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安全駕駛3個小常識,都說得很詳細。
一、正確控制車速
正確控制車速是安全駕駛的必要條件。所謂「中速行駛,安全禮讓」講的就是這個道理。一般來說,很多司機根據自己駕駛車輛的車型和性能,經過練習和測試,可以找到自己喜歡的、最舒適的速度。如果該行駛速度能夠滿足法規交通及交通環境中的相關規定,則可視為其自身的安全速度。
二、減遞會車
車輛在沒有中央分隔護欄的道路上行駛時,與前方迎面駛來的車輛相遇時,應適當降低車速,並選擇相對寬闊堅實的路段在道路右側緩慢通過(遇到視線不佳時,應降低車速並開燈,即使在路面較寬的雙車道上,也應緩慢相遇)。
三、不可強行超車
超車是汽車行駛中的正常現象。但是超車是一個複雜而危險的操作過程,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進行。根據法規交通法規和實踐總結的經驗,超車應在道路寬直、視線好、兩側無障礙的情況下進行。超車前150米內無車,應在法規交通允許的開路和條件下進行超車,超車時必須先打開左轉向燈,靠近前車左側,鳴喇叭(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和夜間,必須使用變距燈發信號)通知前車。確認前方車輛安全超車後,加速並與被超車車輛保持一定橫向距離,從左側超車。超車前車後,不要急速向右轉動方向盤,超車時保持車速,打開右轉向燈,駛回距超車車輛20米的原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