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記者從上海房管部門獲悉,今年9月起,上海全面實行公租房準入資格申請可在市政府「一網通辦」網站辦理、準入資格申請材料「兩個免於提交」(上海政府部門核發的材料免於提交、有電子證照的免於提交實體證照)、市籌公租房準入資格申請「全市通辦」以及增加各區公租房受理窗口開放時間四項便民措施。公租房準入資格申請一網通辦
市民在市政府「一網通辦」網站搜索欄內輸入「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查找到區級行政許可事項「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選擇辦理區域(行政區)後,點擊「立即辦理」,可在網上填寫申請信息並提交申請,並生成紙質《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申請表》供下載列印。
申請人網上填寫的申請信息由後臺自動推送至本市公租房申請審核信息系統;相應受理機構接收信息後,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預審,通知申請人到受理窗口提交下載列印並經本人籤名的《申請表》,同時一次性告知應提交的其他申請材料。
公租房準入資格申請材料「兩個免於提交」
公租房申請對象的本市社保繳費證明、本市住房不動產權證、租用公房憑證,通過市相關部門管理信息共享、數據核驗方式採集,本人免於提交。
申請對象的以下個人證照,在各區公租房受理窗口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或「隨申辦市民雲」APP上的電子身份證進行授權後,通過市大數據中心電子證照庫採集到公租房申請審核信息系統,本人免於提交實體證照及複印件:(1)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居民身份證;(2)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居民戶口簿、個人戶口卡、戶籍證明(集體戶、公共戶人員戶籍證明需提前在「隨申辦市民雲」APP上申請開具方可免於提交);(3)上海市居住證;(4)本市民政部門核發的結婚證、離婚證。外地核發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證等仍需按規定提交實體證照。
此外,申請對象在《申請表》中明確由家庭(個人)承租公租房的,所在單位不需在《申請表》上出具同意意見,也不需提交本單位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複印件。申請對象在《申請表》中明確由所在單位承租公租房的,所在單位應在《申請表》上出具同意意見並提交相關證照複印件。
另據了解,市籌公租房準入資格申請「全市通辦,即申請對象可以向全市任一區的公租房受理窗口提出市籌公租房準入資格申請;在市政府」一網通辦網站上提出申請的,可以選擇全市任一區的公租房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公租房申請對象均為在職人員,為方便申請對象利用中午和周末休息時間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各區公租房受理窗口在工作日全天候開放辦理業務(中午正常開放),日常周末至少開放周六上午半天辦理業務(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文章來源:周到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