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模特公司面試兼職,兩小時內貸款付款4萬餘元。華商報報導後,模特公司稱同意解約退款,但要求景女士發一份致歉聲明消除不良影響。
當事人:去退費被要求發「致歉澄清聲明」
26歲的景女士想找個兼職,看到招聘信息聯繫得知是陝西新絲路模特經紀有限公司碑林分公司招模特。2020年12月29日,景女士如約來到該公司,兩個小時裡,從面試到拍照、籤約、貸款並付款4萬多元。華商報1月13日B01版報導了此事,陝西新絲路模特經紀有限公司碑林分公司稱,能否退款1月13日給出答覆。
1月13日下午2時許,景女士來到陝西新絲路模特經紀有限公司碑林分公司。「從下午3點多談到晚上10點多,他們同意和我解約並全部退款,但是有條件,需要籤兩個東西,一個是解除合同協議書,第二個是我個人關於解除合作關係的聲明。」景女士說,雙方本來談好了扣除1000元服務費,當天解約退1萬元,3月5日再退28800元。但臨籤約之前,模特公司工作人員要求她在抖音上,以自己名義發布一個說明「澄清」這件事情。
「所謂『澄清』的大致內容就是我與公司已經達成解約協議,公司也會退錢給我,但是公司並沒有做網絡貸款與誘導消費系列事情,我本人因報導對公司產生的不良影響深表歉意,並願意幫助公司到相關部門澄清。」景女士認為,自己在被誘導付款後,又遭到了退款威脅。「我被誘導付款我還深表歉意?他們說,如果我不發這個東西,他們就不給我退款。還說明天他們就放假,有任何問題年後三月份再說。」最終,景女士拒絕,1月13日晚雙方未籤任何協議,也未能退款。
模特公司:已放假 年前想退費肯定得發「澄清聲明」
1月14日上午10時,華商報記者陪景女士再次來到模特公司,公司大門緊鎖,敲門始終無人應答。在模特公司門外還有一位李女士,李女士稱,她去年9月跟陝西新絲路模特經紀有限公司碑林分公司籤了一年的合同,交了13800元。和景女士情況相似,「公司給我承諾一個月能拍攝10-20次,月入萬元。但從去年9月到現在只安排過4次拍攝,最多一次給我了600元,剩下就是二三百元。」李女士說,上次通知她拍攝還是去年12月,自己1月13日晚聯繫模特公司詢問拍攝的事,14日早公司工作人員回復稱廠家放假了,安排要到三四月了,「我想著電話裡說不清,就過來了,結果沒想到他們竟然關門了。」
1月14日中午,景女士當記者面聯繫模特公司李經理,對方稱公司已經放假,模特行業是20日統一放假,但每家公司情況不同,其公司1月13日已經開始放假。對於景女士無法發涉及「不存在誘導、貸款等內容」的聲明,李經理稱,「你在網絡上造成了不良輿論,對公司造成了不良影響深表歉意,這肯定得發,其他都無所謂。如果要處理,晚上六七點可以讓工作人員處理。」他說,發了就安排人打款,如果不發則不能退款,1月14日考慮不好就等年後3月再說。
警方:此類報警多 建議起訴或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隨後,記者陪同景女士來到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興慶路派出所報案。民警稱,此類報警較多,此前多是交了錢拍攝後沒下文了,建議去法院起訴,因為合同和協議都有,不按照協議履行,「詐騙是以虛假理由為幌子來騙取錢財,模特公司是存在的,給你也拍攝了,合同也是真實的,只能去法院起訴或者向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12315:只能投訴消費問題 建議找12345
1月14日下午4時許,景女士向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投訴,工作人員稱只能投訴消費問題,如購買的東西有質量問題,和模特公司籤合同,建議向12345反映。
12345:交錢後不提供服務才能受理
景女士向12345反映此事,工作人員稱,受理的前提是交了錢之後模特公司不提供跟蹤服務,不再拍攝,這種情況可以協調職能部門處理退費,如果對方正常提供服務,但景女士自己認為被騙了,只能報警由公安部門介入看是否存在欺詐行為,超出處理範圍。
律師:籤合同時一定要審查好
陝西學高律師事務所律師姚敏利說,景女士與模特公司所發生的糾紛在現實中較為常見。如何杜絕此類糾紛?如何解決此類問題?姚敏利建議,首先,政府相關部門應對巧立名目進行不正當經營、獲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加大監督管理和處罰力度,從源頭上減少此類糾紛的發生。應聘者勢單力薄,往往不具備應有的法律知識,用人單位必須如實告知自己的情況,不得有欺詐行為。
其次,在發生糾紛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果用人單位依仗自己的強勢地位,在協商的過程中對應聘者施壓,應聘者可以採取勞動仲裁及訴訟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姚敏利提醒應聘者在籤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盡到審慎的合同審查義務,對合同的條款應充分理解,在自身能力不足以判斷時,應及時向律師諮詢。
來源 二三裡諮詢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