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被解僱後自殺身亡,家屬狀告單位要賠償,法院將如何判決?

2020-12-18 合肥律師劉志漢

用人單位根據經營需要,享有用人自主權,因而就可能發生員工被解僱的事情,有的是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有的是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有的是用人單位單方決定等,無論是哪種原因,在解僱員工時候,單位不能忽視做好善後工作,否則不僅給單位帶來糾紛,也會給員工親屬或家庭造成意外的影響。

今天我們在百家號平臺,合肥律師劉志漢運營號上,分享一個真實案例(案號2018鄂民終2041號),員工在被解僱後自殺身亡,死者家屬狀告單位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對此事將如何判決呢?

●2017年1月1日,趙某(1988年7月17日出生)通過招聘,被湖北某某酒店錄用從事服務員工作,由於趙某工作中態度以及工作方法等方面原因,公司在2017年1月7日,電話通知解僱趙某。趙某接到電話後返回酒店,了解解僱原因離開酒店。於當晚跳河身亡,所在地公安局認定趙某系跳河自殺。雙方協商期間,酒店先行支付了5萬元喪葬費。

●但是就賠償問題雙方最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於是家屬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酒店對趙某某的死亡承擔50%責任,向家屬賠償337620元。法院通過開庭審理後,認定酒店解僱趙某的行為,並不必然導致其死亡,與此結果之間不具有因果關係,最終法院一審二審均沒有支持趙某某家屬的訴訟請求。

★★★★★劉律師說法★★★★★

第一,法院為何沒有支持死者家屬的訴求呢?家屬主張由死者生前所在的單位即酒店,承擔死者自殺身亡侵權賠償責任,由於沒有提供,死者死亡與單位解僱行為之間,存在必然因果關係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這是法院依法不予支持的根本原因。

第二,死者生前所在的單位要不要承擔其他法律責任呢?如果酒店解僱時的方式方法存在不當,其家屬是可以通過合法途徑進行維權,解僱行為並不必然導致其死亡。如果單位涉嫌違法解僱,那麼可以主張因違法解除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三,單位在招聘員工和解僱員工時,需要做好哪些工作呢?單位在招用員工時,應明確要求員工告知病史,以及不予告知的責任承擔,且在解僱時要綜合考慮員工實際情況,來確定是否同時通知其親屬,盡了謹慎義務,以免發生意外。就像前述案例中趙某某在工作期間未告知酒店自身曾患間歇性精神病的病史,故酒店在對趙某某病史不知情的情形下,主觀上無法預見辭退行為可能導致趙某某自殺死亡損害結果的發生,造成悲劇悔之晚矣。

