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廣州日報】;
夜晚在地鐵口「蹲點」
尾隨女性並藉機踩腳
然後強行「幫忙按摩」
為滿足自己的特殊「偏好」
上海一男子在近一年內強行猥褻女性多次
故意踩腳後 藉機按摩
2019年12月
警方接到被害人王某報警
稱在自家小區電梯內遇到了「變態」
通過小區監控
警方看到12月16日晚上9點多
一名男子尾隨王某進入電梯
趁王某出電梯的瞬間
他故意踩踏王某腳後跟
然後藉機上前撫摸
揉搓她的腳踝部……
被害人王某:他在我身後狠狠踩了我一腳,然後他說,對不起,不好意思,踩了你一腳,我來幫你揉一揉之類的話,之後就蹲下強行脫了我的鞋幫我揉腳……
有特殊癖好 專挑穿絲襪高跟鞋
王某說最初以為對方是樓層鄰居
不想傷和氣
跟他說不需要了
當王某嘗試把腳從男子手中掙脫出來時
男子不但沒有鬆手
反而將她的絲襪撕壞
並繼續摸她的腳和小腿…
受到驚嚇的王某大聲吼了起來
男子這才慌忙逃離現場
通過監控比對
警方迅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汪某
汪某到案後交代
當天晚上他一直在地鐵口蹲守
隨機找尋目標
因為我對穿絲襪和高跟鞋的腳有特別愛好,我就是為了刺激, 滿足自己的欲望。
一人甚至被尾隨兩次
汪某同時交代
他已經不止一次尾隨女性並踩腳
在2019年4月、8月、10月
汪某還曾三次尾隨三名女性至小區內
趁無人之機採用對王某同樣的方式
故意踩踏女性的腳後對她們進行摸足猥褻
被害人潘某甚至在第一次被踩腳後
過了幾個月又再次被汪某尾隨
被害人潘某:第一次在小區上電梯時他突然在身後踩了我的腳,並不顧我的拒絕強行撫摸。第二次上電梯時我馬上就認出了他,立刻呵斥他遠離我,他等門打開就衝出電梯離開了。我身體沒有很嚴重的外傷,但是心理受傷了,他的行為給我造成了很嚴重的心理陰影。
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後經精神衛生中心司法鑑定,汪某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檢察官審查案件後認為,汪某違背他人意願,以暴力方法強制猥褻他人,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制猥褻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日前,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汪某有期徒刑8個月。
對於色狼的隱忍只會讓其更加肆無忌憚
遇到類似事件一定要勇敢揭發及時報警
並尋找附近的證人證言
將罪犯繩之以法
來源:上海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