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的網約車司機艾先生接到一張訂單,讓他沒想到的是乘客上車之後不到1分鐘意外發生乘車的是一家三口帶一個嬰兒上車之後不到1分鐘,嬰兒出現了嘔吐昏厥,失去知覺。他父母更改了目的地,去最近的醫院,艾先生想救人啊!很快一路上是連闖三個紅燈,因為最短時間吧,馬上送到了醫院乘客下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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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了紅燈,怎麼辦呢?三個紅燈,18分六百塊錢,18分駕照就要重新考試了。於是艾先生主動聯繫了交警,交警的反饋是需要提供相關的醫院證明來處理他的違章。於是只能給嬰兒的家屬打電話,但是對方的態度,卻讓艾先生從頭涼到了腳,家屬拒絕接電話,說你闖紅燈是你的事,跟我沒關係,誰找你,你找誰去?聽這話,真的是現在版的農夫與蛇的故事重新上演呀!
那如果套用乘客的句式,你的孩子急需送醫院的時候,作為司機的艾先生,是不是也可以說你小孩生病,跟我沒關係,現在是紅燈,我不能闖。艾先生簡訊的一個詞說的很對「良知」,他自己也說不後悔,以後還會這麼做。
而對比起來孩子家長,光從道德上去評判,也是說不過去的。滴水之恩,應當湧泉相報。怎麼可以這樣冷漠的對待孩子的救命恩人。截止發文,有關部門已經撤銷了對艾先生的處罰,滴滴車公司也嘉獎了艾先生。
最後,希望我們要形成一個保護機制,有良知的人良性機制,讓他們放心做好事,即便遇到了良心被狗吃了的人,也有社會為他們兜底,這樣有良知的好人才會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