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有靈魂的!
文化的靈魂是真、善、愛、美。不管是小說、散文,還是詩歌、歌曲。不論是書畫、舞蹈,還是音樂、戲曲。不論是哲學、國學,還是教育、理論,最終,要引領人類走向真、善、愛、美。
文化的內涵十分寬泛。為了便於表達,本文特指狹義的文學和藝術。
文學的真來源於生活的真,又高於生活的真,也叫藝術真實。那麼,什麼是藝術真實呢?即是把醜陋的東西展現出來,讓人們感受到醜,這就是文學之美。同樣,把美好的東西呈現出來,讓人民感受到美,這也是文學之美。
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社會、任何一種制度,都不會盡善盡美,完美無缺,既有光明的一面,又有陰暗的一面。文學和藝術的意義就在於讓光明和陰暗都顯出自己的原型。
那麼,什麼是文學之醜呢?那就是把原本醜陋的東西描繪成美,或者把美好的東西描繪成醜,讓人們美醜不分,善惡不辨。這就是文學之醜。
比如,有的文學作品把殺人描繪的輕鬆、嬉戲、幽默、詼諧,甚至,把濫殺無辜描繪成英勇和正義,讓人失去正確判斷,喪失對生命的敬畏。
又比如,有人把爾虞我詐、勾心鬥角、毀約欺騙、爭強鬥狠、明哲保身、陽奉陰違,阿諛奉承,描繪成智慧和才華,讓人心生羨慕和效仿,互相敵視和仇恨。
又比如,有人把皇帝和皇宮制度,描繪的仁慈、公正、寬厚、無私、美妙,令人生出做一名帝制下的臣民真幸福的感覺。
又比如,有人把飢餓和貧窮描繪成一種純淨和高尚;把底層人之間,你死我活的傾扎和迫害,描繪成思想覺悟和偉大理想。把愚昧、麻木和冷漠,描繪成堅定和忠誠。
又比如,把愛情描繪成墮落,把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描繪成狹隘自利,把獨立思考和勇於質疑描繪成刺頭和壞分子,等等。
這就是文學的假和醜!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就有人性。人性本善亦本惡。人性中有太多醜陋,需要我們不斷改善之,而文化就是要抑惡揚善,揭醜彰美,倡導人與人相愛的一種特殊創造。
如果一種文化失去真善愛美,那麼,它不是一個空殼,就必定是一副毒藥!
來源: 木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