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時報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朱丹丹 單美琪 北京報導
去年,Welab集團宣布香港金融管理局頒發了虛擬銀行牌照的同時,也表示將在未來會推出相關產品,還被業界認為有望帶動香港的行動支付市場。
如今,一款來自Welab集團依託於場景的信用支付工具「錢夾穀穀」於近期逐漸走進入大眾視野。隨著支付工具的深度下沉,網絡支付也發生日新月異的變化,而這款產品就是介於網貸和信用卡之間的創新型信用支付工具。該類型產品多與銀行合作。例如,錢夾穀穀內置的穀穀卡就是由上海銀行的二類銀行帳戶來提供服務的,且額度與該行信用卡各自獨立,互不影響。
另外,受訪的上海某金融科技公司的產品運營經理還告訴記者,市面上與錢夾穀穀類似的產品還有很多,產品模式大致相同,就是虛擬信用卡的模式,同時兼具信用支付與消費金融的雙重功能,所以功能體驗會更好,未來市場佔有量有望進一步增加。
打通行動支付場景
目前,在共債人群與不良率攀升、各大銀行收緊信用卡發卡量的情形下,錢夾穀穀這類產品在眾多消費金融產品中脫穎而出,不僅打通了相關行動支付場景,更實現了線上線下全場景覆蓋。
就錢夾穀穀而言,可以具體到日常消費場景,更具小額分散的特點,構成的資產風險較低。同時,受眾是有著真實消費需求的人群,更符合國家鼓勵消費金融、拉動消費內需的政策。
根據官網介紹,錢夾穀穀可以先消費再還款,消費享有一定時間的免息期, 帳單到期後可以進行分期。同時,用戶還可以綁定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快捷支付,支付方式較為靈活,應用場景也比較廣泛。
天眼查顯示,錢夾穀穀的運營主體為天冕信息技術(深圳)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的企業,成立於2019年4月29日。該公司疑似實際控制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企業逸駿控股有限公司,股權比例為100%。
記者按照提示,通過實名認證、補充個人信息以及開通二類帳戶完成註冊之後,可以看到申請獲取的信用額度。官方網站還表示,用戶最高可申請5萬元的額度,最終額度以審批結果為準。
額度方面,錢夾穀穀說明,如果經常使用錢夾穀穀,並且保持按時還款的良好習慣,後續公司會根據用戶的額度使用情況及還款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如果額度不經常使用可能會被凍結且暫不支持申請提額;同時,官方表示目前僅支持銀行卡還款,銀行卡還款需要用戶在還款日前手動操作還款,如未扣款成功系統會發起自動代扣,目前暫不支持微信及支付寶還款。
用戶使用穀穀卡消費時,可以直接通過錢夾穀穀APP掃碼支付,也可以綁定微信支付和支付寶等快捷支付。其中,上海銀行為穀穀卡提供二類戶帳戶服務,用戶在該平臺開通的穀穀卡是上海銀行的二類戶。
但近期有業內人士質疑該公司與上海銀行合作的真實性,認為公司涉嫌虛假宣傳。「肯定要和上海銀行有合作關係的,用戶申請之後,展示出的就是上海銀行的二類戶,這是沒辦法作假的。」近日,該公司內部工作人士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說道。
另據官網介紹,錢夾穀穀的額度也不會佔用上海銀行信用卡額度,因為穀穀卡雖然屬於上海銀行的二類戶,其額度與上海銀行信用卡各自獨立,互不影響。
上海某金融科技公司的產品運營經理告訴記者,市面上與錢夾穀穀類似的產品還有好幾家,比如分期樂旗下的「樂花卡」,還有馬上消費金融旗下的「安逸花」等等,它們也都是藉助於上海銀行的二類戶或者微眾銀行的二類戶,產品模式大致相同,就是虛擬信用卡的模式。
這類產品同時具有借貸和支付兩種功能,本質上相當於一個虛擬的信用卡功能,其實信用卡就兼具信用支付與消費金融的雙重功能,而一款產品享受兩種功能的體驗對於用戶來講肯定是更好的。「未來,伴隨著頭部機構在資金端與機構對接陸續到位,行業核心競爭力將圍繞優質資產展開,此類產品的競爭優勢將逐步體現。」該運營經理說道。
責任機制有待完善
一方面,由於產品還在初試階段,借款人反饋信息較少。但是有媒體曾曝出該產品在用戶申請借款時會先扣除一筆會員費,在後續還款時利息極高,且開通的二類銀行帳戶存在無法註銷等情況。
上述工作人士告訴記者,不存在收取用戶的會員費情況,砍頭息肯定更是沒有的。而對於註銷帳戶情況,該工作人士表示,「可以銷戶的,可以聯繫上海銀行處理,這個卡是上海銀行的二類銀行帳戶。二類戶是銀行產品,我們平時用的借記卡是一類戶。也可以聯繫我們客服,我們再聯繫上海銀行去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該產品在《用戶註冊服務協議中》協議中說明,「扣除的還款項中包括應還本金、利息、保險費、擔保費、催收費(如有)等。」正也是為什麼會被業內人士解讀為「除本金及利息外會有額外費用」。
對此,該工作人士回應記者稱,「關於用戶註冊協議中,2.5.4,保險費是由保險公司收取,擔保費是由擔保公司收取。這都是合法費用。」
但另有行業分析人士認為,正如說明中那樣,收取保險費會涉及到違規搭售保險的問題,如果用戶開戶一定要付擔保費或者保險費的話,那就涉嫌違規搭售相關的保險產品了,這個是不合規的。
2019年7月底,監管部門籤發了《關於開展現金貸等網貸平臺意外傷害保險業務自查清理的通知》,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應立即停止通過現金貸等網貸平臺銷售意外傷害保險業務。而在監管叫停之前,大部分主流保險公司也已經通過網際網路金融平臺或貸款產品進行了諸多嘗試。
另一方面,在錢夾穀穀的《個人信息授權協議》中,第3.10條款內容也被認為是「霸王條款」。條款內容大致為該平臺會向第三方機構了解用戶信用信息以及評估結果,一旦用戶明確授權後,上述過程中如果出現信息被不正當利用等情況需要用戶自行承擔風險。
上述工作人士對記者說:「我們作為平臺運營方,有義務去做風險提示;加粗加黑提示是為了合規,是考慮用戶利益的做法。該條並沒有涉及責任問題。任何人違法都需要依照法律承擔責任。」
但在上述行業分析人士看來,是否存在「霸王條款」要看該公司是否有出資行為,這個很難判斷。但是以傳統意義來講,即便該公司一個純助貸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的情況也是不成立的。
責任編輯:孟俊蓮 主編:冉學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