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一本書上看到個還算有趣的觀點:所有的作家都憎惡寫作。
一語中的!雖然我還算不上一個作家,但顯然已經沾染上了作家的「臭毛病」啦!今天我就來簡單講講為什麼「作家」都憎惡寫作吧!(備註:這篇絕對不是陌上拖更,打破自己flag的洗白文)
我相信,我絕對不是唯一那個畏懼空白紙張或者發光的空白屏幕的人。每天掙扎地拖著自己坐到寫字檯前,偷懶磨蹭,為了不把手放到鍵盤上故意將筆套丟到地上。
我熱愛我寫的文字,但是憎惡寫作的過程!
這看起來似乎譏諷可笑,但它只是陳述了一個簡單的事實。一個小時一個小時地坐在空屋子裡,嘗試著編造出能使更多人傳播或者願意花時間去看、去思考的故事,還需要機智的用文字將空白的紙張填滿,這實在是一件傷腦且孤獨的一件事。
我曾經趴在窗臺上數經過的第19輛車如果是SUV我今天就開始動筆;將房間打掃趕緊,東西擺擺整齊再動手……不過這並不是否認寫作時會有激情高漲、思如泉湧,酣暢淋漓和隨之而來的充滿勝利感的時刻!
為什麼寫作的人喜歡「磨嘰」呢?因為……
寫作是一個精神分裂的過程
寫作有時候需要筆者在短時間內將自己打碎,再揉搓成不同人物,比如:產品的體驗者、廣場舞大媽、滑板青年……每個人物都代表了所在圈子的獨特個性和特徵。
所以寫作的人必須自由的漫遊在分散、凌亂的細節裡,但是又需要清晰、有序並符合邏輯的講故事。現實生活中,我們消磨時間;寫作時,時間消磨我們。
並且時刻要明白,讀者不愚蠢,他們很聰明。提供好的作品的責任在於作者,而不在於讀者。蔑視讀者,對公眾缺乏敬意的創作人,就應該放棄為繼續寫作的野心。寫到這裡,不禁停下手對自己說一聲——太難了!
寫作牢不可破的原則:不能乏味
如果對成功文章的要求僅僅是避免讓觀眾厭煩,那麼為什麼只有為數不多的編輯能夠維持中產階級生活呢?為什麼沒有成百上千萬的作家出現?
有所保留、缺少情感、保持公允、客觀和冷靜的寫作,這或許在寫公司行政章程是合適的,也可能適用於買來的小東西的組裝說明書,但是對於故事寫作來說,這樣的表達違反了最基本的藝術原理:太乏味了!
美國一位作家這樣說:「我們寫自己的生活,也在寫我們的訃告」。如果一個作者無法使他的故事具有自己的個性,如果他不能把它變成自己的故事,注入自己的情感,那不管故事如何一波三折,仍然可能是平淡、缺乏熱情、缺少情感、蒼白、脆弱、乏味至極的!
藝術是謊言,講述了更大的真理
在小說《抉擇》中,一位猶太教士對他兒子說:「如果你想變成國王,你想模仿上帝,那你必須服從你的頭腦而不是你的心」。
這段話對於教士的兒子來說,也許是個明智的選擇,但是對於寫作的人來說,它不是!
寫作是一種心靈產業,運用切實體驗和主觀感受多於理智分析。如果你想成為國王或者上帝,讓你的頭腦指引你。
如果你想為更多的讀者寫作,那麼,請用心生活:鼓起勇氣做一個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