相關焦點

  • 被開除員工狀告企業,法院判決違法解除!開除員工,究竟有多難?
    據不完全統計,員工狀告企業違法解除的勝訴率很高,這不僅讓有些HR賠上了自己的飯碗,更是讓企業遭受了財產和名譽的損失。眾所周知,企業要開除員工並非易事。和諧的勞動關係既關係到每個勞動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也關係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因此,在司法實踐中,通過司法手段倡導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也更著重保護在勞工關係中處於弱勢地位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 老人在鄰居家喝農藥身亡,家屬狀告鄰居索賠被駁回
    本是鄰裡,卻因為瑣事發生口角,其中一方氣不過,竟然在清早潛入鄰居家喝下自帶的農藥身亡。事發後,身亡者家屬還將鄰居告上法院要求賠償。記者今日獲悉,本案經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審理後,認定鄰居一方不存在侵權行為,最終駁回了身亡者家屬全部訴求。
  • 醉酒後攀橋墜河溺亡,家屬狀告橋梁管理、養護單位敗訴
    一男子醉酒後,攀橋墜入河中溺水而亡。其家人認為橋梁建設單位及養護單位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對其死亡承擔責任。最終,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判決管理人盡到義務無需擔責。近日,記者從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該案。
  • 老人超市拿雞蛋被攔猝死,家屬不滿法院判決:父親此舉沒惡意,死亡是...
    近日,江蘇"老人超市拿雞蛋被攔後猝死"一案宣判,法院駁回老人家屬提出的38萬索賠訴求,老人家屬不服判決,已提起上訴。一審宣判:家屬索賠38萬被駁回,不服判決已上訴2020年6月13日下午,谷文斌進入超市後挑選雞蛋放入購物袋,並將個別雞蛋放入自己褲子口袋中,隨後被超市工作人員阻攔。視頻顯示,一名粉衣工作人員拉扯著谷文斌的衣服袖子並跟隨谷文斌行走,在走至冰櫃旁時,谷文斌突然倒地。
  • 投行副總被扣20%工資再辭退 法院判決券商賠償補發52萬元
    法院判決券商賠償補發52萬元孫越 券商與員工之間的勞動糾紛時有發生。日前,裁判文書網的一則民事判決書就顯示了網信證券與原公司投行副總之間的勞動糾紛。網信證券主張該員工王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以及團隊虧損不達考核標準,並以此與王某解除勞動合同。
  • 法院判決券商賠償補發52萬
    法院判決券商賠償補發52萬元) 券商與員工之間的勞動糾紛時有發生。日前,裁判文書網的一則民事判決書就顯示了網信證券與原公司投行副總之間的勞動糾紛。
  • 浙大女生遇害案,家屬起訴景區「未盡安保義務」!法院一審這樣判
    1月4日下午,浙大海歸女生被害案,家屬狀告景區民事賠償一案一審判決,法院認為景區因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判決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7萬餘元。其中,「景區未盡安保義務」,主要是指事發時曾有遊客向保安報信,保安沒有引起重視。距離2018年11月13日譚某某被害已經2年多。
  • 男子帶鉗子爬上變壓器觸電身亡 家屬起訴索賠44萬元被駁回
    華聲在線12月15日訊 嶽陽男子王某被人發現掛在變壓器上觸電身亡,隨身還帶著鉗子、剪刀等工具。其家屬把國網電力嶽陽分公司起訴到法院,索賠四十多萬元。近日,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法院認為,王某自身有重大過錯,不具善意,不予賠償。
  • 租客醉酒後在出租屋摔倒死亡,家屬要房東賠償,案子判了!
    租客醉酒後在出租屋摔倒死亡,家屬要房東賠償,案子判了!遂昌法院審理認為,徐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醉酒後仍自行上樓回家,且其明知租住房屋的樓梯狀態,但未能控制自己喝酒行為,妥善處置自己酒後事宜,對於結果的發生應承擔大部分責任。被告將自建房屋用於出租,未安裝樓梯扶手,一般情況下並無不當。
  • 租客醉酒後在出租屋摔倒死亡,家屬將房東告上法庭,判決來了!
