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張書凝 濰坊報導
開展柴油貨車汙染治理,是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標誌性戰役。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我市應於2021年年底前完成國家、省下達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其中今年的淘汰數量不低於應淘汰總量的70%。
為確保如期完成任務,市政府研究通過了《濰坊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補貼實施方案》,確定對2018年6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提前報廢的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根據不同車型和初次登記時間,每輛給予2800元至3.2萬元不等的資金補貼。
一、我市今年任務目標
根據實施方案,我市今年淘汰2.4萬餘輛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
二、補貼實施範圍及標準
補貼的實施範圍和時間是:2018年6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在此期間在我市辦理報廢手續,並且符合申請條件的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給予相應的資金補貼。
補貼的標準是:按照「早淘汰、多補貼,晚淘汰、少補貼」的原則,根據車輛不同車型和初次登記時間,在2020年底前淘汰的,每輛車給予4000元至3.2萬元不等的資金補貼;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淘汰的,補貼標準降低30%,每輛車給予2800元至2.24萬元不等的資金補貼。有七種情形不享受本次補貼政策:一是自本方案印發實施後轉移至我市的;二是距強制報廢日期不足1年(含)或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三是已享受國家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四是由於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的;五是車主與申請補貼人(單位)名稱不一致的;六是被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吊銷《道路運輸證》的,或撤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並註銷《道路運輸證》的;七是其他不符合補貼政策要求的。
三、補貼資金申領流程
(一)車輛報廢和註銷有三個事項:一是列入補貼範圍的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由車主將報廢車輛交給具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報廢拆解,取得《報廢汽車回收證明》;二是到交通運輸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辦理營運手續註銷並取得《道路運輸證註銷登記表》或《道路運輸證》註銷證明;三是到公安機關註銷車輛,並取得《機動車註銷證明》。
(二)申請補貼的要求是:車輛報廢后,車主(或委託代理人)根據補貼條件據實書面提交淘汰補貼資金申請表,連同其他所需有關材料報送至車輛所屬縣市區聯合辦公窗口,各縣市區有關責任部門對材料相關信息進行審核,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當場告知,符合條件的進入資金核發環節。
申領補貼資金需要攜帶的六項材料:1.《濰坊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補貼資金申請表》;2.《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第三聯)原件、《機動車註銷證明》原件、《道路運輸證註銷登記表》或《道路運輸證》註銷證明原件;3.車主為個人的需提供車主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車主為單位的需提供工商註冊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複印件;4.與車主名稱一致的銀行帳戶或單位基本帳戶複印件;5.委託辦理的需提供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補貼申請辦理授權委託書原件(窗口辦理人員需與委託人現場確認);6.符合法律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資金核發的方式是: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補貼資金自全部審核通過之日起,由相關縣市區於15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轉帳方式發放至車主提供的與其名稱一致的銀行一級帳戶。
為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了工作專班,全面負責推進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的淘汰工作。各縣市區要建立多部門協調機構,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補貼申報、審核、申領及發放等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佔、挪用補貼資金,不得拖延兌付時間,堅決杜絕騙取補貼資金行為。違反規定的,一經查實,依法依紀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