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購獵捕器具 非法狩獵40隻竹雞
事先在地上布置好了地籠,再採用電子設備播放竹雞叫聲,誘使竹雞靠近地籠後進行獵捕。男子陳某某就是用這樣一種方式,先後多次捕獲「三有動物」灰胸竹雞40隻。近日,鹽亭縣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某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附帶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1.2萬元,並扣押作案工具。
1975年出生的陳某某,戶籍所在地為四川省馬邊彝族自治縣。2019年9月,陳某某在網上看到一則出售捕捉竹雞工具的視頻,就添加了對方微信併購買了用於獵捕竹雞的地籠和播放器。隨後,陳某某多次在鹽亭縣折弓鄉白楊村附近的山上,通過把地籠分散插在油菜地邊,再用電子設備播放竹雞叫聲的方式引誘竹雞前來,對進入地套的竹雞進行捕獵,並將部分食用。2020年1月15日,鹽亭縣森林公安局在安全檢查時發現相關線索,當場查獲39隻冰凍竹雞、1隻死體竹雞。經過專家鑑別,涉案竹雞屬於「三有動物」,基準價值為300元/只,涉案40隻灰胸竹雞價值總計1.2萬元。
今年7月22日,鹽亭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陳某某犯非法狩獵罪,向鹽亭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陳某某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1.2萬元。
鹽亭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某違反狩獵法規,使用「播放器」「地籠」等國家禁用的工具,非法狩獵灰胸竹雞,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陳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自願認罪認罰,同時積極繳納生態環境修復費,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理。綜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文章來源:綿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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