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名18歲男孩,迎娶14歲女孩,18歲男孩高中,14歲女孩初中,兩人手機上相識,是自由戀愛,男方父母稱結婚前均已輟學,婚禮是雙方父母同意。隨後在網上引起熱議,有關部門已經介入調查。
此時女孩已經送回原家庭,繼續回家讀書。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父母不得允許、迫使未成年人結婚或者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如果違反,就是違法。但是對應的法律責任,就是訓戒、制止,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雖說婚姻自由,可也得遵循國家法律呀。看到這麼小就結婚了,是不是國家真的要調一調結婚年齡了呢?我這90後還在單身,好羨慕他們那個年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