斃不補,或者柴瘦骨立,鞭策不前;弓箭刀槍器械鈍弊朽壞,營房坍塌,塘汛屋宇傾圯等狀況,顯然,這樣的部隊是沒有戰鬥力的。當太平天國農民軍一經興起,綠營兵便望風披靡。在這種情況下,清政府不得不舉辦團練,招募鄉勇,或者另行挑練來取代綠營。
山東防軍(附練軍)
(一)防勇概況
隨著八旗、綠營的腐敗,清政府不得不在職業兵以外另行招募部隊,這召募的部隊即被稱為防勇。防勇的設立開始於嘉慶年間,大規模的招募則在於對太平天國農民起義的鎮壓。鹹豐三年(1853年)曾國藩在辦理湖南團練的基礎上招募鄉勇,成立湘軍。鹹豐十一年(1861年)李鴻章在安徽編練淮軍。其召募之法,是由他們信任的將領逐級委派營哨等官員直接招募勇丁。凡應募勇丁必須出具保節,將姓名、籍貫、戶鄰、團長逐一註冊,以便鈐束。招募各官即是統領各官。從而形成一種牢固的統轄和依附關係。
這是一種典型的地方地主武裝。湘軍和淮軍是清朝末年兩個很有勢力的武裝政治集團。在此期間,各省也紛紛召募防勇,或者在原有綠營中加餉挑練,仿照防勇營制餉章重新編練,稱為練軍。據《清史稿》記載,同光年間,「各省防軍、練勇凡三十六萬餘人,歲需餉銀二十餘萬兩。」這只能是個約略數字,因為防勇募裁無常,隨時變遷。
(二)山東防勇。
鹹豐三年(1853年)太平軍北伐,清廷命北方加緊布防堵截,山東巡撫李惠、張亮吉即在綠旗之外召募防勇數千人。這時,兵制不一,旋募旋裁,還不能構成山東的軍事主力。同治二年(1863年)丁寶楨升任山東按察使,隨帶楚軍兩營(濟字營)前來。其後逐漸召募的防勇即照楚軍營制餉章辦理(薪餉酌減)。概計:步隊,每營正勇五百名,設管帶一員,幫帶員,營轄五哨,哨長五員,哨轄五什,什長五十人。馬隊,正勇二百五十名,設官與步隊同。
同治四年(1865年)淮軍將領潘鼎新升任山東布政使,隨帶淮軍鼎字十營來東,參與鎮壓捻軍在山東的活動。
同治六年(1867年)為對付捻軍的馬隊,山東巡撫丁寶楨在黑龍江、吉林招募西丹(滿州八旗餘丁),購買馬匹,組成馬隊十二營。每營二百五十人,共三千人。
總結
同治元年至三年,清政府與捻軍作戰,主要依靠僧格林沁的八旗軍,同治四年(1865年)僧在曹州被斬,所部遭重創,捻軍的主要對手轉為淮軍、毅軍和各省部隊。山東即在此後大規模招募勇隊。自同治二年至同治七年,在本省招募的大支勇營先後增至五十餘營,其中包括利捷水師營等(《丁文誠公遺集》卷六《籌辦善後情形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