    租客醉酒後在出租屋摔倒死亡,家屬將房東告上法庭,判決來了!於是起訴到了遂昌縣法院,要求房東承擔50%的賠償責任。被告房東鍾某認為其不存在過錯。首先,原告租住的房屋地面平坦、整潔,樓道寬度合理,樓梯坡度平緩安全,完全可以正常通行,不存在安全隱患。其次,徐某是嚴重醉酒後致傷,被發現後,已盡到房東應盡的救助義務。
  • 女子疫情期麻將館會「麻友」,突發腦溢血身亡,法院判老闆賠償15萬
    如果一個消費者,進入經營場所消費,但是因身體原因不幸身亡,此時,誰應該來負這個責任呢?12月4日,據報導。有一女子在麻將館打麻將突發腦溢血死亡,死者家屬向麻將館老闆提出31萬餘元的賠償訴求,最終法院判麻將館老闆賠15萬元。
  • 因工身亡!河南省輝縣市萬德隆被員工家屬堵門!
    10月27日下午五六點,在工作期間突然感到不適,之後不幸身亡。事發後,商場方面願意賠償20萬元,如家屬不同意就讓家屬走訴訟程序。雙方談不成,才出現今天的情況。據稱,不幸身亡的小夥子年齡23歲,在附近小區買了房,剛裝修好快結婚了,沒想到出了這個悲劇。截止下午5點,現場依然如上圖顯示,花圈堵門,家屬靜坐,顧客從旁邊的小門進出商場,北面的臺階上還有超市員工在賣特價商品。
  • 7歲女孩被狗咬,法院判決狗主人賠償8400萬,網友:有點意思
    狗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但動物跟人一樣,也會有喜怒哀樂等情緒,當狗狗被激怒後,往往會做出相應的回應,尤其是對陌生人,甚至做出攻擊的行為。而鄰居卻以自家狗狗眼睛被戳導致失明將小女孩及其監護人一紙訴狀告上了法庭,最終法院判決鄰居勝訴,並要求維格多蒂爾的父母像鄰居支付120萬冰島克朗的賠償,折合人民幣約6.1萬元。
  • 請假被拒自殺員工家屬獲賠30萬:35以後,「80%」的人無法體面離開
    近日,廣東佛山,一男子請假被拒絕之後在工廠自殺身亡。死前曾留下遺言,大意是——工作壓力很大,身體不舒服,難以應付。失眠、呼吸困難、內分泌失調,想要請假休息,公司要辦離職手續。2020年是非常特別的一年,失業如何生存,在這家公司工作6年了,好像出去找不到工作,與社會脫離。累又睡不著,睡不著更加無力工作,孩子還小,父母年老。
  • 單位以曠工開除員工,因制度不民主被判員工回廠上班賠工資7萬多
    ★法院觀點★一審法院判決,上海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履行與王某某之間於2017年8月1日籤訂的勞動合同,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支付王某某2018年4月至12月期間的工資70902元;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餓了麼」騎手送餐撞傷人,法院判決公司賠償27萬
    「餓了麼」騎手送餐撞傷人,法院判決公司賠償27萬 李文杰、丁楠、黃碩/央視新聞 2020-12-22 14:15
  • 喝了供應商送的8杯星巴克咖啡,員工被開除,法院判決:公司賠償18萬!
    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間,吳某將本人花海倉內購帳號借予公司外人員,對方可利用該帳號購買唯品會給自己員工提供的內部折折扣福利商品,屬於為特定關係人員謀利。
  • 三分鐘學法179丨男子飲酒後身亡,法院判決兩同飲者承擔賠償責任
    2020年3月8日下午六、七時,王某某到李某某、謝某某共同居住的房間內飲酒,開始時謝某某做菜,李某某與王某某同飲,先飲用李某某家中的高粱酒,後更換酒杯飲用楊梅酒,期間李某某為王某某加過幾次酒,後王某某飲酒過程中曾站立不穩摔倒,李某某、謝某某將其送回家,並將其交給其妻子後離開。
  • 公司按照公司制度辭退員工,反而被法院判決支付員工賠償金
    王平是分秒必爭信息公司的採購專員,入職公司兩年多的時間一直工作平平,公司認為他能力不足,要把他安排到後勤部門,但通知到王平後,王平根本不同意,還跟公司吵了起來,第二天就沒來公司上班,公司之後又找他繼續溝通,但沒有任何進展。
  • 67歲老人超市拿雞蛋被攔後猝死,家屬索賠38萬,法院判了!
    事發後,老人家屬將超市告上法庭,請求按照50%的比例索賠兩原告醫藥費用1503.8元、喪葬費30000元、死亡賠償金681982.08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合計賠償額為381742元。該案已於近日判決:南通市崇川區法院認為超市員工拉住老人衣袖等行為並未超過合理限度範圍,老人的死亡系其自身疾病發展所致,超市方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和基本的救助義務,判決駁回原告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