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藥品監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日前,陝西省藥監局組織全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開展藥品抽驗。經抽驗並核查確認,共9個品種11批次藥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不符合規定項目主要為性狀、檢查、鑑別、含量測定等。 抽檢結果顯示,陝西鴻業醫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諾氟沙星膠囊、延安弘濟醫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羅紅黴素分散片、澄城縣五福康寧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制遠志、勉縣博愛中西醫結合醫院生產的地龍經檢查均不符合規定,三原縣中醫醫院生產的制遠志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檢驗機構分別為陝西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渭南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和漢中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鹹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此外,陝西華山大藥房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太白三金店生產的九節菖蒲、周至東關醫院生產的炒麥芽、商洛樂百姓大藥房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生產的五靈脂、蒲城縣醫院生產的砂仁(陽春砂)、西安長安友誼醫院生產的炒麥芽經檢查性狀均不符合規定。西鄉縣中醫醫院生產的醋五味子經檢查性狀、鑑別、含量測定全部不符合規定,檢驗機構為漢中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以上檢驗依據分別為《中國藥典》2015年版一部、二部、四部及《衛生部藥品標準中藥材第一冊》。對本次抽驗結果不符合規定藥品涉及的相關單位,相關市(縣、區)藥品監管部門已採取必要控制措施,正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王江黎
作者/來源:西安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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