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我是小情,咱們又見面啦
1980年,陝西一女子李某與楊某登記結婚。
由於雙方婚前了解較少,婚後,李某發現丈夫脾氣暴躁易怒,經常打罵自己。
為了照顧年幼的三名子女,多年來,李某忍氣吞聲。
如今40年過去了,三名子女也都成家立業。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陝西省黃陵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一事鬧上法院,根本原因在於李某的丈夫並不同意離婚。
他覺得自己雖有不對的地方,但年紀大了開玩笑很正常,且一再強調自己沒有出軌。在他看來,現在雙方年紀大了,應該互相照應,希望妻子再給他一次機會。
而法院最終也駁回了李某的離婚訴求,給出的理由的是:
夫妻兩人共同生活40載,且將子女三人撫養成人,風裡雨裡實屬不易,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
雙方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
二人今後只要能互諒互讓,相互珍惜,加強溝通與交流,妥善處理化解現有矛盾,仍是一個和睦美滿的家庭。
最終,離婚失敗,並且案件受理費150元由李某自己承擔。
看到這個新聞後,我的第一反應跟網友們一樣:
都忍了大半輩子了,要是真能繼續忍下去,也不會鬧到要起訴離婚的地步。
而且,這次離婚沒有成功,想要再離,就更難了。
按照規定,這次不準予離婚的判決生效後,原告老太太李某,需要在判決書生效後6個月才能再次起訴。
6個月,這期間能發生的事情太多了,尤其她的丈夫脾氣不穩定,還有打罵的習慣。
也許對方真的會痛改前非,也許……惱羞成怒,變本加厲,也說不定。
法院雖然看到這對老年夫妻「感情沒有徹底破裂」,可對於李某單方面來說,40年來,她的感情已經破裂無數次了。
因為,這世上所有的離婚,都是蓄謀已久的。
生活的瑣碎經不起時間的考驗
記得曾在十點讀書上,看到過這麼一個故事:
說有個女人,結婚十年,因為老公四天不洗碗,決意離婚。
她老公是個宅男,不抽菸不喝酒也不出去玩,他工作認真,每月工資的一大部分都上交給她。
在旁人看來,她老公絕對是個顧家的好男人。
但是只有她知道,老公從來不管孩子,也不做家務,甚至連公婆生病,都是她帶著去醫院。
有段時間,她工作特別忙。老公每天吃了飯就把碗堆在廚房,一連堆了四天。直到她不忙了,自己去洗碗。
她邊洗邊生氣,氣哭了,覺得有沒有這個老公都一樣。所以,她決定離婚。
家人圍攻她,不理解她作什麼,不就是四天沒洗碗嗎?
是啊,看起來只是廚房裡四天的碗而已。但有誰問過,在這之前,她心裡堆了多少天的碗,多少頓的飯,多少年的不滿?
很多時候,離婚的理由都是些雞毛蒜皮的生活瑣事,單拎出來一件,都不至於離婚。
可時間久了,瑣事積累的多了,再輕的雞毛也會變成沉重的山,壓的人喘不過氣來。
2018年,浙江省全省法院離婚糾紛案件近5萬起,其中離婚原因排名第一的並不是出軌,而是生活瑣事,佔離婚糾紛總數的34.21%。
婚姻教皇約翰·戈特曼說過:
「一段感情成功的關鍵,不是在燭光晚餐裡,也不在浪漫的海灘,而是對伴侶的在意,對生活細小瞬間的關心。」
微不足道的瑣事,說出來矯情,吞下去難受。
忍著忍著,量變就產生了質變。忍沒了感情,忍出了間隙。
最終,這不值一提的生活瑣碎讓人失去了和你一起變老的期待。
離婚不是為了變得幸福,而是為了減少不幸
前段時間,一對80多歲的夫妻離婚,上了熱搜。
84歲的馬奶奶和86歲的劉爺爺,在經歷了57年的婚姻生活後決定離婚。
馬奶奶對採訪的記者說,50多年的婚姻中,他們兩個人相處並不融洽,經常吵架甚至動手,完全沒有了夫妻間的感情。
他們曾經有過三次想要離婚的想法,但周圍人都勸他們:
「少年夫妻老來伴」,這麼多年都過來了,現在何不再忍一忍?
考慮到生活和他人的看法,他們只好逼自己忍耐。即便是沒有離婚,兩個人也完全沒有了在一起生活的欲望。
20年前,倆人開始分居。
劉爺爺住在大屋,馬奶奶住在小屋,他們把生活中所需的一切,都分的清清楚楚,就連菜刀都是一人一把,誰也不用誰的。
同一屋簷下的AA生活,過的連陌生人都不如。
至少,陌生人不會讓你心懷怨憤,置身與噩夢般的婚姻之中。
馬奶奶說,她這半輩子的心願就是想要離婚。
最後,兩位老人痛下決心,不再顧及世俗眼光,在八十多歲的年紀裡協議離婚,決定重新展開新的生活。
當得知自己終於擁有一半房產,也終於可以和劉爺爺協議離婚時,馬奶奶高興地說:
「離婚快樂,我一定要去吃喜面!」
拿到離婚調解書後的二老,還分別給法院獻上錦旗,來表達心中的感激之情。
你看,這樣的婚姻,我們好意思勸他們不離嗎?
人生能有幾個50年?
想要離婚的人,凡是離不了的,都是在考慮別人。
也許是那個讓自己痛苦的伴侶,也許是孩子的期待,也許是外人的眼光……
但一輩子說短不短,說長也不長,總得為自己想想。
不合適的兩個人就該早些分開,婚姻不幸,就該及時止損,這對兩個人都是一種成全。
不論是十八歲還是八十歲,都不是決定婚姻的開始或結束的理由,而幸福才是。
好的婚姻,不是「忍」出來的
張愛玲說:變壞的愛情就不再是愛情,能被搶走的愛人就不算是愛人。已逝之情不可戀,已去之心不可留。能留能戀,就不會有明天。
千萬不要認為在一起時間長了,棄之可惜。變壞的婚姻,留的越久,越心涼。
鄭州有位年過古稀的老太太,10年前發現老伴兒出軌後,就選擇了隱忍。
一來,是不捨得這麼多年的感情。
二來,是為了孩子們著想,怕他們丟人。
三來,是怕離婚後,周圍人會說三道四。
因此,她當時只是跟老伴兒分居,認為眼不見心不煩就行。
可10年後,她突然不想忍了。
她對婚姻社工傾訴說:丈夫的心已經不在這個家了,與其勉強維持婚姻關係,不如好聚好散。
她的時間也不多了,不想對方瞞著她在外面做些亂七八糟的事,再來擾亂她的生活。
一句話:心涼了!
在伴侶身上看不到幸福的希望,才會有離婚的念頭。而所有的離婚都是蓄謀已久。
這種「蓄謀已久」是經過時間的沉澱和累積後才得到的結果。
婚姻如鞋,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知道。
我丟鞋的時候,你勸我:穿了這麼久,怎麼不再忍一忍?
一雙腳,血肉模糊多年,一碰這雙鞋就疼,怎麼忍?
好的婚姻,絕不是靠著熬和忍,才到白頭的。
好的婚姻是需要雙方互相理解,互相扶持,共同經營著走過一生的。
你的伴侶應該是你人生戰場上的戰友,而不是給你帶來槍林彈雨的對手。
婚姻不幸時,再怎麼忍都不會晚年幸福!
除非對方良心發現,做出改變不讓你忍。否則,就要忍一輩子。
而你,會怎麼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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