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領導
省少工委成立山東少先隊「紅領巾獎章」評選工作組,統一指導和全面推進全省「紅領巾獎章」評選工作,工作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紅領巾獎章」評選工作的部署安排和推進落實,辦公室設在團省委少年部。市、縣少工委主任作為「紅領巾獎章」評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牽頭抓好獎章評選工作。
推進步驟
宣傳發動階段(2020年4月底前)
1.傳達文件精神。通過微信群矩陣轉發、上傳文件、專題解讀等方式,將《關於構建階梯式成長激勵體系增強少先隊員光榮感的指導意見》要求傳達到各級團委、教育部門和少工委,傳達到區域內全部中小學校長、書記,及初中團委書記和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
2.加強團教協作。就「紅領巾獎章」評選文件精神及相關工作要求與本地教育部門進行充分溝通,積極爭取黨政支持和教育部門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研究落地辦法。圍繞「紅領巾獎章」評選落地落實,廣泛開展線上集中研討、交流學習、方案解讀,深化大、中隊輔導員對「紅領巾獎章」評選工作的理解認識,系統謀劃評選推進工作。
省內中、小學校正式開學前,各地嚴禁以紅領巾爭章名義組織任何形式的線下聚集活動。
分級落實階段(2020年5月-12月)
「紅領巾獎章」分為基礎章、特色章、星級章。基礎章、特色章為個人章;星級章按照類別分為集體章和個人章,按照級別分為一星至五星章。獎章評選工作具體實施如下。
1.基礎章評定頒發。學校少先隊組織負責對紅星章、紅旗章、火炬章進行細化設置,制定獲章標準,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啟動線下基礎章爭章集章活動。縣級少工委統籌轄區內所有中小學普遍開展基礎章爭章,並結合當地實際,對基礎章獲章標準進行不斷優化,為學校提供獲章標準參考模板,由學校自行參照修訂。
2.特色章評定頒發。省少工委2020年原則上不頒發特色章。學校少先隊組織應根據工作實際,用好用足現有的,經過實踐檢驗、各方普遍認可、隊員廣泛受益的爭章體系,圍繞「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自行設定特色獎章和頒發周期,指導少年兒童根據興趣愛好選擇參加。市、縣少工委可立足實際,科學整合、梳理轄區內學校特色章設立情況,設定、頒發具有普遍借鑑意義和鮮明導向的市、縣級特色章。
3.星級章評定頒發。學校少先隊組織要於春季學期結束前,完成個人和集體一星章的評定頒發工作。個人一星章的評選主要依據少先隊員獲得基礎章和特色章的情況,從獲得本年級全部基礎章的少先隊員中產生,集體一星章的評選主要依據中隊開展「紅領巾獎章」活動成效、思想引領成果進行頒發。縣、市少工委統籌考慮下一級少先隊組織星級章評定情況,自行確定本級「紅領巾獎章」評選進度,並分別於9月底、11月底前完成個人和集體二星、三星章的評定頒發工作。省少工委年底前評選出四星章。二星至四星章應為實體獎章。
有關要求
1.夯實基層基礎。學校少先隊組織作為各級「紅領巾獎章」評選工作的基礎,要充分做好結合文章,細化分解設置獎章章目,完善學校獎章教育工作機制,並做好中隊輔導員培訓,指導隊員爭章集章。縣級少工委要統籌推進學校「紅領巾獎章」評選工作規範運行。市級少工委要及時跟進、加強指導,全面夯實全省「紅領巾獎章」評選基層基礎。
2.堅持配套推進。各級團委、教育部門要在科學制定本級「紅領巾獎章」評選方案的基礎上,加大配套支持力度,適時提供「紅領巾獎章」必需的陣地、設施、器材等硬體設施,並爭取將「紅領巾獎章」爭章活動納入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3.注重結果運用。各級「紅領巾獎章」評選工作開展中,要注重加強儀式教育開展和榜樣典型選樹。少先隊員和少先隊集體的爭章活動開展情況,應作為各級優秀少先隊員、少先隊集體、少先隊輔導員評優的重要參考指標。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劉一穎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