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世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世光電)是一家以中小尺寸液晶顯示屏及其顯示模組的設計、研發、生產和銷售為主營業務的擬上市公司。主要產品為TN/STN(即:扭曲向列型/超扭曲向列型)液晶顯示屏、液晶顯示模組,以及中小尺寸TFT(即: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模組。
據平板顯示業內專業人士透露,上述中小尺寸TN/STN液晶顯示屏及其顯示模組技術,早在本世紀初就已經成熟。普通的TN/STN液晶顯示屏及其顯示模組業務,在技術上缺乏先進性,在需求上成長性欠佳,在市場上不具有競爭力,與新興的中小尺寸有機電致發光器件OLED相比,早已成為中低端平板顯示企業大打價格戰的「紅海」。以此「落後產能」作為主營業務,尋求上市募集資金,或有圈錢之嫌。
此外,通過對亞世光電招股書的深入分析,我們還發現公司存在如下嚴重問題:在招股書中隱瞞多處重大會計變更,或存虛假信息披露;公司的多位董、監、高管理層人員在簡歷中的就職經歷,與工商信息中相應企業的經營時間存在顯著差異,或存重大信息披露遺漏及錯誤;公司的綜合毛利率遠超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或存財務造假之嫌等。
隱瞞重大會計變更,招股書或存虛假披露
亞世光電是一家新三板掛牌企業,據其在股轉系統發布的2017年年報披露,公司2017年9月進行過一次重要會計估計變更。2017年9月15日,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關於會計估計變更的議案》,對應收款項壞帳計提比例及方法進行了變更,且此次會計估計變更採用追溯法,對2015年與2016年的報表進行了追溯更正。
據年報披露,亞世光電變更前的應收帳款計提比例分別為1年以內3%、1至2年6%、2至3年12%、3至4年24%、4至5年48%、5年以上100%。而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中,1年以內的計提比例大多為5%,1至2年的計提比例都處於10%至20%之間,2至3年的計提比例在處於15%至50%之前,3年至4年的計提比例在25%至50%之間,4年以上的計提比例基本都為100%。對比看來,亞世光電變更前的計提比例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應收帳款計提比例相比,著實有些偏低。
或許考慮到過低的應收帳款壞帳計提比例不利於通過IPO審核,亞世光電2017年9月對計提比例的會計估計進行了變更。變更後計提比例分別為1年以內3%、1至2年10%、2至3年20%、3至4年50%、4至5年80%、5年以上100%。變更後的應收帳款壞帳計提比例和之前相比顯得充分了不少,與同行業相比也基本處於平均水平。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招股書中卻對此隱瞞不說,更是謊稱「報告期內公司無重大會計估計變更」,與公司2017年年報中披露的「重要會計估計變更:對應收款項壞帳計提比例及方法進行了變更」形成了明顯的衝突,或有重大虛假信息披露之嫌。
除了上述會計估計變更之外,報告期內,亞世光電還有一筆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的變更,在新三板的年度報告和招股書中的披露內容也各不相符。
據招股書披露,這項資產是收購所得廠房的淨化裝修費用,最初由亞世光電同一實控下的公司——亞世顯示於2010年至2014年陸續投入,2015 年2月公司在收購了亞世顯示的主要經營性資產後,與廠房出租方籤訂新的租賃合同,繼續使用該廠房。該廠房裝修淨化費用初始投資共計2,000.51 萬元,攤銷期為10 年,年均攤銷金額為200.05 萬元。
然而,我們翻閱亞世光電2015年與2016年的年報發現,公司這兩年的年報中並沒有披露相關信息,長期待攤費用都為0,直到2017年年報以及招股書中才出現了上述的長期待攤費用。據披露,2017年9月公司對此前的2,000多萬元初始投資變更為長期待攤費用,並向前追溯,導致公司報告期內每年淨利潤減少200多萬元。而這一變更在招股書中同樣沒有任何披露,恐怕涉嫌隱瞞重要會計變更。
與三特電子工商信息矛盾,董監高履歷現虛假
三特電子是亞世光電眾多高管任職過的一家公司,該公司成立於1998年11月4日,「自2001年以來,三特電子不再經營,因未辦工商年檢,長期處於吊銷狀態。」2015年6月23日,該公司完成了工商註銷手續。另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提供的信息,三特電子的營業期限為1998年11月4日至2003年11月4日,於2015年6月23日核准註銷。兩者提供的三特電子的成立期限與最終完成工商註銷的時間相一致,應當有較高的可信度。
但是,據招股書披露,亞世光電董事長澳大利亞籍華人JIA JITAO,董事邊某、林某,監事會主席耿某,以及核心技術人員肖某、紀某等6人,在1998年之前就在都已經在三特電子工作了,而那時三特電子還沒有成立,這是否屬於虛假信息披露呢?
先看亞世光電實控人、董事長JIA JITAO簡歷的相關信息:「1992年8月至1994年9月,JIA JITAO擔任三特電子總經理;1994年9月至2000年9月,任三特電子董事、總經理;2001年9月至2015年6月,任三特電子監事」。從上述簡歷來看,三特電子的歷史沿革最晚也應開始於1992年8月。
再看亞世光電兩位董事兼副總經理邊某和林某的履歷:1992年3月至1994年9月,邊某任三特電子商務部經理;1994年9月至2015年6月,她擔任三特電子董事、副總經理。1992年5月至1994年9月,林某擔任三特電子副總經理;1994年9月至2015年6月,他擔任三特電子董事、副總經理。上述兩人的簡歷又將三特電子的成立日期向前推了至少5個月。
此外,耿某、肖某、紀某,分別在1995年9月至2000年9月、1996年12月至2000年9月、1995年11月至2000年9月期間,分別在三特電子擔任財務、技術方面的工作。顯然,6名現任亞世光電的高管,都在一家尚未工商登記設立的企業中,工作了至少兩年時間,最長的在三特電子設立之前已經「義務勞動」了6年零8個月。這樣的履歷造假,可能需要公司在發審會上好好解釋一下。
產品無前景,毛利率卻異常高?
