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在《紅玫瑰與白玫瑰》中寫道: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
這樣的形容,對於徐志摩的前妻張幼儀來說,是再貼切不過的形容。張幼儀名嘉玢,1900年出生於江蘇寶山,1915年與徐志摩結婚。這場婚姻,並不讓徐志摩滿意。1918年生下長子徐積鍇,同年徐志摩前往美國讀書,次年徐志摩則轉往英國倫敦。
再然後,徐志摩就碰到了他的白月光:林徽因。在徐志摩的形容中,張幼儀的代名詞一直是「土」、「上不得臺面」,和林徽因根本不能比較。即使結婚後也幾次三番被嫌棄,徐志摩從不多看她一眼。在徐志摩心裡,他想要而始終得不到的或許是林徽因,或許是陸小曼,但始終不可能是張幼儀。
徐志摩為何冷落張幼儀,或許是因為媒妁之言讓他萬分反感,或許是與他嚮往自由的心相背離,總之在張幼儀懷次子兩個月後,徐志摩對此置之不理,反倒提出了馬上離婚的要求。張幼儀不答應,於是徐志摩一走了之。把懷孕的妻子一人撇下,這顯然不是一個負責任的丈夫的行為。後來張幼儀產期臨近,無奈之際,她給二哥張君勱寫信求救,最後把孩子生下來。之後徐志摩仍然對張幼儀不理不睬,1922年要辦理離婚手續時,才到柏林。
也許是張幼儀心裡清楚自己留不住丈夫,於是同意了離婚。產後,張幼儀入裴斯塔洛齊學院,專攻幼兒教育。回國後辦雲裳公司,主政上海女子儲蓄銀行,成為副總裁。人們說:事業與愛情不可兼得,總要失去一樣。被拋棄的結局總是帶給我們太多感慨,但對於張幼儀而言,愛時就義無反顧地愛,離開之後就自己變得堅強,實在是很有風度和氣質的表現。
依賴愛情的女人最後總會被逆境折服,但勇敢的女人從來都是靠自己拼搏。這一點,即使是很多男人,也未必能及。何況,張幼儀在與徐志摩分開之後,卻仍然待徐志摩雙親很好,好好撫養她和徐志摩的孩子。一個拋妻棄子,只為了自己虛無縹緲的浪漫情懷;一個盡心盡力,即使分開後仍然承擔著對親人的責任。兩相比較,孰高孰低,高下立判。
張幼儀說,「每個人總是告訴我,我為徐志摩做了這麼多事,我一定是愛他的。可是,我沒辦法說什麼叫愛,我這輩子從沒跟什麼人說過我愛你。如果照顧徐志摩和他家人叫做愛的話,那我大概是愛他吧。」
現代社會的愛情總是太過短暫太過功利,誰是誰非議論得太過仔細,反而失去了愛情的本質。不少人認為張幼儀這樣掏心掏肺對待徐志摩,是「傻」的代名詞,但張幼儀是這樣一種女人:她愛人,不計較得失,不計較虧欠。分手後仍能振作涅槃,仍能承擔起自己的責任。這樣的人生,才活出了女人本來應有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