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渡邊淳一的小說《情人》。
故事挺簡單,人物也不複雜,全部加起來應該不超過10個,居然能洋洋灑灑寫出500多字,也是厲害了。相當部分文字是主人公修子的內心剖析,那叫一個細膩如發,要不是提前知道作者,我以為是個女人寫的。另外關於景物的描寫也很傳神,與人物故事融為一體,不顯突兀不露痕跡,果然是日本情愛大師。
這部小說多少讓我對日本女人的印象得到一些印證,當然說的不是島國動作片裡面那些。修子的溫柔體貼和善解人意貫穿始終,兩閨蜜對愛情也是各有見解和狀況,也不會把房子車子擺在前面,修子情夫遠修的老婆提到次數多,真正現身就一次,還是跟修子正面交鋒,但僅限於言語,沒有像中國老婆抓小三又是扯頭髮又是扒衣服的,作為矛盾衝突少了很多看點和燃點,有時非常規的戰爭才最惹人發毛,因為你不知道對方到底是怎麼排兵布陣和意欲何為。
先拋開道德那一套,申明以下所有的言論都暫時基於這一點,只談道理,不談道德。作為男人,特別是有家室的,對修子這樣的情人是難有免疫力,能擁有一個也是夢寐以求。不像我們這邊有些個情人那樣,輕則要求買這買那,重則逼對方離婚以求上位轉正。修子兩樣都沒有,就這樣還當了遠野五年的情人,屬於招之即來揮之即去很聽話的那種,而且還能為情夫家庭關係著想,讓遠野兩頭兼顧,不至於焦頭爛額身心俱憊。如此才深得遠野喜愛,對她動了真情,後面才會主動打算跟老婆離婚,提出跟修子名正言順在一起,只是屆時修子對情人一詞的真諦已有所感悟,未能如願。
結局很正能量也帶有深意。以我對情人的理解,這是基於一方或雙方都存在既有婚姻關係但又不能獲得預期幸福的基礎上,為謀求精神或肉體的契合或兩者都有,而在婚姻之外建立的不受法律保護的男女關係。兩個條件相輔相成,婚內情不幸福,所以才找婚外情來替代,這是情人的存在空間,更是趨利避害的人性使然,其實無可厚非。
人是群居動物,具備高級情感思維和訴求,有愛想去施捨分享,有痛想找人分擔傾訴,都很正常。所以我理解的情人首先是建立在精神相通和情感認知一致的基礎之上,至於後面有肉體那層關係那是順其自然的事情。只是現在不少人顛倒了關係,或基於解決生理需要為核心,那就不能叫情人,炮友而已。從這點來說,婚姻不幸福找情人還勉強說的過去,但如果明明夫妻恩愛家庭和睦還找情人,不裝道德婊,有點過分了。
情人還有一層固有含義在裡面,不受法律保護,也不需要法律保護,這是現實中不少當了別人情人的人存在的一種認識誤區。既然確定是情人,那就要敢於承受見不得光的委屈,這是情人的本質,也是樂趣所在。偷情的刺激快感好過跟正室上床,不就是這個道理。偏偏有的非要把情人當作情侶來看待,非要擺在檯面上來,謀求所謂的名分和未來,這就有點違背情人這種契約精神了。本來是只圖曾經擁有,非要來個天長地久,情夫亂了陣腳,也從沒想家裡那位退居二線,就此產生矛盾和心結,情人關係開始分崩離析,好聚好散都還好,若是不甘所謂青春付諸東流,非要鬧個魚死網破,那就讓別人等著看好戲。
小說看似平鋪直敘像流水帳,但修子的情感變化層層遞進,閨蜜找二婚男結婚還過得幸福對她有所觸動,多年執著追求者發現她的秘密最後無奈放棄也讓她心生感慨,遠野受傷住院沒法正常探望成為壓垮她的最後一根稻草,一點一點讓她看清楚情感和情人的本質。五年前,修子想要的生活遠野其實已經給她了,但五年後修子成熟懂事了,她最後決定分開不是因為遠野給不了名分,她也至始至終都沒在意過那個名分,她只是單純享受喜歡一個人可以電話問候的溫情,有空再跟他纏綿悱惻的激情,真正有機會讓她堂而皇之成為妻子,反倒退卻了害怕了,恰恰是遠野先違背了他們之間的契約精神。
思路決定出路,態度決定一切。一開始決定做情人,那就好好做情人,做好保密工作,多些電話費和開房費即可。如果一開始決定做情侶,那就好好存錢買房安家,奔著結婚生子去。凡事都有個規則和規矩,一旦想突破,就要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