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尤餘)
導語:常坐高鐵和公交車不一樣,在公交車上每個人都可以自行選位置,坐高鐵站買票的時候,就已經決定了你將坐在哪個位置上。除非是與其他乘客協商,可以調換位置。但有些乘客卻不懂得遵守這項規定,甚至試圖霸佔其他乘客的座位。
據澎湃新聞報導,上海G2811次列車上出現了一位強行坐在他人座位上的女子,乘客員、列車長以及乘警多次勸說,但這位女子仍舊不配合。
因錯過直接乘坐下一趟列車並霸坐
霸坐的女子來自阜陽,她和男朋友屬於異地戀,男友一直在上海生活工作。事發當天女子從阜陽西站上車,準備前往上海看望自己的男朋友。遺憾的是,她錯過了購買的列車班次。因重新購票還需要長時間的等待,女子竟然直接上了下一趟列車並坐在相同的座位上。
車座主人看到女子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一時還認為自己可能看錯了票,最終確定無誤,於是與女子溝通,讓女子讓座,但女子拒絕了。無奈之下乘坐主人只能將情況反映給列車員,列車員經過核實,發現這位女子的車票並非本次列車。但女子依舊不願意讓座。乘務員、列車長、乘警多次勸說女子拒絕配合,無奈只能報警解決。
合肥民警在接到列車警情通報後,在站臺等待將女子帶回。女子最初並不認為自己的行為不妥,合肥民警對其進行教育後,女子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最終被處罰金200元。
因司機讓乘客坐下被毆打
去年12月份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天氣異常寒冷,因天冷路滑,車輛隨時都有可能會急剎車,這是非常危險的。一輛335路公交車快行駛到終點站時,部分乘客早已起身準備。司機因擔憂車輛隨時會急剎車而導致乘客摔倒的情況,提醒乘客都坐下。也許是因為司機說話語氣比較著急,車廂內有一位乘客認為司機態度惡劣,竟對正在駕駛車輛的司機進行毆打。
駕駛員考慮到全車人員的安全以及個人職業素養並沒有與其發生正面衝突,將車停穩之後撥打了報警電話。民警將打人者張某依法傳喚到公安機關,張某因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刑事拘留。
《刑法》第二百九十條規定: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每個人都是社會上的一份子,應該遵守社會秩序,只有這樣才能夠讓這個社會更加和諧。對於這些不文明的現象每個人都是嗤之以鼻的,一旦觸犯了相關規定,必然是會受到嚴懲。和諧美好社會應該靠每個公民的自覺。
部分信息參考來源:澎湃新聞、央視新聞
編輯:林晨
校對:劉威