亞世光電的主營業務集中在傳統的中小尺寸TN/STN液晶屏及顯示模組業務上,主要適用於工控產品和醫療器械產品兩大行業領域,業務面比較狹窄,在平板顯示技術更新換代即將來臨之際,可能遭遇「業績大變臉」的尷尬。
從2014年到2017年9月底的三年一期報告期內,亞世光電的營業收入分別為3.12億元、3.85億元、3.98億元和3.78億元,在可比前三年內,營收持續上漲,年化複合增長率為12.94%。其中,由TN/STN顯示屏及其顯示模組提供的收入分別為2.74億元、3.05億元、3.19億元和2.67億元,分別佔當期營收的87.82%、79.22%、80.15%和70.63%,在可比前三年內,年化複合增長率為7.90%,同期的營收佔比保持在80%左右,是公司報告期內收入的主要來源。
可是,據招股書披露,亞世光電的「TN/STN液晶屏及模組,主要用於工控產品和醫療器械產品,而對需求量巨大的TFT型的消費電子產品顯示屏及模組,公司涉及較少。」從而存在業務面狹窄,抵抗市場風險能力不足的問題。而且,「行業內企業大多兼具TN/STN和TFT模組的生產能力,可向下遊客戶提供功能更加完備的產品。」公司核心業務所在市場領域的競爭激烈程度,由此一目了然。
更為麻煩的是,據專業人士的意見,隨著新興的OLED平板顯示的發展,特別是中小尺寸OLED的生產成本迅速向TN/STN,甚至是TFT等液晶顯示器件逼近,TN/STN液晶顯示產品的「價格優勢」或也將在不久的將來遭遇衝擊。在銷售價格上缺乏優勢,而在顯示效果、響應時間、適用場景等多個技術指標上存在顯著劣勢的中小尺寸TN/STN,甚至包括TFT等液晶顯示器件,或都將面臨顛覆性的市場風險。這就類似於當年的液晶顯示技術取代CRT(陰極射線管)顯示技術,是一種系統性的風險。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處於激烈競爭的中小尺寸TN/STN液晶顯示行業之中,亞世光電的毛利率水平卻異乎尋常地高,而且報告期內公司的毛利率持續大幅走高,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的變動趨勢差異明顯,這是否存在財務造假的可能性呢?
據招股書披露,報告期可比前三年內,亞世光電的綜合毛利率分別為21.45%、25.66%和29.85%,持續顯著上漲,期間累計漲幅達8.40個百分點。而同期四家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毛利率分別為16.11%、15.34%、16.49%,保持窄幅震蕩的趨勢,期間累計漲幅為0.38個百分點。2014年,亞世光電的毛利率領先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5.34個百分點,而到了報告期的最後一個完整年度,上述毛利率領先的優勢已經達到了13.36個百分點,堪稱奇蹟!
即使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中的龍頭企業相比,亞世光電的毛利率都是無與倫比的存在。以業內龍頭之一,天馬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深天馬A,證券代碼:000050.SZ)為例,據深天馬A在2014年至2016年期間的年度報告披露,報告期可比前三年內,深天馬A來自於液晶顯示業務的收入分別為92.10億元、104.20億元和106.48億元,分別是亞世光電同期液晶顯示業務收入的30.04倍、27.49倍和27.37倍。可是,深天馬A在報告期可比前三年內的毛利率僅分別為18.46%、15.92%和19.86%,與上述亞世光電同期的毛利率相比,分別低了2.99、9.74和9.99個百分點,差距也很明顯。我們只能感嘆,亞世光電真的是太牛了!
員工平均薪酬長期低於當地平均工資
報告期內,亞世光電的員工平均薪酬很低,既低於全部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又顯著低於公司所在地當地平均工資水平,或存壓低員工薪酬調劑利潤的可能性。
據招股書披露,報告期內,亞世光電以月均人數為準披露的月均薪酬分別為0.23萬元/月、0.24萬元/月、0.26萬元/月和0.29萬元/月。將上述員工月均薪酬與亞世光電所在的鞍山市當地人均工資水平相比較,差距比較驚人!據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披露,報告期可比前三年內,鞍山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分別為3,586.58元、3,637.67元和4,013.67元,分別比當期公司員工平均薪酬高了55.75%、49.36%和52.93%,差距高達50%左右。
亞世光電的員工平均薪酬如此大幅低於公司所在地人均工資,是否是行業特徵所致呢?根據招股書披露,以2016年為例,深圳市宇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宇順電子,證券代碼:002289.SZ)、廣東汕頭超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超聲電子,證券代碼:000823.SZ)、深天馬A和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同興達,證券代碼:002845.SZ)等四家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員工月均薪酬分別為1.12萬元/月、7,722.84元/月、9,489.19元/月和5,500.07元/月,即使月均薪酬水平最低的同興達,也比亞世光電當期的員工月均薪酬高了109.56%,這應該是不太正常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