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畢業進入公司的時候,第一年年底漲工資沒我什麼事,我覺得不公平。後來領導安排工作,太難太多的我都磨洋工懶得做,推一下動一下。我給其他同事說,這叫給多少錢做多少事,自己受著吧我不做。
後來幾年後跳槽到一家比較大的私營企業,公司的文化很狼性,什麼都以結果來論英雄。有次在公司管理會議上,有個部門經理說某個員工來了很多年了一直沒漲過工資。老闆想了想說,平時沒見他做出什麼結果來啊,不漲!做多少事給多少錢。
員工:給多少錢做多少事VS老闆:做多少事給多少錢。誰對誰錯?
那一刻,我想了很久。作為員工,給多少錢做多少事沒錯,我是賣方,公司出錢買我的勞動力,給的少當然做得少,沒錯。作為公司,做多少事給多少錢,公司是買方,你出賣了多少勞動力成果,公司給多少也是理所當然,也是對的。問題在哪?
這兩年在做獵頭的時候,突然找到了答案。
有一個年薪三百多萬的金融高管職位,推薦給一個特別符合的人選的時候,人選說可以了解一下,但興趣意願並不是很大。後來在各種遊說溝通下,對方參加了面試,且通過了,薪資談下來比僱主給的還高一截。
除了工資以外人選還提出很多要求:自己有家庭照顧基本上不能出差,加班情形不多的話沒有問題但是加班只在家裡面加班且加班的頻度不能高於一定範圍,然後還要求雙休日不考慮加班。除此之外還有很多要求福利、工作方式的要求。聽到這些我都捏把汗,害怕企業否定,但是最後企業方還是接受的。
那一刻我想明白了,是錢決定事還是事決定錢,都沒錯,看誰是主導方。
後來在各種招聘的時候越來越印證我的想法:尤其是低層級員工談要價會覺得你沒有搞清楚定位,基本上是公司選你,你不願意就出門右轉了。但是招很多越發高端的職位的時候,就都是老闆出來給各種優越的條件、滿足人選的要求,制度上都能夠逾越特批。
所以,這就是答案:
當你只是一個普通僱員的時候,在公司的底層甚至中層,市場上人才一大把,你不願意做,大把人來做的時候,就不能談「拿多少工資做多少事」,因為決定的主動權在企業,企業對於你的薪酬支付是要求給1萬塊錢就能滿打滿額做到一萬塊錢工作的,這一萬塊工作範疇的界定解釋權也歸企業說了算,也就是說做多少事基本是企業定的,你得接受才有這份工錢,甚至於當你要向上發展的時候,你還得做出一萬二的成果出來,讓企業看到你的有一萬二的能力後,企業才願意支付一萬二的薪酬,你才實現了漲薪與晉升。
這本質是你對企業是否值錢,企業覺得對你投入產出是否值得。
反過來,只有當你走向食物鏈的頂端,成為行業裡面不可或缺的人才的時候,企業需要你來解決特定的問題,非你不可或者只要少數人,除了你找其他人成本可能更高更麻煩,這時候要價就是你決定了,這就是給多少錢做多少事了。
所以,這兩句話都沒問題,問題在於你處於什麼樣的位置,有沒有底氣提出這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